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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价格认定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2-27 14:45
单位名称 麟游县价格认定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价格认证鉴定,维护市场秩序。办理本辖区内价格认证相关业务。
住所 麟游县东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 张同
开办资金 5.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麟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6万元 5.3万元
网上名称 麟游县价格认定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使用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工作,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围绕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陕西省经济(发改)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坚持每周2次的集中学习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干部职工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全面得到提升。2、强化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坚持对<<价格法>>、价格认定规定、涉税、涉纪、林木、涉烟等价格认定规定不断学习,使干部职工政策熟悉,内容精通,增强理解,保障了案件认定工作质量。3、加强网络学习,注册了学习强国、爱麟游app,参与干部网络等各类网络学习测试,增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4、全年共完成价格认定案件13起,涉案金额8.47万元,为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办理案件提供机关依据。5、积极推进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及时对接县法院开通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平台运行事项,全县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站点建设实现了景区、社区全覆盖,印制发放《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登记本》等宣传资料1000多份,制作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宣传版面3面,全年共开展价格争议调解事项8起,涉及金额1.78万元,及时化解双方矛盾问题。目前全县共有价格争议调解站点8处,涉及1镇2村4社区1景区,兼职人员19人,工作正常开展。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是全年共完成价格认定案件13起,涉案金额8.47万元,其中刑事案件10起,涉案金额6.86万元,行政案件3起,涉案金额1.61万元,为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价格依据,使违法犯罪分子得到相应惩处。二是全年共开展价格争议调解事项8起,涉及金额1.78万元,及时化解双方矛盾问题。三是协助积极开展了市场价格监测及市场价格管理工作,对主要民生商品价格常态化进行监测预警,对水电气暖、教育、物业、停车、景区收费等加强监管,保障市场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权益。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1、人员不足且流动大,影响了价格认定业务工作的拓展。2、价格争议调解处理职能发挥不充分,各站点建设工作未实现乡镇全覆盖,价格争议调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改进措施始终把涉纪检监察、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断拓展涉行政事项案件的价格认定,争取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有所进展。围绕《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不断拓展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站点建设,力争使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站点建设覆盖全县所有乡镇,推动调解工作落实,努力抓好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积极开展案件网上受理查办工作,推动价格服务工作在上新台阶。四、2023年工作计划1、认真学习好贯彻落实好省、市及县委全委会精神和国家价格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持续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收费、停车收费专项整治、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建立健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价格调控机制,密切关注价格变动情况,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努力实现价格机制新格局。2、加强对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教育收费、物业收费的监管,全面落实政府定价方面的减、放、改力度,做好居民、农业用水、用电价格有关工作。3、加强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为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价格依据。扎实推动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7个乡镇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点全覆盖,社区、景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点全覆盖,努力化解价格领域的矛盾纠纷,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障服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