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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价格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01 15:49
单位名称 陕西省价格认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研究拟定价格认定技术规则;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涉纪检监察、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及价格认定结论复核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承担协调处理价格争议方面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省价格认定人员业务培训。
住所 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大院物价局三楼
法定代表人 蒋勇军
开办资金 16.8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16万元 23.86万元
网上名称 陕西省价格认证中心 从业人数  2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主要工作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着力构建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引领,严格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各项党建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三会一课”制度,扎实推进党建标准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如期进行了支部换届选举,以意识形态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为重点,持之以恒地推进正风肃纪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员队伍日常管理,组织支部全体党员赴佛坪红二十五军革命旧址开展“追寻红色足迹、过好‘政治生日’”主题党日活动,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四抓四提”党建工作经验做法被《机关党的工作》刊载,支部连续两次被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命名为“五星级”党支部、连续三年被委党组表彰为先进党支部,并被委机关党委推荐为拟表彰的“党员先锋岗”集体。(二)进一步提升价格认定业务办理质效全省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克服疫情不利影响,聚焦价格认定主责主业,优质高效完成各级纪委监委、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事项7777起,认定总金额5.47亿余元;严密组织认定案件复核工作,全年办理价格认定复核19起,其中维护原结论15起,复核案件维持率较2021年提高2.5个百分点,连续18年无上交国家中心复核案件,认定案件办理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及时惩治和打击违法犯罪、助力扫黑除恶斗争等重大活动开展贡献了发展改革力量。各级认定机构主动对接同级提出机关,深入解读和宣讲价格认定法律法规,根据价格认定工作的生动实践,对价格认定的受理方式和工作流程进行优化,有的还建立了价格认定分级管控体系,实行涉案价格认定工作进度一张表管控,明确界定价格认定提出方、办理方和具体办案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大大缩短了受理时间,优化了认定程序,提升了认定效率,确保了认定质量,降低了认定风险。(三)进一步推进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深入学习领悟新时代“枫桥经验”精髓,以《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颁布施行5周年为契机,充分发挥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联席会议牵头人作用,经省委办公厅发文、省政府督查室审核同意,在召开督查培训暨联席会议的基础上,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开展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开展情况专项督查,成为全国第一个出台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省政府规章、第一个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专项督查的“双第一”省份。认真做好专项督查的“下篇文章”,对督查情况进行梳理总结,以省发改委名义下发《关于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和《关于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督查后续事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的目标和方向。与西安市发改委、新城区发改局三级联动,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进广场、进社区活动,拍摄了《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颁布实施5周年宣传片;以府谷县调解的“风电公司毁坏村民果树价格赔偿纠纷”案为原型制作了“重点项目起纷争价格调解来平息”法治动漫短视频,被委发改委作为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的唯一候选作品上报国家发改委。充分发挥价格争议调解“调价格之争解民生之忧”的公共服务职能,推动价格争议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结合融合,进一步扩大价格争议调解在线试点范围,80余家价格认定机构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并开展线上调解工作,线上调解价格争议案件数量直线上升,目前已线上调解价格争议案件近万起,在节省诉讼资源的同时,实现了“当事人少跑腿、让数据多走路”的为民服务初衷。(四)进一步融入大价格工作格局针对本轮机构改革后,全省121家价格认定机构(单位)中,有63家机构(单位)实际承担了除价格认定工作之外的价格监测、成本监审、价格管理等职能,有的甚至承担了深化体制改革、营商环境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工作的实际,省价格认证中心按照国家中心的要求,积极引导各级价格认定机构树立“大价格”工作思路,融入“大价格”工作格局,将价格认定工作与相关工作任务一体部署一体落实,实现价格认定(价格争议调解)与价格监测、成本监审、价格管理等价格业务的优势互补、相得益彰,加强价格认定工作与发改系统相关业务对接,借力借势推进价格争议调解“站点进景区、工作进社区”“双覆盖”工程,为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价格服务。省价格认证中心还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要求,组织实施了全省涉企收费专项调研,在西安市、渭南市、勉县、镇安县发改委(局)和12家收费主体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向价格司报送了加强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陕西”方案。承担价格监测的相关认定机构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科学确定市场生活必需品和有关防疫物资的监测力度和监测频次,适时发布价格监测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贡献了价格力量。(五)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省、市两级价格认定机构在本级发展改革部门的有力支持下,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采取实地调研、检查督查、网上交流、平台互动、线上线下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的指导帮促力度。省价格认证中心成立了“一室三部”,对口抓好相关地市、县(区)指导服务工作,组成调研组赴西安、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地进行了调研检查,及时肯定各地创新做法,指出存在问题。同时建立“首问回应制”,要求各部室负责人及时回应对口指导片区有关线上、线下咨询和提问,即时性针对性进行精准指导。进一步巩固深化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建设成果,围绕“智慧认定”建设目标,全面推动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全年近八成增量案件实现了同步网办。积极提倡和鼓励各级认定机构和全体认定人员通过“陕西价格认定群”、“陕西JGRD综合业务平台”等进行线上交流,通过网络平台开展难题会诊和业务研讨,达到了互帮互学互促互改之目的。(六)进一步夯实认定工作基础加大与省司法厅、省人大财经委、法工委的协调对接,《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修订工作进入快车道并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被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列入2022年地方性法规立法预备审议建议项目,并向省司法厅、省人大财经委上报将《条例》列为2023年地方性法规立法审议建议项目。广泛征求和吸纳各级认定机构对国家价格认证中心《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合理化建议,经集体审议后上报国家价格认证中心,为推动808号文件修订贡献了陕西集体智慧。延安市价格认定中心按照省中心的有关要求,组织有关区(县)认定机构和专家学者承担了陕西省原油和苹果树价格认定规程的代拟稿撰写工作,专题召开了苹果树和原油价格认定规程编制研讨会。省价格认证中心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苹果树和原油价格认定规程修订工作的通知》,召开两部规程编制工作论证会,对两部规程讨论稿进一步修改完善。认真贯彻《全国价格认定教育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积极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推动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协同开展,组织系统人员参加了国家价格认证中心组织的2022年第一期价格认定线上培训、全国价格认定复核线上培训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7期线上调解技能培训,见缝插针举办了全省新上岗人员培训班和价格认定实务专题培训班。同时,常态化开展认定“微讲堂”,制定并实施了第一期、第二期线上培训课程录制计划,通过“认定人讲认定事”,进一步激发系统全体人员的学习动力。(七)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等工作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在西安疫情爆发的严峻时刻,按照省发改委党组要求倡导党员干部就地下沉抗疫,6人次被委发改委党组表彰为“抗疫工作先进个人”。定期组织办公区卫生清理和消杀,要求全体人员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加强个人安全防护,注意个人卫生,自觉佩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实现了单位人员零感染。加强中心制度建设,进一步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分单位层面、业务层面、党建工作层面、工作运转层面四个方面对各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形成了《价格认证中心内控制度汇编》,对中心内部管理、认定业务开展、基层党建、日常运转等工作进行全方位规范,进一步提升了科学化、正规化管理水平。常态化开展“四兵一星”评比,建立打卡考勤制度,经常性开展安全保密教育,加强干部职工网上行为管控,提高了干部职工创先争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