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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渭河综合治理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2-17 12:16
单位名称 眉县渭河综合治理保护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渭河综合治理提供服务。做好渭河眉县段整治工作的规划、协调、实施、项目争取、工程维护管理等工作。
住所 县水利局机关大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 郭小林
开办资金 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眉县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17万元 9万元
网上名称 眉县渭河综合治理保护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不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2年,我单位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为渭河综合治理提供服务。做好渭河眉县段整治工作的规划、协调、实施、项目争取、工程维护管理等工作。1.认真做好渭河生态区治理项目储备和资金争取工作。今年我中心积极加强与省市业务部门对接联系,完善眉县渭河堤防路常兴桥、凤泉桥下穿工程、高岸坎治理工程、魏家堡枢纽退水渠入渭口堤防加固工程及堤防绿化工程养护项目入库申报所需材料,入库省级水利发展资金8318.1万元;争取落实常兴桥处下穿工程资金700万元。2.全面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渭河堤防旅游公厕项目于4月底全面完工并投入运行,完成工程投资76万元,进一步改善了槐树林公园旅游环境,提升了堤防路休闲旅游长廊服务设施条件。二是眉县渭河魏家堡枢纽—干沟河入渭口段水生态治理工程于3月份开工建设,已完成了治理段3公里滩区游园道路的清表、填筑碾压、垫层砾石铺设、种植土外购回填等任务,完成投资720万元。三是眉县渭河堤防路常兴桥处下穿工程已完成政府采购意向公开,11月底完成采购计划申报,12月底前将完成该项目的招投标工作。3.积极做好渭河治理工程项目验收工作。2月底完成了2018年水污染防治渭河眉县段滩区治理工程(Ⅰ期)竣工验收工作;督促东沙河堤防工程、堤防路交通桥工程参建单位完善工程资料,等待申请市级预验收;督促安排堤顶路面硬化及绿化项目市级技术预验收反馈问题修改完善工作,力争11月底前完成省级竣工验收工作。4.全面提升渭河绿化管护标准。一是我中心抓住绿化苗木管护时间节点,及时专题研究,结合渭河全县段堤防路绿化管护实际,合理划分绿化管护区间范围,全年组织召开各标段绿化管护公司工作推进会3次,抓早动快,克服伏旱、阴雨季节气候影响,上足人员,加班加点,落实管好各标段管护责任;二是坚持每周深入各标段检查不少于2次,建立工作日志、工作计划报批、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按月组织对各管护标段病虫害防治、浇灌、除草、修剪、补植及道路和公园卫生保洁等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分活动,采用现场打分、责令整改问题等方式,与进度款支付直接挂钩,强化了管护公司的履约职责和工作标准等责任意识;三是加强渭河堤顶设施巡查管理,对破坏限高门及绿化苗木的事件紧盯不放,协调交管部门将堤防道路及绿化管护的处理意见作为交通事故处理的前置条件,确保了沿岸设施破坏后及时修复。5.强化渭河生态区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渭河生态区保护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以局文件及时向沿渭镇街、园区印发了《陕西省渭河生态区建设项目办法(试行)》,指导沿渭镇街、园区在渭河沿岸规划建设项目期间不逾越渭河生态区保护红线,严格管控进入渭河生态区建设项目,规范其范围内项目建设活动。二是在渭河生态区范围内经常性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违规建设项目坚持发现一起,查处解决一起,确保全省渭河生态区保护管理工作有效贯彻落实。全年共发放停工整改通知书1次,上报待批开发项目3家。三是以市、县采砂专项治理工作为抓手,按照县局统一安排,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巡河检查工作机制,严查违法违规采砂石行为。四是10月底已完成渭河眉县蔡家崖段河道清淤疏浚项目碍洪堆积物砂石原料拍卖工作,11月中旬动工清理外运。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根据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和省市渭河综合治理保护中心的总体要求,一年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兄弟单位的紧密配合下,经过全体同志艰苦努力,围绕今年的重点项目和各项目标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同步发展。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的问题:今年渭河综合治理保护中心各项工作虽然能够按照既定的目标有序推进,也存在一些问题:1.工程建设债务巨大。渭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至今仍有1亿多元的工程债务,有些项目欠款已达10年之久,特别是去年到今年施工单位频繁索要工程款,已有多家施工单位将我单位起诉法院,甚至封存了单位资金账户,到目前还未解封账户,严重影响了单位日常工作开展。2.管理维护费用缺口较大。治渭工程建设结束后,我县堤防路绿化标准在沿渭县区标准最高,管护效果也在是全市沿渭县区成效最好,目前省水利厅在堤防道路管护方面尚未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更无管护专项经费的支持,县财政虽每年列支120万元的维护管理经费,但我县堤防岸线长,绿化面积体量大,管理成本大,每年约需300余万元,目前堤防绿化管护工作实为举债进行。同时,堤防路建成的7座入渭口交通桥也已到了检修维护保养时间,因维护资金无法落实,存在安全隐患。3.水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人员力量薄弱。水行政执法贯穿于渭河河道及生态区保护管理工作的始终,为渭河两岸建设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秩序和保障,由于单位编制人员少,虽能坚持经常性巡查,但仍存在监管漏洞,渭河偷采现象仍未彻底遏制;工程建设中,专业技术人员少,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整改措施:1、加强单位内部管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多方面的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一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按照工作需要和职能职责要求设置了内部机构,聘任了各办公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二是采取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的方式,对各办公室职责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层层推进、项项落实。三是加强督查考核,促进制度落实,定期不定期的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进督查、考核、评分,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单位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2、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一是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办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二是从严水利项目“四制”管理要求,严把工程建设质量管理,项目管理人员坚持一线工作法深入工地,现场落实各项质量保证措施,从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狠抓工程质量;三是扎实推进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扎实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百日攻坚行动,持续深化项目建设、水旱灾害防御等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限时整改,确保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全年无一例不安全事故发生。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把对干部队伍的管理与实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促进单位工作进展;二是加强治渭已成工程管护。认真探索堤防路、绿化及堤防桥梁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对堤防绿化管护、路面养护、公园管理、设施维修、桥梁监测维护等工作,一方面向省市包装谋划项目争取资金,一方面积极向沿渭县区学习借鉴,以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实现工程的专业化管理,标准化管护;三是加强与省市水利、发改、财政部门对接,争取各类项目建设资金,实现资金争取良性循环,同时扎实做好已谋划的高崖坎治理、常兴桥凤泉桥下穿等项目资金落实和施工建设工作;四是强化渭河生态区执法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宝鸡市渭河生态区建设详细规划》等法律、行政法规,常态化抓好河道“清四乱”、非法偷采砂石等现象,切实改善渭河面貌,在河道、生态区保护等管理工作中,严格执法监督,保持高压态势,全面提升渭河生态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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