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麟游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城乡居民提供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负责制定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日常业务;负责养老保险政策运行情况的调研分析,参与养老保险政策体系的健全完善。 | |
住所 | 麟游县市民中心4楼 | |
法定代表人 | 马红梅 | |
开办资金 | 34.9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麟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8.5万元 | 34.4万元 | |
网上名称 | 麟游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我单位在麟游县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提高养老待遇标准,养老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建议,向人代会、政协会提案,将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县级财政补贴列入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十大实事”项目。中心及时从政策规定、群众意见、现状标准、财力保障等方面进行调研,参照兄弟县区工作经验,详细测算,提出了《关于提高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的意见》。经2022年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从7月1日起,我县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县级财政补贴每人每月增加30元。全县基础养老金标准分年龄段最低达到178元,最高达到208元,全县12月份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02.25元/人·月,在全市仅低于渭滨区,处于领先位次。(二)探索集体补助试点,账户积累渠道进一步拓宽。中心深入镇村广泛宣传,实地调研,逐村了解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效益及历年分红情况,建立集体经济实体台账,全面掌握基本情况。根据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宣传和动员村级集体经济从分红资金中划拨部分用于组织成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经过多方协调落实,年内在酒房镇万家城村、丈八镇石家庄村、曲家沟村三个村圆满完成了试点。石家庄村以村集体经济收益按户进行补助,按照每户100元标准,补助285户,计28500元;曲家沟村以村集体经济收益与驻地企业捐赠补助,按照每人20元标准,补助270人,计5400元;万家城村以村集体经济收益补助,按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金额的10%为标准,补助404人,计17215元。3个村51115元补助资金顺利到账记入个人账户时,全县及时召开了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会,总结试点经验,表彰试点单位和爱心企业,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三)宣传长缴多得政策,年限养老金率先落实。抓住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起步早,全市率先进入政策实施第16年的机遇,积极宣传长缴多得政策。通过印制宣传资料、召开培训会、举办讲座、拍摄视频等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城区广场大屏、乡镇集会、文化下乡等活动,采取算账对比、实例列举、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政策宣传,通过算账对比向参保居民讲清15年后缴与不缴的差别,转变参保居民缴费满15年再不用缴等着领取养老金的片面认识,引导动员参保居民提高坚持长缴费、多缴费、持续缴费意识。截止缴费结束,全县缴费人数30064人,其中10263人连续缴费16年,占今年缴费人数的34.14%,7743人连续缴费15年,占今年缴费人数的25.76%;有203人按3000元最高标准缴费,110人按2000元标准缴费。今年达到60周岁的604人正常缴费16年后享受到了每月加发10元的年限养老金。(四)落实被征地社保政策,被征地居民利益得到保障。积极协调,争取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全县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费分配记发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夯实责任,明确任务、时限。中心积极深入镇村分级培训,分类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积极开展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费记发工作。年内全面清缴了积压多年的政府承诺缓缴的270.1155万元被征地保障费,实现了历年被征地保障费缓缴拖欠清零;全面记发历年返还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费3624万元,占市上返还金额3674万元的98.6%,剩余50万元正在按程序公示申报分配中。今年来彻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费承诺缓缴、分配积压等问题,切实保障被征地居民切身利益。(五)严格执行经办规程,业务经办管理更加规范。严格内部管理规范,内设参保、待遇、基金、稽核、办公室5个股室10个岗位,待遇、基金、参保等重点风险岗位全部为编制内人员,业务分工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和高风险岗位定期轮岗制度。严格系统操作规范,实行管理、操作、安全三员分离,全面采用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加强对非工作时间段操作高风险业务的管理和监控。规范业务经办,严格按照经办规程办理参保、缴费、审批、认证等业务,线上申请、线下收集资料,业务经办及时规范。规范账户管理,今年按要求对支出户与代办银行续签了协议,进一步明确了协议有效时间、违约责任、保密责任。规范支出管理,严格执行支出审批操作流程,严格通过社银管控平台发放,无手工发放和对私转账。支出账户资金项目使用规范,分类记账,专款专用,无代发项目资金与社保基金混用,无个人账户资金与各级财政补贴资金混用现象。(六)优化经办服务机制,便民服务质量大幅提升。全面宣传推行陕西养老保险APP应用,实行“一次不用跑”经办服务模式。在全县6个镇,巡回开展各类形式宣传21次,培训300人次以上,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上门入户宣传70多次,引导参保居民下载安装陕西养老保险APP线上自主经办业务。特别是在疫情管控的情况下,指导参保居民自主线上办理参保、缴费、待遇、认证、查询、转移等常规业务,2022年参保、缴费、待遇、认证等业务线上自主经办率达到98%,实现了“智慧人社、掌上经办”的便民贴心经办服务目标。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积极落实参保扩面,全面动员适龄人群参保,巩固提升人群全覆盖质量,当年新增参保337人,完成缴费30064人。12月份在册享受待遇13717人,待遇享受率100%,全市率先落实年限养老金,连续缴费16年享受年限养老金604人。全年完成有效参保43768人,占市上下达参保任务40400人的108.34%。全年为1464人代发“八大员”加工龄补贴162.85万元;特殊困难群体享受代缴政策2164人,其中低保特困代缴1540人,重残代缴610人,代缴资金13.87万元;参保人员身故发放丧葬费508人60.96万元;社会保障卡发放待遇12386人,卡发放应用率90.3%。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成效宣传不足。今年推进会上表彰先行试点的三个村,但各镇村重视不够,试点工作的成效宣传没有达到很好的激励推动工作的效果。2、政策宣传有待加强。仍有群众对最低缴费15年的政策存在片面认识,对坚持长缴费、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年老后养老待遇水平的认识不足,陕西养老保险APP应用率不高。3、村级经办信息员队伍有待加强,经办服务有待提升。村级信息员队伍不稳定,调整变动频繁,政策法规水平、经办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二)改进措施:1、进一步加强重点任务落实。提高全民参保覆盖面,全力推进保费征缴、特殊人员代缴及被征地保障费记发工作,稳步推进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积极协调落实基础养老金提标,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2、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以提升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的知晓率为重点,引导广大参保居民转变缴费满15年再不用缴到龄就可以领取养老金的片面认识,坚持长缴费、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年老后养老待遇水平。3、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县、镇、村三级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通过分级培训、业务例会的形式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经办、服务群众等内容的培训,提高基层经办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四、2023年工作计划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精神,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打造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按“3456”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即:全面提升手机App线上办、基层柜台线下办、预约上门办三项便民举措;努力巩固全民参保、待遇按时发放、基金安全管理、业务经办规范四项经办基础;全力打造创新社保政策宣传、扩大集体补助试点、落实年限养老金、特殊困难群体代缴、被征地保障费分配五大工作亮点,确保实现政策更加惠民、制度更加完善、管理更加科学、经办更加规范,服务更加便捷、群众更加满意六个管理目标。全体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从自身岗位做起,矢志不渝、笃行不怠、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再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宝鸡市排头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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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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