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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物流产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2-16 16:43
单位名称 潼关县物流产业发展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流产业发展中心方面的政策法规;监督、检查下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经营机构调整、安全生产工作。
住所 潼关县城和平路南段
法定代表人 霍渭明
开办资金 16.55万元
经济来源 自收自支
举办单位 潼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26万元 14.36万元
网上名称 潼关县物流产业发展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潼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一)经济目标全面完成。2022年,实现了全中心销售收入3950万元,占年计划3750万元的105.3%,上缴税费210万元,占年计划200万元的110%。(二)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一是落实责任主体。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了安全工作要点。二是深化排查整治。先后开展了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收关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集中整治月等活动。三是监督检查。对全县境内从事涉危涉爆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据统计,共开展安全检查46次,下发整改通知13份,整改完成13处。四是组织下属两公司开展了应急预案演练。五是开展了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对全中心房屋进行了全面摸排。六是组织了“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知识培训。(三)信访维稳态势良好。一是开展了关心职工帮扶慰问活动,并对全中心10名困难职工进行了慰问,帮助解决目前存在的实际困难。二是建立了信访稳定工作组,集中力量逐步解决职工问题。三是建立了专项职工养老统筹资金,积极解决职工到龄退休养老统筹问题。(四)完成了县创建办交办的任务。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包联路段进行10余次清扫。二是开展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交通文明劝导等各种志愿活动,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五)防汛工作筹备到位。完善了《防汛工作预案》,成立了26人的防汛抢险队,筹备了500余根防汛木桩。二、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经济目标任务超额完成。实现了全中心销售收入3950万元,占年计划3750万元的105.3%,上缴税费210万元,占年计划200万元的110%。2、安全生产依法管理成效显著。深化排查整治,提高了干部职工应急救援能力。全年没有发生一起不安全事故。3、信访维稳常态化,关心职工生活,积极解决了遗留问题。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1、依附性强,依靠我县矿山企业的发展而发展,面临困境多。2、燃料公司、木材公司、建材公司、机电公司等4家公司相继停产,下岗人员多,无资金解决职工养老统筹。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出了企业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坚持探索和研究一些新的发展项目,走多元化经营的道路。民爆公司以现有设施为基础,组建成立爆破工程服务公司,为我县矿山企业全面提供民爆物品采购、销售以及爆破作业一体化服务。轻化公司拟计划以氰化钠附属产品的开发和供应为突破口,开展内引、外联,尽可能的鼓励投资商把那些好项目、科级含量高、环保型、产业链长的项目引进来,促进经济不断发展。二是鼓励企业职工大胆创新,广开门路,发挥职工的集体才能和智慧,尽可能的恢复企业正常经营。要充分利用现有资产,把闲置的楼房进行设施更新,采用房屋出租、联合经营、社会入股等多种形式,使木材公司恢复经营,做到物尽其用;逐步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职工养老保险应采取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多渠道的形式来筹集资金,逐步提高职工所缴纳比例。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经济目标任务。完成全年销售收入3750万元,上缴税费200万元。(二)强化安全管理,确保企业正常运转。我们要始终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紧抓不放。一是进一步抓好以危化品和民爆物品为重点的安全督促检查和整治工作。二是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强化救援预案演练,在适当的时间内组织开展一次民爆物品救援演练,增强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掌握要点,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不出问题。(三)做好信访稳定,认真排查,梳理存在不稳定因素,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解决好实际问题,把问题和苗头处理、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年无一起安全事故和职工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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