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旬邑县> 旬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旬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2-28 15:18
单位名称 旬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城乡参保人员申报登记,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管理,离退休费用拨付,基金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等工作。
住所 旬邑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五楼
法定代表人 文振宇
开办资金 28.1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旬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73万元 17.26万元
网上名称 旬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2年进行了法人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参保扩面稳步推进。2022年,全县城乡居民综合参保16.02万人,其中参保缴费11.55万人,截止12月底,征缴保费1947.91万元,其中个人缴费1779.15万元,政府代缴61.89万元,补缴往年保费106.87万元。(二)年检认证全面完成。去年为所有参保领取待遇人员需通过手机APP进行集中年检,对年老多病、行动不便,不能使用手机APP及时进行年检的群众,县镇村三级经办人员提供上门年检认证服务。截止12月底,应年检41925人,已年检41925人,年检率100%。(三)待遇发放及时到位。截止12月底,发放待遇人数44667人次,发放养老金8208.20万元,发放率100%;发放丧葬费补助金1445人、173.40万元,发放率100%。(四)转移注销保障有力。截止12月底,完成养老保险关系转移146人、完成个人账户资金划转33.98万元;完成参保信息变更513人。(五)专项清理成效明显。今年以来,死亡注销清理2216人(其中:参保缴费未到龄领取待遇死亡注销849人,待遇领取死亡注销1367人),追回死亡冒领、重复领取、服刑人员等违规领取社保基金137人147397.81元(其中:服刑1人、追回139.50元;重复领取12人、追回88755.91元;多领124人、追回58502.4元),有效杜绝了城乡居保基金流失,追回的资金已全部转入到城乡居保基金帐户,同时终止了其城乡居保待遇发放。(六)惠民政策全面落实。落实特定人员(卫生员、民办教师、农技员、水利员、林业员、公路养护员等)及曾经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工龄补贴发放工作。截止11月底,系统特殊人群共10949人,财政代缴61.89万元。其中:低保对象7753人、代缴38.77万元;特困人员67人、代缴0.34万元;重度残疾人1661人、代缴16.61万元;中度残疾人886人、代缴4.43万元;轻度残疾人582人、代缴1.75万元。(七)基金监督严格规范。建立健全基金风险定期管控制度,加强社保基金内控风险防范,不断加强基金的收支管理,确保社保基金及时足额收缴、按时精准发放,确保基金账户绝对安全。2022年,全县社保基金收入12000.72万元,支出8244.40万元,累计结余25836.96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结余23133.30万元。(八)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社保扶贫,积极加强与县乡村振兴局的业务对接,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业务部门间按月报送困难群体人员增减数据,确保困难群体人员应参尽参、应代尽代。截止12月底,为35823名系统标记符合参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保留最低100元的缴费档次。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强化宣传动员,促进应保尽保。一是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保费征缴工作,做好征缴信息数据实时传递。二是采取线上线下两种途径,通过微信群发、定点宣传、媒体公告、印制彩页、编制参保操作流程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让城乡居保政策最大限度的惠及城乡居民。三是鼓励高档次缴费。积极引导群众自愿选择200-3000元缴费档次,动员鼓励更高档次缴费,提高个人账户基金积累,享受更高水平的养老待遇。(二)严把审核关口,规范业务经办。严格执行月审报表制度,县经办中心每月向各镇办下发到龄且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居民人员名单,村级按照到龄通知负责收集、初审新增待遇人员证件资料,镇办劳保所负责复审并将资料信息录入系统,县城乡居保中心最终审核认定。同时,到龄待遇领取人员也可通过手机APP自主办理待遇申请业务,经办中心安排专人审批复核,确保了到龄参保居民按时享受养老金。同时,加强与县财政局、县农行的业务对接,落实养老金预拨付制度,保证每月25日前足额发放养老金待遇。(三)加强协作配合,定期数据比对。一是严格把控养老保险参保质量关,每月与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企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进行重复参保数据的比对核对,发现一笔处理一笔,有效杜绝了多头参保、重复领取养老金事件的发生。二是加强与县残联的业务对接,定期进行残疾人信息的核对,重点将符合参保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政府补贴范围,对证件失效、死亡人员及时取消残疾身份认定。三是每季度与县扶贫局、县民政局对接,进行数据比对,将新纳入低保、特困人员及时做好身份认定和保费代缴工作。(四)加强内控管理,确保基金安全。一是加强内控风险防范,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制度,定期开展内控风险检查,查摆问题,及时反馈整改。二是切实加强基金的收支管理,严格应用金融管控平台监管,实现业务系统、财务系统、银行系统的无缝对接、数据共享和实时对账,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收缴、按时精准发放。三是强化横向协作和纵向联动,积极向市中心汇报沟通,加强与其他社保机构、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实时信息排查核对,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坚决防止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五)坚持常态稽核,堵塞工作漏洞。认真落实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县镇村三级经办机构、各经办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权限,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定期开展内控稽核检查,特别是在集中缴费、社保扶贫、全面参保和基金专项整治等重要时间节点,安排专人逐镇办督促检查,及时纠正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城乡居保经办工作规范正常进行。(六)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服务质效。坚持信息数据比对为主、现场认证核实为辅,充分发挥“陕西养老保险APP”的作用,不断规范和完善生存认证方式,提高手机APP自助认证率,确保领取待遇人员生存认证全覆盖。在县镇村业务人员中全面推广使用“陕西养老保险APP”机构版,提高服务能力;在参保居民中全面推广使用“陕西养老保险APP”个人版,提高自主业务办理;在全民中大力推广使用“秦云就业”小程序,各项业务线上办理;对行动不便、无自主办理能力的待遇领取人员村镇协办员上门年检;对面部无法识别的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远程视频核心年检;对居住生活在异地的待遇领取人员联系所在住地社保机构进行协助年检。同时提升线上办理效率,优化线下服务方式,安排专人负责线上业务辅导及管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不跑路,通过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经办服务质量。三、存在问题(一)城乡居保险政策学习有待加强。县镇村三级工作人员对城乡居保学习业务政策知识学习不够全面、不够深入、不够系统,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和政策业务学习有待加强,新进人员对城乡居保政策只是掌握了最基本的理论知识,缺乏理论和实际工作的有机结合。(二)三级经办力量有待提升。特别是镇村两级力量薄弱,村级力量悬殊,协办员流动比较大,差别性较大。四、整改措施(一)加大宣传力度,巩固城乡居保精准扩面。通过张贴宣传单、制作宣传资料、进村入户面对面宣讲、媒体网络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居保惠民政策、冒领多领惩戒及警示教育等宣讲力度,通过多渠道多方面多层次进行宣讲,引导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参保缴费,实现应保尽保,力争参保率达到应参人数的85%以上。(二)提升经办力量,确保优质高效便捷服务。加强对中心经办人员和镇村两级业务经办人员政策培训,原则上每年举办1次镇村两级经办人员培训班,实现全员培训、全流程培训,严格按照“四个”台账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探索建立半年考核、年终总评和“一票否决”制度,不断强化镇村两级经办力量,提升业务经办技能,业务经办规范化、科学化,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五、下一步工作计划2022年,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突出“一个”主题(提升服务效能),强化“两项”措施(健全制度和日常稽核),狠抓“三个”关键(参保、发放、注销),围绕“四项”重点(制度落实、基金安全、稽核内控和专项整治),不断推动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操作、制度化管理目标,力争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一)加大宣传力度,巩固城乡居保精准扩面。通过张贴宣传单、制作宣传资料、进村入户面对面宣讲、媒体网络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居保惠民政策、冒领多领惩戒及警示教育等宣讲力度,通过多渠道多方面多层次进行宣讲,引导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参保缴费,实现应保尽保,力争参保率达到应参人数的85%以上。(二)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保值增值。进一步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充分运用金融管控平台,严格基金安全管理,及时做好基金年度预算、决算、结算和基金报表编报。及时做好城乡居保关系转移接续,为参保缴费人员建立个人帐户。积极做好基金上解和定期转存,确保定期转存率在90%以上,实现基金安全运行保值增值。(三)加强内控稽核,确保经办规范有序开展。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狠抓制度落实,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堵塞风险漏洞,确保各经办岗位和重点环节依法依规进行。充分运用各大线上平台,坚持月审月报制,发挥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有效遏制和妥善解决死亡冒领、重复领取现象,系统暂停人员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四)提升经办力量,确保优质高效便捷服务。加强对中心经办人员和镇村两级业务经办人员政策培训,原则上每年举办1次镇村两级经办人员培训班,实现全员培训、全流程培训,严格按照“四个”台账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探索建立半年考核、年终总评和“一票否决”制度,不断强化镇村两级经办力量,提升业务经办技能,业务经办规范化、科学化,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