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中共杨陵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普及法律知识和依法治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拟订普法教育和法制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普法依法工作的考核、检查、验收;普法依法治区相关工作。 | |
住所 |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康乐路24号 | |
法定代表人 | 赵崇武 | |
开办资金 | 15.2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杨陵区司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8.03万元 | 5.28万元 | |
网上名称 | 中共杨陵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益 | 从业人数 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中共杨陵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委区政府指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了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讲《宪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开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共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依法治国相关理论8次。区政府常务会采取会前学法的形式组织集体学法,将学习法律法规纳入常规工作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内容,邀请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教授讲授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对全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做了统一安排。在杨凌资讯上推送有关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内容5篇,在法治杨陵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有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20余篇,不断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思维。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制定下发《杨陵区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不断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法治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夯实各单位、各部门法治建设责任,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细落实。组织开展全区法治建设考核工作,完成全省法治建设评估工作评估系统资料的上传工作,确保我区法治建设评估按要求完成,进一步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创新开展普法宣传。召开了2022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会,安排部署“八五普法”工作,夯实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下发《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2年利用节点时间开展普法宣传重点》的通知,进一步夯实普法责任。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各类宣传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信访工作条例》、《国家安全法》、《乡村振兴法》等各类宣传活动4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受教育人数8万余人次。开展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律明白人”培养、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今年培养认证“法律明白人”263人,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73户。创建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个,创建第九届“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积极开展民营企业、涉农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治体检,为13家企业提出法律意见20条。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240余场次,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组织开展示范区、杨陵区两级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加考试共计2136人。二、取得社会效益2022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历届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了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通过开展区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加强了党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夯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针对不同群体,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育人数达到8万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全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维护了全区社会大局的稳定,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夯得不实。各部门各单位对普法工作不够重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夯得不实,虽然年初下发了《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2年利用节点时间开展普法宣传重点》的通知,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法工作做了安排,但是效果不明显,有些单位应付了事,有些单位根本就不落实,极大地影响了普法宣传效果。下一步,要加大对普法宣传的督导检查,加强普法宣传在法治考核中的应用,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在法治考核中予以扣分。(二)创新不够,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措施、方法等较传统单一,变化不大、措施不多,方式不活、吸引力不强,缺乏创新的意识。虽然近两年也开发了智慧普法、新媒体普法等方式,但是效果不是特别明显。下一步,要拓宽普法宣传方式方法,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开展不同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的、趣味性强、参与性高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普法宣传效果。(三)组织协调职能发挥不够,未能真正形成合力。普法依法治区办是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全区的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协调沟通。但由于事多人少等客观因素影响,协调作用发挥不够,没有真正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下一步,要加强综合组织协调能力,形成全区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2023的工作思路及打算(一)依法治区工作制定下发中共杨陵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中共杨陵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工作要点;对2022年区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进行意见反馈,并督导整改;组织开展2023年区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会议。(二)普法宣传工作制定印发《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3年利用节点时间开展普法宣传重点》的通知,夯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好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重大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活动;.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的迎检工作;围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法律进农村、社区”“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校园”“法律进宗教场所”“法律进网络”等开展好“法律七进”各项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出台《杨陵区乡村法治建设提升行动推进方案》,持续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创建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个,开展村改居小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积极发挥已培育成功的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创建“法治小院”20个,进一步推进乡村普法依法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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