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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2-23 15:30
单位名称 佳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政策宣传、咨询受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经办、归集、发放等工作。
住所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佳州街道黑龙庙拐26号
法定代表人 郭艳军
开办资金 5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15万元 10.29万元
网上名称 佳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中心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以来,我中心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和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等有关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工作开展情况(一)全县健全内部控制工作,加强基金财务管理。我中心已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险风险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合理配置岗位人员,建立相互制衡机制,严格实行授权管理,重要业务有初审复审、有审批,实现内部控制制度常态化管理。以基金管理制度为重点,严保基金安全,对社保基金的收、支、审等业务工作的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控,每项工作到岗到人,每位工作人员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权限规范操作。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缴保费纳入财政专户,我单位财务每月结账时严格坚持与税务、银行、国库对账工作,从而保证了基金安全完整。有效堵塞社保基金“跑、冒、滴、漏”,杜绝基金被挤占、挪用或流失,严防基金欺诈冒领事件发生。积极探索年审新技术新手段,确保惠民资金精准发放。为了搞好今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我县积极号召全面推广使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进行年审,通过使用APP年审打破了时间地域限制,在提高业务经办的同时,也让参保对象“少跑路,不跑路”变得切实可行,真正实现“寓认证于无形,寓认证于服务”。待遇享受人员注册登录app后,按照提示选择我要认证,扫描身份证然后进行刷脸认证,对于手机app年审难以通过、行动不便瘫痪在床的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我中心采取集中指纹认证、待遇人员集中市区蹲点认证、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活体指纹采集等方式进行认证,对于手机app年审难以通过、行动不便瘫痪在床的的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乡镇经办人采取上门服务拍摄持有身份证、水杯小视屏和相片的方式进行年审,坚决杜绝死亡冒领现象发生。(三)创新征缴方式,确保养老保险基金足额征收。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费的征收管理,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费保费全额征缴,督促有欠缴和拖延缴费的单位尽快缴纳保费,确保保费应交尽交。城乡居民养老保费征缴秉承让数据多跑路、人民群众少跑路的工作理念,不断进步,不断创新。今年我经办中心在自主缴费的基础上大力推行手机缴费,印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机缴费指南》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养老保险基金足额征收。(四)强化服务意识,精简繁琐流程。针对审批手续签字领导过多办事人员跑不过来的情况,在确保工作质量的情况下,简化手续程序,确保手续齐全的办事人员来一次就解决问题。重视利用电脑科技,确保工作信息的准确和及时。进一步简化群众参保的程序和手续,鼓励广大居民充分利用养老保险app,做到参保简便,领取方便;对孤寡老人、体弱多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上门,做到参保、缴费、领取不出村,切实提高服务意识。提升业务水平。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完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及保费征缴,在参保人员基础生活之外,提升参保人员退休后生活保障。截止2022年11月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单位户数为263户,其中在职人员参保缴费7424人,退休人员3364人。参保单位缴费情况截止11月底,共征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174.22万元,征缴职业年金1614.11万元。其中转移接续基金156.35万元。截止2022年11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合计缴费人数37134人,金额2854.88万元。(二)完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居民到龄人员待遇发放工作,解决了退休及到龄人员的生活需求,为社会的安安定提供了有力保障。截止11月底发放退休人员养老待遇23409.45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发放21483.12万元,给财政代发护理费、独生子女费、残疾金、改革性补贴高出部分等,合计1926.33万元。2022年我县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数共46243人,截止11月底累计发放养老金9356.04万元;办理死亡注销人员共1612人,发放死亡丧葬金128.3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18人23.15万元,转出58人20.08万元;八大员发放资金1435.37万元。全年基金收入为12450.13万元,基金支出为9506.33万元。完成全县退休、遗属补助、六十年代精简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认证工作情况,杜绝死亡冒领现象发生。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共3364人,遗补人员671人、精简人员有21人。截止2022年11月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认证3064人,遗属人员认证通过650人,精简人员21人。全县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46722人,已认证46243人。未参加年审还有361人,上报死亡118人,对死亡及未年审者全部暂停其待遇发放。三、存在的问题我经办中心业务系统实行岗位分离制,分工细,业务办理有个人权限限制,对机构业务经办人员数量要求多,导致业务工作开展时间紧、进度慢。由于我县财政特殊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少,养老保险征缴与养老待遇支出矛盾突出,资金缺口巨大,县财政对养老待遇支出资金保障压力不断增大。我县外出人员较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宣传动员、办理缴费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八大员人数大种类多,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正常发放。稽核追缴工作难度大。主要原因:一是服刑、死亡人员等数据信息获取时间较滞后,二是部分违规领取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追缴工作有一定的困难。四、改进措施(一)合理分工,同人不同岗位轮流上岗;增加工作人员。(二)联系县财政,尽快考虑解决职业年金资金问题。(三)印发宣传资料,加大宣传力度。(四)联系县财政,能按时拨付八大员工龄补助资金,争取做到按月发放八大员。(五)针对稽核追缴工作的措施:一是与司法公安机关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减少服刑、死亡多领养老金;二是加大欺诈骗保行为的法律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多层次、全方位、大角度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宣传工作思路,制定个性化宣传方案。(二)加快进度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龄人员待遇核定工作,做好60周岁以上老人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三)我中心将进一步督促全县各参保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四)做好参保人员社保卡采集信息工作,做到应领尽领。(五)为尽快全面启动职业年金待遇发放工作,我们积极与财政沟通协调,确保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足额到账和八大员资金按时发放。八大员人数大种类多,我单位将尽心尽力统筹协调做好八大员待遇发放工作。(六)做好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人员保费征缴工作,继续加大对中青年农民的保费征缴力度,力争在下一步工作中全面完成适龄人员参保任务,做到应保尽保。(七)全面加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意识,积极主动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联系,通过数据对比和应用人脸识别等多种途径手段,定期开展内部数据对比,提高认证核查率,全面遏制死亡冒领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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