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麟游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规划。负责编制全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实施与分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对象、住房建设规模的调查摸底和审核审定工作;负责上述房屋价格的监督与管理以及住房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 | |
住所 | 麟游县杜阳路36号 | |
法定代表人 | 郑格侠 | |
开办资金 | 10.8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麟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18万元 | 3.51万元 | |
网上名称 | 麟游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1.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要求及我县棚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城市建设规划,制定县城东片区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按要求启动实施,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183户,目前已完成户内房屋面积测量、补偿方案制定等工作,预计2023年完成拆迁补偿安置工作。2.加快推进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1)指导5个镇加快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新建砖混结构住房197套。目前常丰、崔木、丈八、酒房镇已完成项目基础工程,招贤镇完成三层主体工程。(2)完成常丰镇36套公租房租赁、招贤镇10套经适房购买入住等工作。(3)申请县财政拨付各镇2022年度工程建设资金2批次共计1716.08万元。3.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部竣工负责实施的东大街片区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照要求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目前已完成项目初验工作。4.积极推进县城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选址、初步设计和方案制定,项目可研、勘界、稳评、环评、地勘等各项前期已编制完成,等待审批立项后尽早开工建设。5.加快公租房配建商铺出租等工作(1)按照县上会议安排,对安居苑小区、怡苑小区配建的35套商铺按照业态分布制定出租方案,并实施对外出租。启用商铺时对供水管网重新进行改网并统一制作门头,截止目前已出租商铺10套。(2)对东大街商品楼小区二三层楼19套公房进行改造后对外出租,截止目前已全部出租。(二)跟踪落实项目审计工作1.加快美尚居公租房项目确权登记。积极对接县审计局对美尚居公租房项目加快审计定案,督促永陇公司积极配合提交审计资料,确保完成省挂牌督办的美尚居公租房确权登记工作。2.完成5个项目审计工作。对怡苑小区商铺建设项目、物业用房装修项目、永安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雨污分流项目、保障房小区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等5个项目已完成审计,对怡苑公租房和官坪二期廉租房项目进行财务决算。无已竣工未审计的项目。(三)持续加强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工作1.对腾退出的公租房进行再分配及年审工作。一是今年2月份,对审核合格的保障对象进行公开摇号分配,分配公租房94套,3月份完成交付入住。二是对怡苑小区租赁合同到期的397户保障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保障资格的365户,续签租赁合同365份,不再符合保障条件32户,已腾退31户。2.改革分配方式,实施常态化受理申请分配公租房。按照省市要求,从今年6月份实行公租房申请常态化受理机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通过手机小程序掌上办理公租房申请业务,实行部门联查联审,简化申请程序,方便群众及时入住。按照月申请季分配原则,后三季度共分配入住公租房68套。3.完成省市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1)按照省安居办《关于加强公租房资产管理的通知》精神,就我县公租房资产管理、配置、使用、处置以及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进行自查完善,规范了资产管理。(2)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通知》精神,对我县公租房常见质量问题进行自查,加强公租房屋面防水、室内防水维护维修、资产及物业管理等工作,落实了质量监管责任。(3)按照市安居办《关于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精神,提出我县贯彻意见并认真贯彻落实,持续开展公租房年审和违规问题查处工作;推进保障房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和屋面维修工程;深入推进公租房“清零”行动,持续优化申请审核程序,促进了退出房源有效分配,小区入住率达到97%;建立了资产管理台账和资产卡片,建立主卡片11个,子卡片3324个。(4)按照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公租房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我县历年来公租房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自查,我县无未建成项目和存量公租房。4.加强公租房维修养护及房屋使用管理工作。(1)实施公租房资产维修养护工作。今年共投资150万元对永安小区4号楼、惠茗佳园小区2-6号楼屋面防水进行整体维修,对所有屋面进行维修养护,维修室内防水6处,零星维修屋面、散水缝、上水管道等设施13处,对崖窑1号楼水电等设施进行维修,保证资产安全和正常使用。(2)对保障房小区环境卫生、乱停车辆、飞线充电、乱搭乱挂、乱堆杂物等问题进行三次整治,开展绿化美化、宣传教育、文明健康氛围营造等工作,使小区环境整洁美观。(3)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实行周检查月通报年考核制度,加强对小区环境卫生、安全维护、公共秩序、疫情防控、服务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全年共通报12次,督促整改存在问题8项。(4)持续开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共查处违规问题21件,责令退出房源16套,收回以前年度拖欠租金3万元。5.加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建立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今年按照省市要求安装国产化电脑13台,核对迁移公租房数据信息,新录入人员信息92条,退出信息156条,补录信息59条,做到人房关联对应,信息完整准确,为保障房管理提供了可靠信息依据。(四)完成审计、巡视等反馈问题整改1.按照市局要求,积极配合完成国家审计署西安特派办工作组对2018年盘活处置公租房项目的审计和资料核查工作。2.按要求对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提供了相关佐证资料。3.开展工程项目资料造假问题专项整治,认真对2018年以前保障房建设项目逐项目进行核查,未发现造假问题。4.对县检察院(麟游检行公建〔2022〕17号)检察建议书反馈问题进行认真办理答复,以此为契机加强公租房管理及违规问题整治。5.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农机校公租房私开后门的信访问题进行整改,拆除家得利超市搭建的蔬菜分拣棚,对开后门的问题进行解释答复。(五)加大资金筹措,积极化解债务1.争取县财政公租房管理及维修资金230万元,收取2022年度1228户公租房租金322.1万元,占应收额的98%。2.出售招贤经适房4套,招贤廉租房10套,收回资金195.3万元。3.收取公租房配建商铺租金51.5万元。年终积极争取县财政拨付化解债务资金855万元用于化解债务。(六)加快对以前年度遗留问题的处理1.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加快对以前年度遗留问题的处理,针对303户产权共享住户房产办证遗留问题,搜集项目相关资料,研究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尽快发放产权证。2.对单位固定资产账务及时进行核查,针对存在遗留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七)积极完成两案办理工作共办理县党代会代表提案、人大代表意见、政协委员提案7件。在办理过程中,反复听取提案人的意见,实事求是进行办理答复,上报办理结果,没有超期办理的问题。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2年,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落实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开展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范了公租房资产配置、使用、维护、处置、管理工作,保障了公租房资产安全;常态化受理、分配公租房,简化分配程序,使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小区入住率达到97%,足额收取了公租房租金,化解债务1000多万元;开展年审复核和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责令退出公租房,完善了动态管理机制;加强了小区综合治理和物业服务工作,使小区环境优美、秩序良好,群众的幸福指数不断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棚户区改造、乡镇保障性住房、县干部职工周转房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展缓慢;2、公租房配建商铺出租工作成效不够显著;3、公租房确权登记、办证、土地性质变更、消防验收等难点问题解决难度较大;4、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疫情防控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改进措施:1、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县干部职工周转住房、镇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下力气解决好保障性住房消防设施配备、验收、运行,工程项目备案、房产办证、上市交易等难点问题,完善小区基础设施,保障群众住房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3、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持续抓好政治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建设,为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四、2023年工作计划2023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住建局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全面落实省、市住房保障工作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推进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一)继续加强公租房资产管理工作,规范维修、维护、管理、分配、确权登记等工作程序,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二)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确保我县保障对象住有所居,加大新就业人员的住房保障力度,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作出重大贡献。(三)开展“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活动,建设美丽幸福家园。(四)继续抓好驻村帮扶工作,实现乡村振兴新目标。(五)认真抓好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租房乱象问题治理、反馈问题整改、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