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在局党组的带领下,我处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切实扛起房地产调控责任,稳固做好“保交楼,稳民生”工作,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监管,规范秩序,开展专项整治,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切实解决群众“入住难、办证难”等问题,全面做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基础性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任务。一、开展业务情况(一)房地产市场交易情况。新建商品房交易12805套,交易面积146.36万㎡,交易额132.53亿元(其中商品住房交易11403套,交易面积122.27万㎡,交易额116.26亿元,交易均价9053元/㎡);二手房交易7308套,交易面积69.06万㎡,交易额56.16亿元(其中住房交易7200套,交易面积68.57万㎡,交易额55.97亿元,交易均价7633元/㎡);抵押合同网签备案10102宗,抵押面积10.83万㎡,贷款金额65.63亿元。(二)规范销售管理。一是加强商品房预售及现售管理。对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严格审核、现场实地勘察确保商品房依法依规销售,制定了预售申报价格审核制度。全年共受理预售申请49宗,现售申请14宗,预售转现售27宗,现场勘查63次,审核预售面积102.46万㎡,住宅面积91.89万㎡,非住宅面积10.57万㎡;审核现售面积共计27.11万㎡,住宅面积为4.83万㎡,共439套,非住宅面积为22.28万㎡。二是规范测绘流程,提升专业素质。组织测绘人员参加线上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课程的学习相关考试,并取得相关证书,全年完成房产测绘项目28宗,总计96栋楼,测绘面积181.99万㎡。三是规范新建项目交房秩序,实行一户一码一书,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发放《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12771套。(三)加强资金监管。一是采取重点资金管控模式。遵循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全程监管、节点控制、多方监督的原则,确保开发企业将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建设。全年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59宗,监管面积133.12万平方米;预售监管资金入账98.24亿元,出账121.15亿元。二是高效利用存量房资金监管系统。在监管资金入账和出账环节自动关联匹配,减少人工审核环节,提高工作效率,防止交易风险。全年共办理存量房资金监管账户入账31亿,出账33.41亿。三是建立完善资金监管制度。组织召开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强调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规范预售资金账户设立、收存、支出、使用和监督管理等环节流程,会同相关部门修订完善《咸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建立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资金监管体系。四是按照银保监会、住建部和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探索实行预售资金监管保函制度,积极开展银行保函业务,指导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向优质房地产企业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已为龙湖集团办理银行保函业务1.07亿元。(四)推动租赁备案。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租赁市场行为,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作用,加强政策协同,创新工作机制,积极联系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推动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工作。全年共办理房屋租赁备案151宗,其中商业综合体租赁备案107宗。(五)强化监管职能。根据《咸阳市2022年整治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抓源头、堵漏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规范市场,对市区45家开发企业进行检查和陕西省信用等级评定,对未按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规定出现捂盘惜售违规现象的3家开发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5日内整改到位,切实保护广大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六)提升档案管理。切实加强和规范档案保管、移交、接收等工作,进一步推动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全年共整理档案整理2565卷,各类资料301册;分别向市档案馆和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1865卷、996卷;接收西咸新区移交的15个开发建设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档案1404盒。(七)优化司法协助。依法合规做好司法协助工作,不断夯实协助查询工作基础,规范开展司法协助查询业务。全年受理各种司法查封、解封、查询等共226宗,其中法院查封61宗、续查封14宗、轮候查封15宗、解封31宗、信息查询30宗;补录西咸移交开发建设项目楼盘查封信息68户。(八)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售楼场所及中介机构门店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建立售楼部、中介门店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制定责任明确、运转有效、预案完备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确保中介门店疫情防控不留死角。二是发出《关于疫情期间业务办理事项的公告》,提醒办事群众进入交易大厅时,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登记、体温检测等工作,并保持1米线距离,实行即办即走,减少在大厅等待逗留时间,厅内隔座等候,避免人员聚集。三是建议办事群众采用线上办、掌上办、错峰办事、预约服务办、延期办等业务办理方式。二、取得社会或经济效益积极推进房地产领域“放管服”改革,努力在提高房屋交易管理服务效能上下功夫,主动向房地产市场各类主体提供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的服务,积极开展网签备案服务,延伸端口到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金融机构,方便当事人就近办理网签备案。同时,建立完善信息互通共享共用机制,与住建部采集系统、国家失信系统、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完成数据对接并投入使用,在数据采集上传、失信人员惩戒、新建楼盘房源挂接、存量房交易、个人住房证明开具和智能办税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提高办事效率。一是是试行“交房交证”利企便民服务,指导龙湖彩虹郦城、万科金域华府等项目,先后为1.3万余户业主办理交房交证。二是加强个人住房证明安全防伪等级,由大数据局提供电子印章系统接口,交易系统个人住房证明模块调用,实现“一份证明一次签章”,全年共查询各类信息25.86万宗,其中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25.74万宗;保障性住房查询、复核人员信息1226户。三是根据《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的通知》,结合全市房地产领域工作实际,参与制定并印发了《在建商品房项目风险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范整治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工作报送制度》《加强整治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工作电话信访受理工作》《咸阳市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专班》《关于咸阳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了房地产市场监管,保障和维护了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四是稳增长提信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实施以来,在“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方面,为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79383万元;为1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157.06万元;在“购房契税补贴”方面,为422户群众办理契税补贴272.64万元;在“个人住房贷款”方面,商业银行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20%,为1378户购房群众发放首套房贷款93494万元;公积金执行首付不低于20%,二套不低于30%的政策优惠,为246户购房职工发放首套贷款13260.5万元,为199户购房职工发放二套贷款4461万元,同时缩短公积金审批时限为7个工作日,落实“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270笔14146万元,为307户职工办理了“冲还贷”业务。三、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我处为窗口单位,借助信息技术数据互联互通,快速高效办理服务群众,工作人员存在老龄化,缺少年轻技术力量。四、整改措施及建议工作人员老龄化,不能适应现代管理方式和信息化管理,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适应现代管理模式,聘用年轻技术人才适用现代管理模式换血更新。五、2023年工作计划下一步我们将推进房屋管理基础信息共享互通范围,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二手房交易及水电气(暖)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提升办事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推进各县市日报系统自助采集,完善全市房屋信息查询系统;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对存量纸质档案进行扫描挂接,建立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和房屋网签系统互联互通,提升档案利用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