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榆阳区救助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保障救助对象权益。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负责救助对象的临时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安置及返乡服务工作协调省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项其它救助 | |
住所 | 榆阳区灵秀街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军 | |
开办资金 | 579.5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榆阳区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884.05万元 | 1880.4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榆阳区救助站.公益 | 从业人数 1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开展业务情况(一)疫情防控不松懈。榆林爆发疫情期间,“疫”线救助服务队昼夜奋战、咬牙坚持,以站为“家”,积极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的工作模式。严格执行站内体温测量、抗原筛查、核酸检测、勤换口罩、无死角通风消杀、防疫物质储备、生活保障等各项工作要求。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积极救助流浪乞讨以及临时遇困人员,绝不将求助对象挡在救助站门外。持续加大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巡查救助力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和“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要求,规范落实各项救助措施。截至12月12日,“疫”线救助服务队启动救助巡查车两台,出车巡查救助达90余次,接入流浪乞讨人员和被困群众18人,送医救治7人,协助办理离榆手续返家4人,站外临时救助因疫情遇困群众15人次,单日接听咨询、求助电话达40余次。(二)“智慧寻亲”,照亮温暖回家路。深化“智慧寻亲”,拓宽寻亲途径。利用各信息平台在全国救助寻亲网上发布受助人员信息2人,成功寻亲2人;今日头条推送2人成功寻亲2人。还利用网络QQ、微信、榆林市榆阳区救助站抖音账户等发布寻亲公告,通过这些方式,对已经查明身份信息的3名人员,在其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已顺利护送返乡,使走失人员回归家庭,让爱回家。(三)举行“6.19开放日”、“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活动,实施主动街面救助。6月19日我站积极开展以“救助,让弱有所扶更温馨”为主题的2022年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开放日”活动。活动开展以来,累计发放救助宣传单2900张,救助引导卡520张,印有救助站地址和救助电话号码的手提袋、纸巾盒、一次性纸杯共2000份,利用公交车站牌145块LED宣传,1路、2路、6路、10路、11路公交车进行宣传共计94辆。“救在身边真情相助”专项救助行动开展以来,我站街头救助出动工作人员256人次,出动车辆64车次,站内救助87人次,站外救助3人次,发放救助引导卡860份。街头、站内求助人员发放食品、饮品450份。在这里,呼吁倡导更多的社会力量能够参与到关爱救助服务活动当中,让我们奉献小爱,汇聚大爱!根据北方气候特点在11月份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全面开展上街主动救助、应急救助、开放救助、保护性救助活动。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救助热线电话24小时通畅,每日安排值班人员值守,在接到求助电话后,及时到求助现场开展救助工作,严格24小时接待服务,随时掌握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动态,积极劝导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站接受救助,对街头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及时送医院救治,做到“应救尽救、尽快救助”本年度没有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四)持续开展回访工作。为全面、有效、妥善做好受助返乡的榆阳区户籍流浪乞讨人员的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工作,开展实地回访活动。我站源头治理大回访共计回访受助人员13人次。建立榆阳区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全年共计回访受助人员73人次。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成效 我站共救助443人次:站内救助419人次,男374人次,女45人次;站外救助24人次,男23人次,女1人次;本省籍149人次,外省和其他294人次;其中未成年人7人次,老年人64人次;肢体残疾30人次,智力残疾7人次,听力残疾5人次,视力残疾1人次,疑似精神障碍25人次,行动困难4人次;自行离站366人次,护送返乡36人次;救助危重和精神病到定点医院治疗44人次。三、存在的问题一年来,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在工作专业化程度不高,创新性缺乏,服务模式单一,效率滞后,服务质量不够高,社会大众不理解,时有投诉等问题。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标准化建设。规范接受、管理、安置返乡流程。在接收入站时,发现有身体及精神疾病的受助对象,及时协调定点医院,开展救治工作。在管区滞留期间,照顾好饮食居住的同时,也要关注到受助对象的心理健康,不定时进行交流疏导。关注受助对象的个性化需求,按照一人一档,建立受助对象的个人信息档案,方便后期受助对象的寻访安置工作顺利开展。(二)探索区域“中心站”服务模式。就是以榆林市榆阳区救助站为区域中心,实现优质的服务体系向各县站辐射,帮助带动周边县级救助站解决救助寻亲、滞留人员照料安置难等问题,对救助资源进行再调动、再分配,目的就是要打破救助“高地”与“洼地”间不平衡,实现资源有序流动,从而实现救助站服务质量整体提升。(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思想站位要高,我们将持续关注区委区政府及中省市民政部门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工作放在全省、全国范围内审视,思想向高处解放,工作向高标定位,纵向创纪录,横向争先进,以干就干一流、争就争第一的魄力和精神,做到出手的工作是最高水平,办成的事情是最高标准,守正创新抓机遇,锐意进取开新局,全力推进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针对工作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我们应举一反三进行查找问题,提升专业素养,让员工在学习中成长,在工作中成长。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言语话术,服务态度,管理能力等。(四)持续开展“大爱寻亲,温暖回家”工作。深化“智慧寻亲”,拓宽寻亲途径,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头条寻人”、“人像比对”通过人脸识别技术、DNA比对、微信公众号、救助寻亲网、寻亲热线等方式开展寻亲服务,按照“严流程、明类别、精操作”三原则开展“人脸识别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在转作风、创一流中践行初心使命,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早见效,保证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后生活有人问、有人管、有着落。救助站实施“阳光救助”为受助人员铺就“温暖回家路”。(五)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提升救助服务质量。聘请义务监督员,由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社区主任、托养机构代表、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组成的社义务会监督员队伍,秉承“实事求是、联系群众”的原则,发挥各自职能,监督检查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更好的服务于受助人员。(六)持续开展易走失人员的回访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严格监管、协同配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易走失人员回访工作体制。一是进一步了解易走失人员政策落实情况及生产生活稳定情况;二是提醒亲属加强对易走失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防止再次外出流浪,源头得到良好的治理;三是扩大了救助政策覆盖面,提升了易走失人员及其家庭对救助政策的知晓度。(七)精心组织开展“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活动。通过宣传救助法规政策、救助原则和工作定位,提高救助政策公众知晓度,通过多媒体渠道,全方位展示救助理念和政策要求。通过参观提问,引导群众理性施舍,抵制职业乞讨和跑站骗助行为。宣传民政救助政策、法规,及时救助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生活陷入困境人员,帮助其安全度过高温炎热的夏季和寒冷的冬季,保障其基本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对受助群体实施更加积极主动,更为人性化的保护性救助。(八)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认可度。现阶段仍然有许多群众,对救助管理站的工作职能缺乏正确的认识,对我站的工作存在误解。对此我们要大力进行宣传,通过公益宣传活动、微信公众号、美篇、发放宣传册、拍摄宣传视频等多样的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形式广泛进行宣传,让群众了解到救助站的具体工作内容,在避免因误解产生挤占社会资源,浪费救助资源,耽误救助服务正常开展的同时,提升社会影响力,社会认可度。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