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信息公开
业务大厅
政策法规
常见问题
首页
>
年度报告
>眉县>
眉县水资源事务中心
眉县水资源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2-28 08:34
单位名称
眉县水资源事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水资源、维护生态环境。水资源评价、论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水资源保护等。
住所
眉县首善镇首善街189号
法定代表人
任宏军
开办资金
1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眉县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66万元
12.82万元
网上名称
眉县水资源事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眉县水资源事务中心2022年主要做了一下几方面工作:一、围绕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控制用水总量,足额征收税费。按照市严水办下达的用水六项总量控制指标,及时制订年度用水计划,逐级分解至各镇(街)和重点用水企业,建立了用水户季报制度和超计划用水警示制度,定期检查用水计划执行情况,同时每季度末对全县68户取水户的用水量进行抄表统计,严格核定取水户上报的用水量,对超计划用水企业进行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税,形成了完善的水资源控制体系。现已完成了全县68户取水户用水水量核定工作,截止目前,共征收一、二、三季度水资源税343.60万元,估计第四季度征收水资源税105万元。2.严格水资源论证,严控取水许可。牢固树立“以水定产业、以水定规模”的观念,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安排重大项目建设布局时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把论证审查、取水工程验收、许可审批三个“关口”,年初对全县65户取水户的取水许可证进行了审验,下达了2022年的取用水量。6月中旬,按照省市水利部门要求,联合县地下水监测管理站开展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县地下水取水口进行了摸排,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建立台账,依法整治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目前,在查处的违规取水户中,正在办理取水许可18家,关闭自备井5眼,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6份。今年新增取水户3户,并对新发证的取水户的用水计量设施运行进行验收,按季核定用水量,及时和地税部门对接,确保足额征缴水资源税。目前我县取用水户68户,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规范了各取水户的用水行为,同时也对全县依法取水、节约用水起到了促进和宣传作用。3.科学谋划,积极推进。今年以来,共储备了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项目、眉县中学节水改造提升项目、县水资源实时监控指挥中心项目、取水口核查登记及整改提升项目、取水口标识牌设置项目、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共6个项目,且6个项目方案都已通过省市专家审查,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已进入发改局项目库,下达前期项目资金80万元,其余5个储备项目已进入中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正在积极联系省市争取资金支持。二、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通过对职能职责履行,取得了较好社会经济效益,通过法律法规宣传及水资源的日常管理,使得群众对我县的水资源现状有了一定的了解,使群众的保护水资源,珍惜水资源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在全县形成了“管水、用水、节水、护水”的水资源管理环境。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对企业的法律法规宣传和监管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对国家相关的税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计量设施出现故障不能及时报修更换。2.极个别取用水企业不按核量程序进行,直接在单位税务系统上报交税,没有进行水量核定,出现管理断档。3.水政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的强化,在水事案件处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对相关执法程序、法律条款使用等方面掌握的还不够熟练。(二)改进措施1.加大水资源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下乡过程中加强对各取水企业的宣传,使各取水企业对水资源各项法规有新的认识,清楚各项申报程序。2.加强对全站干部职工的业务学习,每周一组织开展业务学习,把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提高职工的学习自觉性,提升业务工作水平,用专业知识武装头脑。3.加强对单位职工的水法律法规的学习,尤其是水事违法案件的处理的学习,使水政执法人员对水事违法案件的处理流程都熟记于心,做到执法程序化、规范化,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四、下一年工作计划1.认真做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三条红线、四项制度、六项控制指标”。2.做好储备项目的跟进,积极和县发改局联系,争取储备项目早日开工建设。3.做好各取用水户的用水巡查及水量核定工作,及时督促各取用水户完善计量设施。4.进一步加强水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理力度。5.积极抓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对已创建的节水企业、节水型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小区进行省市验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友情链接
中央编办
信用中国
国家登记局
陕西省委编办
信用陕西
陕西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