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佳县> 佳县信访接待服务中心

佳县信访接待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2-28 10:22
单位名称 佳县信访接待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向人民群众提供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汇总上报群众上访动态和反映的突出问题。
住所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佳州街道人民路185号(一楼109室)
法定代表人 王兴才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佳县信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96万元 4.81万元
网上名称 佳县信访接待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中心在县信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业务开展情况2022年,我中心共接待日常来访群众256批次1260余人次,其中个访167批次352人,群体访89批次908人,经统计,来访中重复访占比达60%。接访中心工作人员接访过程中做到了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做到热情接访,进门向群众问声好,坐下倒杯热水的习惯,拉近了干群关系,降低了矛盾对立情绪,为后续处访打好了基础;二是坚持做到公正处访,按照姬跃飞书记“让每一起信访案件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积极协调各责任单位,能当场协调处理的坚持当场协调,需要登记入网交办的,及时移交办信办案室交办责任单位进行办理;三是坚持做到跟踪回访,对重复来访的信访事项,通过电话跟踪回访的方式,了解信访事项处理进展,信访人满意度,掌握息诉罢访情况,及时对信访整体形势进行研判。二、取得效益(一)信访积案全部化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县级领导包镇办、分管领导包部门”的办法,将中、省交办的信访积案逐一落实了县级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目前中省交办我县第一批26件信访积案和第二批16件信访积案已全部化解,化解率为100%。(二)重大敏感节点安保工作圆满成功在县信访局的领导下,提前谋划部署,每个重大活动期间均制定预案,及时启动重点时期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并加强驻京、驻省劝返工作,圆满完成了党的二十大、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和省“两会”、省第十四火党代会、省十七运会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保障任务。未发生了大规模聚集上访、极端恶性事件和因工作不到位引发的负面炒作,以优异成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出了信访力量。(三)重点领域治理稳控工作取得成效我县为切实做好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针对集资融资、劳动社保、涉法涉诉、拆迁安置、交通运输、教育、涉军、涉疫等重点领域进行治理,开展了进行法律解释、思想疏导教育工作,多部门联动,持续推动重点事项化解,成功化解了我县宣传员群体信访事项。(四)持续深化信访制度改革重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我县信访联席会议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采取“十个一”办案法、建账销号、每周通报、发放三色卡、严格督办、考核问责等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召开专题会议,固基础、查短板、补弱项,按照全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专项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和特殊时期随时排查化解制度,把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截至目前先后开展了7次专项排查化解行动,不断更新,排查出重点领域9个,重点涉法涉诉案件17件,重点涉政案件55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重大风险矛盾隐患台账,并逐一落实了责任单位及县级包案领导。坚持诉访分离、落实依法分类处理工作制度。对受理的信访件,进行列表登记,认真梳理分类。属于信访普通范围内的,列入普通信访类别。对涉访涉诉信访,列入涉法涉诉信访类别。目前已建立涉法涉诉重点人员台账,全部由责任单位包抓化解并稳控。扎实推进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参与省信访局举办的业务大讲堂活动共7次,对信访接待、网上信访案件办理和信访案情分析进行了重点培训;二是积极参加全市基础业务比武竞赛,选派了2人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全市基础业务比武竞赛,通过内外培训,有效提升了业务能力,规范了工作秩序,对下一步及时、高效受理办结群众来访事项,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三是加强网上信访代理工作,以数字化推动信访工作的透明度,搭建移动信息宣传平台,推动《信访工作条例》深入群众之中,严格落实“三见面”制度,加大回访核查力度同步好满意度评价工作,对因问题解决不到位或有关工作人员态度生硬、措施不当、造成群众不满意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重新办理。三、存在问题今年以来,我县各乡镇各部门高度重视信访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了大量信访问题,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明显减少。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群众法制观念淡漠,依法维权意识相对较差。二是少数乡镇和部门对做好本单位的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抓源头治理和初信初访环节上重视不够导致越级上访频发。三是我县信访基础业务工作有待加强。四、整改措施(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党的政策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政策宣传,还是政策执行,任何一个环节不到位,就会诱发上访和引发各类矛盾。因此,各项工作一定要细,作风一定要实,尤其是在政策执行上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把信访行为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二)提高政治站位,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信访工作的认识,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真正形成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基层单位齐抓共管的全方位、网络化、大信访的信访工作格局。一是强化领导,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落实“一岗双责”制,坚持领导包案制,一手抓预防一手抓处理,大的信访案件要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进一步做好化解稳控工作。(三)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信访工作部门及信访承办单位要以“事要解决,人不回流”为目标,以提高信访队伍业务素质为重点,以提高信访人满意率为标准,全面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结质量,力求在每一件信访事项的处理上达到“三性”,即事实调查的客观真实性、适用政策法律的准确性、文书制作的规范性。避免重访、缠访行为的发生,为我县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五、下一步打算(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信访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不断提高工作的责任感和实际工作能力,认真按上级的各项工作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有效整合信访资源,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和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继续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强化措施,巩固成果,结合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信访积案攻坚化解年活动等工作,加强条块结合、点面结合,系统全面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与部门协作,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矛盾化解,努力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三)不断强化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机制。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继续开展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并坚持长期实施,使其真正成为新时期开展群众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和从源头上做好信访工作的有力措施。(四)突出重点,集中精力解决好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着力对土地征用、民办代课教师、精准扶贫、城区建设等重点领域一些情况复杂、时间跨度长,解决难度大,又随时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一段时间和精力加以重点解决和整治。对合理诉求有计划、有步骤,区分不同情况统筹加以解决;对于证据齐全、要求不合理、无政策依据,明确答复上访人,让其放弃无理要求;多次做思想工作,不听劝导反复违法缠访,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制止和严厉打击。(五)加强信访信息舆情监测工作,努力控制和减少越级访、群体访。严格按照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排查预警处置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访舆情监测制度,密切关注信访动向,全面了解信访苗头隐患,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对各种信访信息认真梳理,及早发现苗头性隐患,及时就地处理,防止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六)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我县专兼职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增强责任心,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单位公信力,规范信访接待和办理程序,营造一种文明、依法、高效、务实、透明的信访工作氛围。同时,加大《信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引导广大群众依法上访、文明上访和逐级上访,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