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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殡葬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2-24 14:50
单位名称 富县殡葬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殡葬事宜,推进殡葬改革;殡葬改革与殡葬法规宣传;殡葬执法检查;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破除封建迷信,改革就得丧葬习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承办尸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和举办悼念活动提供场所等服务事宜。
住所 富县社会福利中心院内
法定代表人 贺三军
开办资金 39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富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6万元 222万元
网上名称 富县殡葬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县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恪守“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法律法规,大力推行“绿色殡葬、阳光殡葬、惠民殡葬、和谐殡葬”。全年工作开展情况作总结如下:一、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和清明祭扫安全服务工作。当前国内部分地区的疫情还较严峻复杂,社会面传播扩散和外溢风险比较高,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风险依然存在,做好清明节、寒衣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印发《富县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富民发〔2022〕20号)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殡仪馆(公墓)、公安局、卫健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特殊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秩序维护、交通疏导、烈士祭扫、应急处置、火灾事故防范等工作。寒衣节转发市局《关于做好2022年“寒衣节”安全文明祭扫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公墓一是加强祭扫工作组织领导,加大部门协调力度,结合本辖区疫情防控部署,统筹做好寒衣节祭扫服务管理工作;二是狠抓安全管控,有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专项安全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三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祭祀陋习;四是广泛宣传引导,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观念。提倡白事简办,红事缓办的原则,减少聚集。二、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首先在融媒体、富县微邦以及微信群里转发清明祭扫倡议书、寒衣节文明祭扫倡议书,倡议文明祭扫。其次在县城的步行街悬挂横幅、发放了文明祭扫倡议书、6000余份,倡议书主要内容一是倡议文明低碳祭扫。破除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摆放祭品等陈规陋习,倡导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祭文追思等绿色低碳文明祭扫;二是倡议鼓励网上祭扫。倡导广大群众和中小学生及家长在中国文明网、陕西文明网、延安文明网、中华英烈网等正规网站实行网上祭英烈,网上祭奠亲人。三是倡议安全祭扫。春季天干物燥,大风天气较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三、联合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职责。县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殡葬用品市场的专项检查的通知》富民发〔2022〕19号文件。在3月30日至4月1日我局殡葬服务中心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殡仪馆(公墓)对殡葬用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经过对全县25个殡葬用品销售店和40多个临时摊位的认真仔细检查,对违规经营人民币图样的冥币当场收缴,共收缴150余沓,对销售者进行批评教育、宣讲政策法规。遏制了违法不文明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殡葬用品市场。四、巩固和深化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为认真贯彻落实延安市民政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民发([2022]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初级人民法院、县经济发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业局决定从2022年7月开始至2023年12月,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硬化大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制定了《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富民发【2022】76号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殡葬权益和合理殡葬需求。坚持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化解存量,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坚持立足当下、久久为功,巩固我县“活人墓”“硬化大墓”整治成果。五、存在问题(一)城市公益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相对滞后,农村入棺下葬随意性较大,由于农村土地大多属个人经营,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划拨或供应困难。(二)现有的小仙坡经营性公墓从2007年12月县政府批准,2009年8月28日开始修建,2011年投入使用至今仍未办理土地、林地等相关手续,未取得合法经营权。(三)惠民政策资金未列支。按照《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延政发〔2018〕19号)文件精神,为了鼓励城乡群众亡故后实行火葬,凡我市居民亡故后在延安殡仪馆火化的,市民政局补助2000元,所在县民政局补助100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部门纳入年度预算,此项工作我县目前推动相对滞后。六、下一步工作打算1、继续开展殡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2、与相关单位联系出台殡葬收费管理办法和富县殡葬管理办法3、做好清明节等祭祀节日的宣传活动。4、与自然资源对接,加快城市公益性公墓选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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