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长武县> 长武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长武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2-23 09:13
单位名称 长武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能。
住所 长武县宜禄街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四楼
法定代表人 王锋
开办资金 3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长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5万元 35.01万元
网上名称 长武县劳动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县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全面落实“保证金”制度。坚持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对于县域内计划实施的建设项目,一律先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出具银行保函。截至目前,累计征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0笔,总金额1741.42万元。其中现金缴纳10笔160.18万元,农民工工资保函40笔1581.24万元;(二)实施积极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按照人社部、省人社厅及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缓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有关政策规定,我局加大纾困稳岗工作力度,进一步优化建筑企业营商环境,从7月1日至9月30日起支持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暂缓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实施以来,累计为长武县五里铺工业园陶谷南路延伸段道路工程、长武县农村供水设施灾后修复工程、长武县育才中学建设项目等11处政府投资项目缓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02.18万元。(三)严格落实招投标准入制度。明确规定发改部门在招投标前,必须督促投标企业到人社部门对其三年内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情况进行评价确认,如有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不得办理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今年累计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700次,限制3家企业参与3批次招投标。(四)调裁衔接,维护社会和谐。注重加强调裁衔接、调诉衔接,调解组织主动接受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对调解不成的争议案件,及时引导当事人进入仲裁程序,积极落实调解协议仲裁确认或司法确认。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55件,已结案53件。其中,调解结案38件,裁决结案7件,撤诉结案8件,2件正在办理。调解委员会通过“互联网+调解”平台接收调解申请6件,调解结案2件,不予受理2件,转入仲裁程序1件,正在办理1起,有力地保障了劳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五)探索建立欠薪预防培训机制。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召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财务人员等主要负责人举办劳资关系和谐同行培训班,系统培训讲解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款支付担保等方面的内容,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今年3月份,组织鑫苑·品悦集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及劳资专员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培训会,督促其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坚决整治和解决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六)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由县人社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及银行多次磋商,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并报县政府研究同意,以城投公司在工商银行长武县支行的资产作为全县各类(城建、水利、公路、教育等)政府投资项目的担保。分别由城投公司、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银行作为甲、乙、丙、丁的四方签订工程款担保协议。该举措成功破解了项目建设单位无资金可供银行冻结的问题,避免了资金沉淀,提高了县财政资金效益,有力保障了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获取相应工程款的权益,从源头上避免了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问题。今年以来,共为20处政府投资项目提供了工程款支付担保,10处项目正在办理四方协议手续。(七)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与仲裁有效衔接机制。为实现劳动维权一体谋划、统筹推进,我大队注重加强劳动监察执法队伍建设,鼓励支持监察员参加仲裁员培训,取得仲裁员证书;鼓励仲裁员参加监察员培训,取得监察员证书,目前共有4人获得“双证”,实现了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仲裁的有效衔接和人力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2022年,组织召开根治欠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4次;累计检查用人单位316家,涉及劳动者1.7万人;协调处理各类欠薪案件291起,涉及劳动者1100人,涉及金额1229.64万元。其中,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起,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起,将2家用人单位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进行管理,将1家用人单位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建筑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不到位。下一步要积极推进建设项目按要求落实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制度,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推进农民工实名制及人工费结付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管理。(二)房地产建设领域欠薪问题高发。下一步要加强建筑劳务管理,规范劳务用工行为,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建设单位责任,严格依法发包工程,严厉打击非法发包、分包,违法转包行为。(三)网上投诉欠薪问题频繁。农民工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平台”、咸阳市“马上就办”平台等网上渠道多头反馈欠薪问题频发,部分网上投诉案件取证调查艰难。下一步要加强欠薪舆情联动处置工作,推进部门之间欠薪舆情协调配合,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四、下一年度工作打算(一)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根治欠薪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管理机制,加快落实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不断提升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创新法制宣传手段和载体,加大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欠薪惩戒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法制宣传工作的社会效益。(三)强化多层面维权管理。充分运用各类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全渠道的欠薪预警、线索追踪、案件处置的综合性管理机制,提升治欠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四)坚决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劳务管理,规范劳务用工行为,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建设单位责任,严格依法发包工程,严厉打击非法发包、分包,违法转包等行为。(五)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协作力度。 加强与住建、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实施责令关闭或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撤销行政许可、列入相关黑名单等惩戒措施,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及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加强与公检法司的协作配合,对农民工欠薪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并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全面畅通农民工起诉维权“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