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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环境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3-01 14:55
单位名称 永寿县环境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监理保障。污染防治监理;生态环境监理;农村环境监理;排污收费管理。
住所 永寿县西兰大街北段
法定代表人 杨航博
开办资金 7.4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环境保护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97万元 4.0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情况1、加大环境执法力度。2022年,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150余人次,检查企业390家次,立案5起,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5起,罚款80.170454万元,案件办理过程严格按照陕西省环境违法案件规范办理系统要求进行,立案从环境监管执法平台上申请文书号,案件及时上传至陕西省环境违法案件规范办理系统,决定书在永寿县人民政府及咸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公示。2、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结合日常环境监管、部门联合检查、“双随机”抽查、各类专项执法行动等,持续开展大练兵执法活动,以执法大练兵为平台,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6月中旬开始,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与执法大练兵综合练习知识竞赛、队列训练、移动执法终端规范适用、非现场监管执法、案件办理、案件评审等活动,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3、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022年开展了包括工业炉窑、入河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等专项执法检查。4、加强环境信访工作,保护人民环境权益。继续加大信访调处力度,妥善处理环境信访问题,通过接访,约访、下访,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5、加强“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陕西省环境保护部门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共涉及企业80家(一般70家,重点10家),2022年共抽查一般污染源44家,重点污染源10家,出动200余人次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传至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6、加强储油库、加油站日常环境监管。为进一步加强永寿县储油库、加油站日常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推进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及加油站按期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治理以及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永寿县共完成三次油气回收及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加油站23家,2022年共抽查检查22家,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7、正面清单监管工作。2022年全年,共对辖区内4家正面清单企业实施走航车、无人机等其他方式检查14次,指导帮扶14次。二、取得社会或经济效益2022年,我大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借鉴往年的经验,在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的基础上,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22年共处理环境违法行为5件,罚款80.170454万元。三、存在问题1、环境执法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现场执法检查、新建项目的督查、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管理上还存在着不全面、不到位的情况;对环境违法案件后督查力度不够,造成个别违法企业整改不到位。2、部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环境监察机构的职责没能得到充分发挥,对辖区污染源的监管存在着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处理不到位的现象,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四、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调整内设机构职能,优化人员结构,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同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的环保各类法律法规,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提高执法能力素质。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加大现场环境执法力度。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实施突击性检查,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2、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结合日常工作及各类专项工作开展大练兵活动,通过规范现场监督检查、加强移动执法设备的使用、法律文书的制作、案件移交移送、联合执法等多途径开展实战练兵,严格按照陕西省环境违法案件规范办理系统办理各类案件,确保大练兵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办案水平。3、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包括VOCs、排污许可证、固废、危废、涉气、涉水等专项执法活动,对重点区域及重点行业加大监管频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4、防范化解生态环境矛盾,保障群众合理环境诉求。切实做好信访投诉处理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环境问题,提高群众信访满意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