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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2-27 16:45
单位名称 富平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乡建设提供规划管理保障。村庄与集镇规划编制与管理;城市规划编制与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信息服务。
住所 富平县便民服务中心13楼
法定代表人 杨文安
开办资金 215.61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富平县自然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4.08万元 157.37万元
网上名称 富平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全年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积极开展“市级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全市开展“市级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求,我们积极对接市县、沟通镇办,科学制定我县14个“市级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2022年3月完成规划编制招标,督导进行了14个村庄地形图测绘、现状调研、规划初步方案研讨等工作,12月底将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提供给村庄规划编制单位,目前正在进行村庄规划方案修改完善工作。(二)启动县城区总体城市设计、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工作为贯彻县委县政府系列文件精神,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打造高品质人居环境,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启动富平县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工作,并制定《富平县沿街风貌控制导则》。2022年8月完成设计招标,目前规划设计现状调研已完成,《富平县沿街风貌控制导则》(初稿)已形成,城市设计初步方案正在修改编制。(三)编制《富平县农村住房建设导则及设计图集》为落实《着力打造中国北方最美县城的意见》和《富平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任务,规范农村住房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县技术标准体系,结合目前农村建房实际,编制完成了《富平县农村住房建设导则及设计图集》,从房屋建筑体量、院落布局、标高、退让、风貌、屋顶、墙面、门窗、景观小品、建筑安全、雨污排水、低碳节能等方面对农村建房进行管控和引导,制定6个农村住房户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标准图集。(四)全年严格执行规划,按程序出具规划条件书、办理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开展规划核实工作。出具用地规划条件书8份,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5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7个,完成工程竣工规划核实14个。(五)完成了疫情防控执勤、环境卫生创建等局里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办理各类项选址有关文件目11个,出具了政府投资项目情况说明及相关回复余70余份;出具用地规划条件书8份,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5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7个,完成工程竣工规划核实14个。一年来,为我县规划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受到广大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三、存在问题规划管理还不够精细、批后监管力度还需加大、规划宣传力度还不够、规划专业人才力量不足等问题。四、整改措施完善项目验线、竣工核实制度,加强与县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的配合,查处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逐步加大对镇区和乡村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建立规划师驻村相关管理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大规划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率;建立干部职工学习交流培训制度,提高业务水平;加大规划专业人才引进,壮大规划管理队伍。五、2023年度工作计划(一)按照县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完成富平县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工作。(二)完成2022年开展的14个“市级试点”村庄规划成果评审;启动13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配合全县乡村振兴及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推广《富平县农村住房建设导则及设计图集》。(三)严格执行规划,按程序审查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做好规划许可及规划核实等工作。(四)积极配合做好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认真做好日常规划管理工作,坚持重大规划提交县规委会研究;认真做好日常业务工作,认真做好项目选址、规划技术审查等规划日常业务工作,坚持重大规划提交县规委会研究。(五)做好城乡规划宣传学习及培训工作,通过各种媒介,继续加大规划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规划的认识,增强规划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继续加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1.2022年度无奖惩情况。2.2022年度没有涉及诉讼事项。3.2022年度无投诉事项。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