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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01 16:26
单位名称 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落实土地收购储备、补充耕地和土地开饭整理计划,承办征地补偿、征地安置及存量和闲置土地调查、开发与整理事宜,负责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筹措、成本核算等工作。
住所 杨凌示范区凤凰路东段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王宏军
开办资金 13.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5257.5万元 252097.7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重点项目要素保障科学有力完成3217.4亩土地征收和西农大置换地等11个项目的地面附着物清理。完成示范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将4503.67亩集体土地纳入土地征收范围,为示范区“十四五”期间发展提供了空间。(二)土地出让和固定资产投资成效明显全年供应土地26宗2656亩,其中:出让土地15宗,面积976亩;划拨土地14宗,面积1680亩。收缴土地出让收入8.5亿元,相比2021年17.32亿元,同比下降50.92%。全年完成招商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任务15.6亿元,其中:招商引资任务完成了全年任务的240%;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位居前列,已纳入示范区红榜行列。(三)节约集约用地取得新成效印发了《杨凌示范区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全年供应产业化项目用地521亩,综保区二期项目参照标准地供应438亩,占供应面积的84%,超额完成了省级下达的指标任务。累计完成全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5162亩,杨凌批而未供处置工作位居全省第一。累计完成低效闲置用地盘活处置2200亩,杨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位居全省并列第一。(四)土地利用规划管理规范有序积极推进高质量发展“亩均论英雄”,坚决杜绝向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等落后产能项目供地,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全年提请召开示范区土地储备委员会5次,研究决策20余宗项目的供地意见,供应土地26宗,面积2656亩,土地出让合同及划拨价款合计13.31亿元,保障了综合保税区二期、杨凌现代农业职教创新园等重点项目用地及时供应。全年提请召开示范区城乡规划委员会5次,研究决策规划相关事项29件,严格执行规划管控制度和规定。二、存在问题(一)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还不高。土地利用方式比较粗放,建设用地供应方式以增量为主,低效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方面还不够,一些工业项目投资强度过低,有的长期闲置,土地投入产出比低。虽然,去年示范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位居全省第一,但与高质量发展、“亩均论英雄”和“标准地”改革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土地征收工作难度越来越大。《杨凌示范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2006年印发至今没有修订完善,被征地农民要求管委会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尽快予以修订。土地征收资金在一定程度上还不能及时保障,存在资金拨付不顺畅、不及时等问题。(三)储备土地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由于一些储备地块暂时没有项目,也未圈建围墙和临时出租使用,导致区内大量的建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在储备土地上,不仅造成了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土地出让时还要承担一笔不小数目的垃圾清理费用。(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成效不明显。对照中省标准地改革要求,示范区在推进标准地改革方面措施还多,工作进展缓慢。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凝聚要素保障,全力服务重点项目用地需要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围绕全区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建立台账,全程跟踪,不断提升项目保障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征地资金审核会商机制,积极推进征地资金及时申报、按时拨付。加快推进西农大未来农业研究院、示范区新型建材产业园和第三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土地征收和清理。(二)强化节约集约,不断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牢固树立增存并举、存量优先的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严把三高项目入区关口,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定额用地标准。积极支持示范区工业园区公司、杨陵区政府建设标准化厂房,不断提升全区土地利用率。统筹推进低效、闲置和僵尸企业用地的盘活处置,全年计划盘活处置低效闲置土地800亩。制定印发《杨凌示范区加强节约集约用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五项工作措施》,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四)加快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深入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积极探索和完善土地资源要素配置,多措并举完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节能评价、水土保持评估、矿产资源压覆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考古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七项区域性统一评价。加快完成区域内征地清理,完善区域内基础设施配套,进一步加快企业建设项目落地投产,做到“交地即交证、交地即进地、拿地即开工”。合理制定区域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用地标准、建筑容积率、能耗标准等五项控制性指标,确保可落实、可监管。严格落实用地企业“承诺制”,有效约束企业取得土地迟迟不建设行为,遏制拿地—闲置—处置现象。(五)加强储备土地管理对全区储备土地进行全面摸底,并建立台账。提出全区储备土地圈建围墙和临时使用的意见,提请管委会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加强储备土地的整理。对即将出让的储备土地提前进行地面清理并达到三通一平标准,确保项目用地达到出让条件。加强储备土地的监督和管理,强化日常巡查和管控,对发现私自圈占土地、乱搭滥建、倾倒垃圾等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