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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3-01 15:11
单位名称 绥德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本县范围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监督、查处、土地争议、侵权案件的调处。
住所 榆林市绥德县学子大道南段
法定代表人 刘翔
开办资金 9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8.7万元 162.6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0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2年5月法人由李小龙变更为刘翔,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卫片执法截止目前,部下发我县2022年土地卫片监测图斑435个,经实地核查需分割图斑8个,分割后共核查443个(监测面积4072.01亩,耕地1251.71亩,永久基本农田641.92亩)。外业举证完成374个图斑(已完成填报图斑335个,暂存图斑39个),69个图斑暂未完成(受疫情影响)。截止目前,我县无新增违法用地图斑。(一)卫片执法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反馈问题:2021年1月至2022年8月,卫片执法发现疑似违法用地问题7个,监测面积56.79亩,耕地14.03亩,永久基本农田4.2亩。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6个,未整改到位的1个。图斑编号6108262022050106020085,位于绥德县名州镇,建筑材料堆放未清理到位。(二)2022年耕地保护问题整改情况2022年,自然资源督察局共下发我县疑似问题图斑92个(监测面积1523.84亩,其中耕地377.74亩、基本农田337.13亩)。未举证图斑57个,督察局审核通过图斑18个,需统一进行认定图斑12个,确认违法图斑4个(2个拦沙坝需耕种整改,2个需审批),疑似违规审批图斑1个(郝家桥村集体粮食加工厂:审批件文件全称《榆政土批〔2022〕32号》。经核查,无违规审批行为。其他重点工作(一)扩大土地普法宣传通过日常巡查及“4.22”地球日、“6.25”土地日活动及全县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在各镇政府宣传栏、网格化管理群累计宣传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42余次,制作转发宣传视频1条,悬挂宣传横幅100余条。通过在各镇发放发放各类宣传手册3000册、宣传用品3000件;深入各镇播放拆除违法占地影像资料进行现场普法宣讲10余次。(二)城区裸露土地整治大队负责抓县铁腕治污专项行动中城区裸露土地整治工作,通过排查城区中共排查出涉及18块裸露土地,其中:3个停车场,6个取土场,9块国有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截止目前,3个停车场进出口已覆盖及硬化,并不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工作;6个取土场中的5个场地已覆盖,山体已绿化,剩余1个场地正在治理中;9块国有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中8块已全部长草或覆盖;剩余1块已硬化。(三)非煤矿产专项行动根据县局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大队对县域进行全面摸排整治,累计巡查90余次,总共有14处,其中4处《采矿许可证》已过期,正在办理中,已对4家企业采取断电、封堵运输道路措施,现已全面停止生产。剩余10处均无采矿许可证,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已对其临时建筑物(彩钢房)进行拆除并封堵运输道路,现已全部停产取缔。(四)全国土地例行督察根据督察反馈,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我县问题图斑12个。目前已整改到位10宗,未整改到位2宗。其中图斑编号BCTB61082681214,位于四十里铺镇白家渠村,现未复垦到位;图斑编号610826121321667,位于四十里铺镇物流园区,正在报批中。(五)黄河流域专项执法行动2022年,根据部、省相关文件要求及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大队采取无人机航拍和人员动态巡查结合的巡查方式对县域范围内的黄河流域进行专项巡查,累计巡查56次,在黄河3公里、无定河1公里范围内,暂未发现违法占地和采矿行为。(六)全市租赁土地核查工作我县境内共摸排出租赁土地111宗(光伏扶贫项目26个、陕西果业集团14个、设施项目71个),总面积33149.52亩(其中林地1069.72亩、草地4955.96亩、耕地6355.36亩、其他农用地765.33亩、未利用地4103.05亩)。按照市专班“一张图”要求,县专班“上图”工作已全部完成。(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信息补充摸排情况2022年8月下旬,部下发我县的8590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信息,要求逐一关联,现关联已经初步完成,其中:住宅类图斑4027个,非住宅类图斑1224个,不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2013年前图斑3337个,住宅和非住宅图斑2个。下一步大队将按照国家整改要求对非住宅类图斑逐一进行实地核查,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八)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全年信访共接待信访人数200余人次;处理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平台工单32件、其它案件7件(市局转交2件、市长信箱1件、县检察院转交问题线索1件、自然资源部1件、陕西省信访系统2件),现已全部回复。(九)部门联动2022年,监察大队联合各相关部门完成部门联动配合如下:其中移交农业农村局10条线索;对各镇传达《禁止乱修乱建提醒函》20份;移交水利部门《管辖区职责划分移交函》2条;武警部队《管辖区职责划分移交函》2份;联合民政部门发布《禁止违法违规私建墓地的公告》1份;联合公安部门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通告》1份。(十)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自2021年以来共取缔非法采石点八处(包含督查组反馈整改的5处),2022年9月对其中七处已取缔的采石点临时彩钢房及附属设施进行拆除,拆除面积约为600平方米,并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实地对督导提出的5处采石场进行联合检查。二、取得的社会主要经济效益动态巡查及违法案件办理大队严格执行动态巡查制度,全面遏制违法用地行为。通过开放各类土地、矿产违法举报途径,坚决将各类违法使用自然资源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全年开展动态巡查316余次,罚没款15.86万元,累计发现20起违法用地行为,涉及违法面积24.79亩,其中现场制止18起,立案2起,结案2起(涉及违法面积8.11亩),拆除清理3起,涉及面积为16.05亩。今年大队选送案卷2宗参加市局案卷评比(《绥德县艽园便民服务中心石家沟村违法占地修建幸福院》《绥德县四十里铺镇张王家圪崂村违法占地修建互助幸福院》),均被评为市级优秀,其中《绥德县艽园便民服务中心石家沟村违法占地修建幸福院》土地违法案卷获评省级优秀案卷,并被省厅报送自然资源部参加全国级优秀案卷评比。三、存在问题(一)今年开始卫片研判标准有了新变化新要求,农村道路、设施用地、发展农果业、挖塘养鱼、绿化造林等修建问题涉及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的一律严禁,对标目前新乡村建设发展来说,可能造成后续执法难的问题。(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具体实施上有待进一步全面、深入。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还不够规范。(三)当前执法工作对预防、查处、完善手续优先序不够清晰,标准尺度不统一等短板弱项问题。四、改进措施(一)进一步深入学习,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执行力;(三)进一步健全、深入绥德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网格化监管工作;下一步工作打算全面做好2023年季度卫片工作;持续加强动态巡查力度,坚决遏制违法修建问题;坚决遏制新增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法现象,做到“零容忍、零增加”;全力跟进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度;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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