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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社会体育交流促进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2-21 14:50
单位名称 渭南市社会体育交流促进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促进社会体育事业发展。开展体育交流,举办或联合举办比赛和体育活动,加强与全国各体育组织的联系,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社会体育团体培训、社会体育团体指导监督管理。
住所 渭南市临渭区体育中心体育场
法定代表人 李斌
开办资金 6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市体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63万元 4.3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2年4月21日进行了法20人变更,法人由种卫国变更为李斌。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体育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印发《2022年渭南市体育赛事活动计划》,全市共举办“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70周年渭南市全民健身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全民健身动起来”渭南市2022年全民健身日活动暨社区运动会启动仪式、2022信达杯职业篮球公益邀请赛、2022年中国渭南体育舞蹈公开赛暨燃舞者精英系列赛(渭南)、“庆丰收”2022年陕西省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华阴市象棋赛等各级各类比赛148项,赛事完成情况占全年任务的86%,因疫情影响,部分赛事和活动未能如期举行,我中心按照省体育局联合省委网信办开展的“秦健身”科学健身融媒体行动各项工作安排,通过号召各协会、俱乐部、健身达人等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指导群众在疫情常态化背景下进行科学健身。2.社会体育组织不断健全。一是配合市体育局做好全市23个协会、35个俱乐部的情况摸排,年检、成立、换届、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完成市排球协会、市太极拳协会、市体育舞蹈协会及市级相关体育俱乐部的筹备成立前期审批工作,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换届及市三摩地瑜伽健身俱乐部的注销等工作;二是全年举办市县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20余次,参与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1000余人,完成新增社会三级体育指导员1000人,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00人,全市入库社会体育指导员25531人。3省十七运会群众项目圆满完成。陕西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比赛于8月6日至11日在陕西省榆林市成功举办,我中心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带领完成了省十七运会群众组六个比赛项目(田径、游泳、乒乓球、篮球、足球、羽毛球)组队参赛工作,获得了群众组团体第五名。陕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闭幕式上,组织华阴老腔、富平老鼓、太极拳成功展演了渭南八分钟文体展演,充分展示渭南喜迎省十八运和渭南厚德自信的精神风貌,得到了省市领导和观众的高度赞扬。二、取得的主要效益2022年共举办各级各类赛事活动148项。参与人数达到50余万人,极大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大力开展体育培训,健身指导,志愿服务等公益性培训,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培训,重点吸收农村体育骨干和健身带头人参与,强化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作用,调动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性,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5000人以上。全市体育社会组织达到290家,市县两级实现体育总会全覆盖。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2022年,社体中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部分问题,部分同志业务工作不够熟练,学习方式和手段单一,缺创新和吸引力,学习缺乏连续性、系统性、全面性,学习缺乏深度,只注重学习内容、学习任务的完成,忽视了学习方法、学习效果,对知识深入消化,吸收不够。2.改进措施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创新培训内容和培训模式,通过交流,学习兄弟单位优秀经验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培训效果运用,尽快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业务工作能力,全力保障各项社会体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聚力全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筹办。按照市体育局相关工作安排,配合市体育局做好全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筹办工作。2.做好各项线下社会体育活动的筹办和开展。在配合新冠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积极筹办和组织各项群众体育活动,丰富全市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3.继续健全社会体育组织,强化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4.按照市体育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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