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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发布时间: 2023-03-03 16:24
单位名称 杨凌示范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辖区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有关活动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住所 杨凌示范区五湖路西段(杨凌城投大厦210室)
法定代表人 朱育方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4.33万元 30.3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2年工作措施及成效一是全面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安排部署,示范区、杨陵区两级住建部门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共排查全区城乡居民自建房25570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1205栋,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64栋,经安全鉴定后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34栋,其中2栋工业厂房永久停止使用,25栋鉴定为c级房屋全部采取维修措施,7栋鉴定为d级房屋拆除1栋、停用1栋、维修5栋。在此基础上,扎实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对排查、鉴定、整治、核验工作进行全面复核,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已圆满完成。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综合运用监督管理、服务指导、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严格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发的问题隐患实施责任清单+闭环管理,坚决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2022年累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9轮次,发现安全隐患655条,下发整改通知书79份,责令停工整改13次,约谈项目负责人、企业法人78人次,项目经理执业证书扣分6起,对16个项目累计处以66万元的罚款,通过“信用陕西”对2家企业进行信用惩戒。2022年截止目前,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三是奋力推进工程项目建设提质增效。一是规范监管行为,简化办事流程,重点突出依法监督与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工作效能,2022年我站共监督工程项目38个,建筑面积215.76万平方米;办理安责险30起,缴纳保费240万元;办理特种设备安拆告知110起、使用登记38起;办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8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44起。二是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明确举报范围,畅通举报方式,支持鼓励社会各界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安全生产人人参与、群防群治氛围。三是大力开展省级文明工地和省优质工程奖(长安杯)创建,培育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区在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不断提升。2022年全区推荐申报省级文明工地7个,目前省厅初审已通过,创建数量再创历年新高。四是积极争取中省项目资金,与发改部门紧密配合,成功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2022年第三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2480万元。四是大力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在摸清监管底数、建立建筑工地管理清单的基础上,按照“抓巩固、防反弹、上水平”的要求,督促在建项目参建单位切实履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施工现场“6个100%”扬尘治理措施。五是抓好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管控,以夯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为重点,督促在建项目参建单位切实加强工程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控制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二、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扎实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守牢群众住房安全防线,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提升了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法律意识,促进了示范区建筑市场良性发展。三、存在问题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工作实际看,目前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个别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不深入、不彻底,部分监理单位职责履行不到位。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四、2023年工作打算一是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夯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问题隐患“责任清单+闭环管理”,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是持续开展省级文明工地创建,培育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区在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不断提升,力争省级文明工地创建数量再创新高。三是开展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行动,以易发多发的质量通病为着力点,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建筑实体工程质量水平。加强对工程检测机构的监管管理,持续规范检测机构从业行为,坚决打击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四是深入开展扬尘治理攻坚行动,以全面落实杨凌示范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十不准”为抓手,督导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认真落实扬尘治理“六个100%”要求,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对反面典型依法查处并进行公开曝光。五是紧紧围绕管委会工作目标,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和工作制度,突出“监管”、“服务”两大职能,依法依规推动自贸片区、综合保税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未来农业研究院和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杨凌现代农业职教创新园)等重点工程项目快速建设,服务杨凌示范区发展大局。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成立“杨凌示范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批复》(陕建发【1998】114号)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