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电力执法监察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提供电力执法监察保障。电力行政执法监察·电力行政案件查处 | |
住所 | 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03号B楼2层 | |
法定代表人 | 孙小平 | |
开办资金 | 42.7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2.33万元 | 9.0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在市发改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核定的事业法人宗旨及业务范围开展工作,现将2021年度履行事业法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一、单位执行章程情况。我队按照市发改委的委托权限和范围开展电力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为了更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举办了1期培训班。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制度等,并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罚没制度。全队编制人员8名,实有工作人员9名。每年向主管部门上报工作计划、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不定期向市发改委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市发改委分管领导经常对我队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按照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定的宗旨及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情况。我队严格按照贵局确定的宗旨和范围,在西安市辖区内开展电力行政执法监察和电力行政案件查处。加强巡查,依法处置,增强一线检查监督频次;加强专项整治力度,依法消除电力安全隐患;强化电力监察,文明公正执法;深入开展普法培训,提高市民依法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的意识,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队全体执法人员,全年365日天天在线,24小时时时连通。对领导批示,新闻媒体曝光,电力企业上报和群众举报的涉电案件,及时到达现场,协调处理。全年外出执法检查104次,对163家单位和工地依法进行电力执法检查,处理制止违法行为7起,处理电话咨询、投诉15起,配合上级机关开展电力执法专项检查5次,督促协助国网公司消除隐患277项,完成树木修剪40750余处;举办电力法律法规知识培训1期;进社区、进工地法律法规宣传培训32次,发放宣传册、资料、宣传品26000余份。有效预防务类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电,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供用秩序。(一)强化监察检查,文明执法,确保电网安全运行。1.目标明确,突出重点,依法保护电力设施安全,保证电网正常运行。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更新,新建、改造施工增多,擅自进入电力保护区作业或因安全措施不当致使外力破坏危及电力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我队在今年的执法工作中以保证供用电秩序正常为目标,以电力设施保护为重点,严查擅入电力保护区施工和未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相关作业的行为。全年,我队外出执法法检查104次,对163家单位、工地进行了依法检查;督促协助国网公司消除隐患277项,完成树木修剪40750余处,提高了电网运行的稳定性。2.加强检查,依法处置,克服困难自加压力,增强一线检查监督频次。我队执法人员本着“早识别、早发现、早防范、早化解”理念,主动加大外出检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尤其在夏季用电高峰期,我市电网负荷达到极限,为保障群众正常用电,我队执法人员冒着酷暑外出巡查,依然坚守在一线。在执法检查中我们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对看到的、听到的,做到及时落实查证,每到一处工地单位、我们先查供电部门对安全措施有无知晓有无监护,再查作业单位有无落实有无配合,杜绝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规施工的行为。如:在检查中发现一市场在高压线塔下私自盖房,执法人员立即进行制止,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监督当事人对此建筑物进行了拆除,并多次巡查无再建情况。对一市政工地位于高压线路、沟道保护区内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行为进行了制止,责令停工整改,待完善安全措施并得到供电公司认可后才进行了施工,有效的保护了线路杆塔等设施安全。3.加强配合,专项整治,依法开展全面监察检查,巩固成效。配合上级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次,包括油气长输管道及电力设施保护安全督导检查、曲江新区2021年生产安全事故评估回头望等专项检查活动。活动中依法对5个建筑工地不落安全措施和措施不到位的行为进行现场处置,确保电力设施安全。4.举报和投诉,件件落实有回音。人民群众的事无小事,人民关心的事,就是我们要做的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的好坏,群众满意不满意,直接关系到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队始终坚持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外出检查、上级领导批示的案件及时进核实、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年接到投诉咨询15起,我们都做到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对于超出我们权限的相关用电方面的咨询,我们也能本着服务群众的理念进行协调,确保群众满意。(二)深入开展宣传培训,提高群众依法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的意识。1.今年我队根据实际情况,将宣传活动和执法检查相结合,在现场检查后,根据检查情况现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如:在检查中发现有群众在高压铁塔架上拉线凉晒衣物,我们在制止的同时,开展现场宣传教育,使群众自觉对接线进行去除,提高了群众电力设施保护和自我保护意识。2.是根据实际情况,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将宣传资料发放至社区,和社区一起进行宣传。全年进工地、社区宣传32次,发放宣传册、资料、宣传品26000余份,营造了电力设施保护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提高了人民群众电力安全意识。3.强化培训,注重提高,全面提升依法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的水平。我队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请相关专家到蓝田县焦岱镇西十高铁项目部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培训”活动,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专题学习,对电力设施保护相关法规进行培训。6月份,我队派工作人员赴未央区枣园村城改安置楼建设项目指挥部,在2022年未央区建筑行业电力和油气长输管道设施安全宣传咨询活动中讲授电力法律法规,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保护电力设施和安全供用电水平。(三)积极主动落实搬迁要求,安全高效完成搬迁任务。2022年6月22日晚,我队接到委办公室的搬迁通知后,积极配合,利用一周时间完成了搬迁任务。对原未央路103号办公楼的办公物资进行清点,列表造册,对室内外卫生进行认真打扫,得到委领导和市机关事务中心领导及未央区法院领导的高度赞扬。在凯瑞大厦,我们积极主动对接相关单位,办理网络、电话、就餐、停车等一系列工作,克服一切困难,及时开展夏季电力迎峰度夏检查工作。四、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一年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工作中创新不够,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力度还不够大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结合实际,大胆尝试,创新方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借助外力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西安市行政执法委托书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7月26日审验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绩效情况:无。受奖惩情况:无。涉及诉讼情况:无。4.社会投诉情况: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