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潼关县> 潼关县食盐流通服务中心

潼关县食盐流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2-17 16:45
单位名称 潼关县食盐流通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管理,食盐储备,市场监管,应急预警,推进盐业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向县政府提出全县盐政管理决策建议;负责全县食盐供应安全和质量安全。
住所 潼关县兴隆街西段(原食药监局院内)
法定代表人 焦建涛
开办资金 6万元
经济来源 非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95万元 30.22万元
网上名称 潼关县食盐流通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经营目标完成情况1、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全年购进各类盐品325吨,较上年增长24%;全年实现销售各类盐品350吨,较上年增长33%;期末成品盐库存69吨。2、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全年实现销售收入96.63万元,较上年增长33%,实现营业利润-5.6万元,比上年减亏1.46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15.56万元。二、管理目标完成情况(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维权、保健意识为持续巩固碘缺乏病防治成果,提高碘缺乏病知识的普及率,增强人民群众自觉抵制私盐的意识,巩固食盐专营体制的地位,2022年共开展集中宣传3次,散发各类传单2000余份,受众群众2000余人。其中,“3·15”活动当日对假盐、不合格盐品进行了销毁,共53箱累计1.06吨,有力地打击了市场的不法商贩,净化了潼关盐业市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二)加大巡查力度,强化联合执法,净化食盐市场为保证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稳定食盐市场经营秩序,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巩固食盐专营工作的稳定发展,我中心在食盐管理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全年来,我们一是始终强化对非入口用盐的严格管理,严格工矿畜牧用盐管理,明确买卖双方责任,防止散盐上市流通,确保非食用盐的安全使用;二是依法规范食盐市场,确保食盐“三率”监测达标,2022年我县食盐“三率”全省抽检结果均达标;三是进一步提高学生用盐要求,并督促盐业公司和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圆满签订了《食盐供应合同》34份,与全县企业职工食堂签订了《食盐供应合同》6份;四是加强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私盐贩销的不法行为。2022年共计出动各种巡查与执法人员190人次,车辆42台次,发放宣传彩页1900余份,检查门店937户,其中规范门店873户,不合格门店64户,没收违法盐品844.80公斤,严厉的打击了不法商贩,净化潼关盐业市场,切实保障了潼关人民的舌尖安全。(三)严把质量关,确保食盐安全,维护群众利益为确保食盐质量安全,我中心质检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严把食盐抽检质量关,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食盐质量安全达标。2022年共检测各类盐品6个批次,累计检测食盐201吨,确保食盐碘含量绝对达标,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做到了不放一包不合格盐品流入市场。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