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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2-17 10:58
单位名称 黄陵县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政府采购提供管理保障。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受采购单位委托代理采购或组织招投标事宜;组织供应商库,专家库,商品信息库的建设;审核进入我县供应商资格和社会中介机构代理资格。
住所 黄陵县轩辕街022号
法定代表人 田世光
开办资金 22.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黄陵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万元 15万元
网上名称 黄陵县政府采购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0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情况2022年,我中心坚持从细化采购程序入手,严把“六道关口”,全面规范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在政治、经济和社会中发挥应有作用,真正把政府采购制度的优越性充分显现出来。一是严把采购责任关。实行项目分层负责制,层层夯实工作责任。每个项目都由财政部门跟踪监督,采购中心主任牵头抓,采购业务人员实行项目负责制,自上而下压实工作责任,做到谁实施、谁负责,确保采购行为依法规范运行。二是严把信息发布关。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发布工作。采购项目都在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公告。在采购文件的制作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指定厂家,不人为设置门槛,技术参数不带有排它性,力求公平、公正。在询价采购过程中坚持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质同价比服务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性资金,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三是严把评标纪律关。采购活动中坚持邀请财政、采购单位代表等全程参与,为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提供了公平公正的采购平台。在评标过程中,严格按照采购法规定的专家占2/3或3/5标准,专家均从陕西省财政厅采购管理处专家库随机抽取,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诚信、廉洁运作。四是严把资料存档关。做好采购结果公示及资料存档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行采购人员廉政承诺制度,签订《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一并存入采购档案,保证采购人员在采购活动中依法依规办事,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任务;对记录采购活动的所有文字性资料都进行及时的整理和存档,确保采购行为和过程资料完整,经得起检验。二、取得的工作成效截止12月9日,我中心共完成采购任务共14个,其中询价采购4次,竞争性磋商3次,竞争性谈判5次,公开招标2次。采购预算10,471,915.45元,合同金额10,108,250.00元,全年共节约财政资金363,665.45元,综合节支率为3.4%。圆满完成全年采购任务。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今年以来我县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依然存在诸多的困难与问题,距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面对新形势下的政府采购要求,我们还需要不断的努力和进一步加强。一是政府集中采购范围与规模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集中采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单位内部运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四、2023年工作计划为促使我县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将在明年的工作中重点抓好二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快中心建设,提升信息化网络化采购进程。1.力争新建标准化的开标室、评标室。2.加强档案室管理,按照“谁主办,谁立卷”的原则对近几年的业务档案进行整理归档,明确档案管理职责。确保采购档案管理安全。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执行国家相关绿色标准。4.实现电子化采购,和其他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5.继续落实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二)加强学习,转变思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1.加强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精神及省市县的重要文件,切实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转变干部思想、增强意识。通过网络和邀请专家的方式对中心人员进行电子化采购知识培训,推进业务工作顺利开展;2.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增进业务交流,学习兄弟县市一些好的做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