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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2-23 10:51
单位名称 咸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执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现人人享有养老保障。宣传贯彻执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全市城乡居民保险费汇集、储存、基金管理、养老金发放、内控及稽核等工作。
住所 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64号
法定代表人 袁清
开办资金 46.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5.95万元 21.5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2主要工作情况(一)不断提高经办服务水平1、持续巩固参保全覆盖。为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参保质量,持续推进符合条件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充分利用多样化的宣传手段,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运用手机APP线上办理申请业务。截止目前,全市参保人数231.53万人,参保率达99%以上。2、个人账户管理规范。一是依托信息系统及时做好参保人员建账、记账工作,定期统计分析运行情况。截止目前,全市共为208万人建立了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入账率为99.16%,已享受待遇个人账户人数45.52万人。二是认真做好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衔接工作。今年来,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跨统筹区域转移共计1690人,其中转出989人、转入701人;制度衔接共计1182人,其中转出544人、转入638人。3、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扎实开展“互联网+城乡居保”经办服务模式,积极引导参保群众通过应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等服务平台,居民足不出户可办理各项业务。今年来,通过手机APP办理各项业务194.49万人次,其中办理资格认证63.52万人,待遇申请317人,参保0.62万人,缴费130.3万人,关系转移225人。二是对无法通过手机APP自助认证人员,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协助认证,通过社会化服务认证(上门认证)1.98万人,核心认证5.04万人。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4、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一是认真落实部省文件精神,7月份及时为全市待遇领取人员上调和补发了5元基础养老金,全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44.5元;二是按照“两提前、两统一”发放机制,确保全市养老金在每月25日前足额发放。今年来,全市为70.54万待遇领取人员,发放养老金13.1亿元,养老金100%按时足额发放,其中应用社保卡发放达到94.64%。三是特定群体补助按时发放,全年为符合条件的3934名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发放补助962.64万元;为7.9万名60周岁以上特定人员发放补助8443.55万元。四是严把审核关,认真落实丧葬费补助金制度,今年为21432名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发放丧葬费补助金2571.84万元。5、强化风险业务审核。认真落实全市风险业务审核工作机制,规范印证资料,逐级上报、逐级审核,不断完善风险业务审核流程,有效维护基金的安全运行。今年共严格审核复核风险预警业务8220笔、终止人员发放变更业务2442笔。(二)持续强化基金监督管理1、严格规范基金收支管理。及时对接财政,按照统一的编报口径,科学规范地编制人社和财政的2023年度预算数据,全面完成了2022年度预算,2021年度决算、结算的编制工作,并积极协调财政,强化预算执行落实,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2、认真落实提升年行动。按照中省市关于2022年提升年行动的相关要求,中心从提升年行动部署督导情况、基金管理提升措施落实情况、疑点数据核查情况、问题整改查处情况四个方面对全市进行了整体考核评估,按时向市局和省社保局上报了中期书面评估报告,年底前向市局上报了年底工作总结。3、狠抓基金管理专项整治。根据《陕西省社保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账户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基金账户管理、利率执行、基金划转、财务监督、内部控制等方面认真进行了自查,确保了基金的运行安全、完整、可持续。4、全面核查代缴资金。根据市局工作要求,对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和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资金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县区经办机构及时整改,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和困难人员代缴资金合规合法。(三)逐步加大日常稽核力度1、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案件规范指引〉的通知》,明确了部门职责,规范了案件核查、办理的程序规程。二是在全市开展“人人找风险活动”,对高风险业务、重要岗位、关键业务环节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加强,全面排查经办业务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所有人员形成《岗位风险清单》,不断防范和化解业务经办风险。三是为进一步巩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开展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并通过学习《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结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先后5次召开业务经办、基金管理和内控稽核线上培训,参会人员累计达600余人次。2、全面加强数据稽核。一是通过实地走访、数据比对等方式全面核实了28418名暂停待遇领取人员,有效消除暂停领取待遇人员存量,遏制增量。二是及时转发了《市人社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共享协作全市亡故人员火化信息的通知》,今年将民政部门提供的8655条亡故火化人员和卫健委提供的45866条死亡人员数据信息及时分解加密下发核对、办理。截止目前,通过核实死亡人员数据,及时追缴184名死亡人员多领、冒领资金9.7万元。三是制定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稽核通知书》、《稽核反馈告知书》和《日常稽核记录》,从11月起对市本级业务进行稽核。四是全面核查人社部稽核系统下发疑点数据7341条,共追缴29人涉及金额28.49万元;核查省局下发6类风险数据634958条186638人,共追缴2126人涉及金额63.17万元;核查市局下发社保卡申领问题数据55831条,共追缴4人涉及金额3.33万元。(四)切实做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加强部门数据共享。积极与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对接沟通,实时比对和共享低保、特困以及致贫返贫人员数据信息,实行数据动态管理和监测,为实现保费代缴、待遇发放全覆盖提供可靠详实的依据。2、努力实现动态清零。对16827条未参保和未缴费的6583条困难群体数据进行全面核查,实行周调度,并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应缴尽缴。3、做好易地搬迁服务。为了全面做好易地搬迁人员服务跟进工作,及时排查我市乾县、礼泉县、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淳化县、旬邑县7个县区92个安置点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建立宣传栏96个、配备68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政策宣传活动65次,通过公开办事流程,发放告知书、明白卡、为易地搬迁8207名(领取待遇2038人)参保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1-12月,全市低保、特困和致贫返贫等特殊群体参保人数为101549人(低保对象97317人、特困人员4232人),60岁以上享受待遇人员为39576人(低保对象36439人、特困3137人)。现已为61973名低保和特困人员代缴保费386.57万元。二、产生的社会效益第一,从制度上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社会养老保障,解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第二,是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第三,是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第四,对于缩小城乡差距、平衡社会财富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三、工作中的问题2022年,中心工作在省市业务和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业务经办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工作人员对政策掌握、业务经办水平等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业务经办、基金监管、日常稽核稽有待进一步强化。四、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经办,认真落实省市经办工作任务,吃透精神、超前谋划、真抓实干,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多种途径,不断提升经办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通过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五、2023年工作安排2023年,我们将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加强稽核监管核查,不断提升优化经办管理水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加大对各级经办人员风险警示教育和政策业务培训,中心将从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业务经办、基金管理和纪律作风等方面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确保各项业务水平上一个新台阶,服务群众能力明显增强。二是加强日常稽核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关键信息变更、大额支付等风险预警信息抽查和稽核力度,切实做到各种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三是进一步巩固参保全覆盖。持续推进符合条件城乡居民应保尽保,不断提升参保质量,深入开展数据分析,密切配合税务部门,大力开展政策宣传,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人员早参保、多缴费。认真落实好困难群体保费政府代缴政策,实现应代尽代,持续助力乡村振兴与社保扶贫成果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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