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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建筑工程招标工作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2-27 11:06
单位名称 延安市宝塔区建筑工程招标工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提供管理和服务。对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受宝塔区住建局委托:负责房屋与市政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执法。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南关街安置小区2号楼2单元13楼
法定代表人 王炜
开办资金 6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宝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94.67万元 -594.11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宝塔区建筑工程招标工作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中心在区住建局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坚持以民为本,始终把服务群众、服务招投标企业作为工作的核心内容,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能,更好的服务我区招投标工作,2022年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我中心在区住建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简化办事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我区招投标工作稳定发展。现将一年来主要工作总结汇报如下:1、加强标前宣传和协调工作。针对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招标人政策观念淡薄的问题及建设单位对招投标业务不熟悉,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做到招标提前介入,对前来咨询的人员耐心解答政策,并且深入即将招投标的建设单位,为建设单位提供招投标咨询,帮助做好标前准备工作,确保招标程序的规范合法化。2、健全招标投标运行机制,加强招投标监管服务水平。简化办事流程。我中心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取消了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工程及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备案,最大限度的简化了办事流程;缩短办事周期。我们对必备资料齐全的,及时受理,限时办结,招投标手续在原来的基础上,压缩到法定最低限度;优化服务方面。实行预约办理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对于条件符合的,及时办。条件不成熟的,帮忙办,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全程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近年我中心更是依托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区属公开招标的项目(包括及设计、勘察、监理等)先后实现进场登记、公告公示发布、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全流程电子化,也实现了不见面开标,摆脱了传统开标模式对人员、时间、场地的限制。有形建筑市场的逐步发展和完善,使建设工程交易由无形到有形,由隐蔽到公开,由分散到集中,由无序到有序,有效促进了建筑市场的规范运作,在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从源头上预防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3、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中心不定期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工作中实行听取汇报与抽查项目相结合、查阅材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原则,从招投标管理、分包管理、合同管理、工程材料管理、工程结算管理、监理企业承包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我中心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工作整体执行较好,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能够自觉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做好本职管理工作,相关管理资料齐全、真实,有效杜绝现有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现象。4、与时俱进,发挥监管效能,促进招投标规范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清理了没有法律依据的前置材料、取消了投标报名、取消了开标过程中的签到环节,招标文件要求评审时间即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即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在招投标时,凡政府相关官网可以查询的信息,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投标企业提供纸质证书原件。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执法监察,对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违规操作、破坏市场程序的行为严肃查处,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执法检查力度。同时积极组织对《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结合个案对招投标从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我中心在2022年的40项公开招标中,无一例存在违法行为。5、从严要求,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为了有效的防范出租、出借、挂靠资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串岗、混岗等现象,我中心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施“实名制”管理。在办理招投标业务时“一人一证”,必须质证上岗。2022年10月份,按照市住建局的文件要求,招标工作中心配合市招标办对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及分支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基本情况,抽查了部分在建项目的招投标资料,对存在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此次检查不仅推广了部分企业优秀的经营理念及管理方法,而且加强了行业的自律,强化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维护了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7、重视档案管理,促进档案管理规范化。档案在招投标过程极为重要,我中心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档案的管理,发挥招投标档案在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作用,为建设工程中标后的跟踪管理和咨询服务创造条件,按市招标办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结合我中心档案管理实际情况,树立了正确的、与时俱进的管理理念,将陈旧的资料全部重新建档立卡、建立新的档案室,真正将档案管理落到实处。8、加强管理,健全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延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完善责任清单、办事流程,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按制度办事,确保形成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二、取得效益工作招标工作完成情况。我中心严格贯彻落实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单位前期手续相关资料严审查、严把关;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各个阶段进行严格监督管理;通过简政放权、缩短招投标时间,以加快项目推进,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对每个建设项目造册登记、建档立卡,便于追踪检查。2022年,在强化招标投标监管工作上出实招,全面推行一个项目一套人马,从头到尾,全程负责。施工共公开招标40项,中标价7.8亿元;监理公开招标31项,中标价1240.62万元;设计公开招标16项,中标价1025.98万元。所有的项目均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保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及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在公开招投标过程中从没有出现被投诉和举报现象,用自己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操守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三、存在问题职工养老统筹费缴纳问题。我中心成立初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养老金缴纳归属问题,职工养老统筹费有拖欠,现我中心已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养老金如何补缴仍未解决,致使职工无法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对未批先建工程监管不到位,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不够,容易遗留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3、加强招投标监督服务人员队伍建设;4、加强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管理培训学习。四、整改措施1、请主管局和区委、区政府帮助协调解决我中心职工养老统筹费缴纳遗留问题,以解决职工后顾之忧,保障职工安心工作,有力推动我区招投标事业的稳定发展。2、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各类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的能力水平,适应建筑市场的需求,为“放管服”提供强有力的支撑。3、市区同属一城,希望多参与市上的各类调研检查,在参与中使职工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更好的提升我区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水平。4、建议市招标办对新政策新办法及业务上存在的问题能及时指导,确保无缝衔接,更好的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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