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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县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2-27 10:46
单位名称 宜川县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促进我县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提供服务,协调督促、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和事务管理;协调港、澳、台及海外人士交流工作;做好侨属、侨眷和台属的有关工作。
住所 宜川县政府综合1号楼1631室
法定代表人 刘红霞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中共宜川县委统战部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万元 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领导,完善宗教场所管理机制。一是我县坚持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评价考核体系,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巡察内容,纳入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内容。二是突出三级联动。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逐级签订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进一步加强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落实,在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实行了“两级责任公示牌”管理制度,形成“主体在县、延伸到乡镇(街道)、落实到社区(村)、规范到点”的宗教工作责任机制。三是抓好三支队伍。围绕十九大精神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宗教事务条例》、《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内容,分2批次对县级相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民族宗教界人士等三支队伍开展专题培训,发放《宗教工作干部应知应会》300余册,《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250余测,进一步掌握政策法规,把握工作原则,明确工作职责,熟悉工作内容,切实做到“两清三防四到位”。(二)强化学习,提高宗教场所管理水平。一是坚持政治引领与服务引导相结合。一是建立定期走访联系慰问宗教团体、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指导和支持宗教界深入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和讲经讲道交流活动,传播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理念,增进“五个认同”,始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二是坚持规范管理与依法行政相结合。除加强日常民族宗教事务类的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公共服务外,我县重点抓好了大型宗教活动事前报批和现场管控,确保每年“开斋节”“平安夜”等宗教活动平安有序。(三)强化问题导向,扎实推进中省市宗教工作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一是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文件和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分析研究我县宗教领域存在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列出责任清单。二是着力推进宗教中国化方向工作,深入开展宗教场所“四进”活动,印发了《中共宜川县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实施意见》,通过宗教团体要求教职人员在讲道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各自的教规教义相结合,不断净化灵魂,提高道德修养,三是以《延安市民间信仰场所管理办法》为指导,为我县11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了登记备案和发证,建立健全了管理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了县批乡管村负责的管理机制。(四)深化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一是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一是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街道、进学校、进宗教场所,印发了《宜川县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实施意见》,扩大参与范围,使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体现在各行业各领域工作中。二是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学习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载体抓主题活动。今年我们先后丹州街道办中山社区、宜川县清真寺、宜川县城关小学等地进行了“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通过全方位的活动牢固树立了我县群众“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思想。二、产生的社会效益民族团结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知晓率,又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积极性,使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和谐宜川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让民族团结之花开的更加绚丽多彩。宗教通过共同的信仰,使信教群众有了共同的价值观,维护了社会稳定。三、存在问题我县民族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全面贯彻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和要求还需进一步落实;二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构建和谐宗教关系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还需持续推进。四是宗教教职人员少,文化程度低,也影响了宗教政策法规的落实四、下一步打算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作为常态化学习的重点,持续跟进学习。发挥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定期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二是发挥示范作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发展。全面梳理我县民族工作情况,大力宣扬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典型,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作用,推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经验,补齐工作短板。三是扭住关键重点,持续抓好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不断巩固宗教督查整改成果,深化伊斯兰教“三化”治理工作成果,持续做好防范境外基督教渗透工作,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加强基督教临时活动点的规范化管理。四是树立法治思维,始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宗教事务的“六个管好”,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宗教,支持各宗教对宗教思想、教规教义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不断巩固“四进”活动成效。五是时刻保持警惕,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认真落实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制,持续开展“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宣传教育,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帮助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识别渗透、抵制渗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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