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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潼关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2-15 15:17
单位名称
潼关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农产品检验检测任务;负责对本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相关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工作。
住所
潼关县和平路南段
法定代表人
李明莉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潼关县农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0.33万元
40.72万元
网上名称
潼关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我单位在2022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扎实推进。全县完成农兽药残留定量检测365批次,农残速测8050批次,合格率达99%以上;同时配合市级抽检1次,共抽检果蔬样品40个,检测全部合格。(二)县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已全面建成。县级农检中心已完成“双认证”及复审工作,可开展14项农药残留定量检测;各镇(街道)农产品监管站设备仪器及制度牌照均已配备到位,可开展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各村配备一名协管员,负责该村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及安全承诺制度,签订生产经营承诺书80余份,发放规范制度牌105套,档案记录128套,告知书及宣传资料7500余份。全县35家现代农业园区和生产基地已健全生产档案,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制度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均已落实到位。1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四)“两品一标”认证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县累计认证绿色农产品5个(4个软籽石榴、1个黄金桃)、有机产品1个(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软籽石榴)。今年新增2家绿色农产品认证企业。(五)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建立了“创亮点”工作领导包联制度和月有报表,季有汇报,半年和年终有考核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共拍摄宣传片1部,张贴倡议书及宣传标语2600余份,发放宣传品及资料12.5万份。经过不懈努力,我县已全面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八大类50项指标任务,上传省级平台资料经审核达到优秀格次。二、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1.建立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了三级有机构,经费有保障,监管全覆盖的农产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使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大大增强,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以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起点,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使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认知水平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者法制意识、诚信意识、主体责任意识和品牌意识显著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一定贡献。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亟待提高。2.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广工作仍需加强。(二)整改措施1.加强农产品检测人员技术培训,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检测培训,定期组织检测人员进行集中学习与经验交流。2.加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广力度,夯实责任,细化分工。督促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以县镇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为起点,持续探索建立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经费有保障,监管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体系。(二)组织开展2023年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三)大力推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快建立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为核心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管理机制。(四)不断规范“潼关软籽石榴”地理标志的申请使用程序,做好该地理标志的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及使用管理规范进行管理。(五)扎实推进省、市、县交办的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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