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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临潼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指导站(西安市临潼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2-13 10:54
单位名称 西安市临潼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指导站(西安市临潼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产权交易提供服务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指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仲裁和纠纷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审计及资产管理指导·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经济统计分析
住所 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北路131号
法定代表人 周强
开办资金 37.6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9.02万元 39.0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情况1、高位推动,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打下坚实基础为推动我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我们始终坚持高位组织推动。一是由区委农办统筹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构建了“区街村”三级联动体系;二是强化区级领导包抓联系机制,包抓领导定期深入包抓村指导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三是多次组织召开全区深化农村“三变”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会,在持续巩固“空壳村”清零的基础上,将“全年经营性收益5万元以上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比例达到75%”的任务纳入全区九方面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切实推动村集体经济持续向好发展。’2、科学谋划,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绘好“路线图”根据工作实际,积极谋划临潼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措施,制定出台《临潼区推进“三变”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方案》、《临潼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整区“清零”行动实施方案》、《村干部补贴与集体经济收益挂钩奖励暂行办法(试行)》等文件。3、深化改革,不断促进农村集体资源要素畅通流动我们坚持将“三变”改革作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区22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换届,完成率达99%,基本实现村支书、理事长“一肩挑”。全区226个集体经济组织、57.97万股东信息全部录入国家信息平台管理,集体成员信息录入达100%。扎实开展农村“三资三化”试点工作,紧盯“三资”经营、收益分红等关键环节,建立村财街管、审计全覆盖、村民委员会监督等监管机制,率先在全市开通“银农直连”资金支付审批系统,21个村已建账进行会计核算。4、2022年上半年临潼区家庭农场选送的水蜜桃多个品种在果品评选中荣获市级金奖、银奖;临潼区新华合作社的“临优”石榴荣获全国名优农产品称号;授予新华、巨籽密等15家合作社“临潼石榴公用品牌”,在合作社带动下,临潼区富硒樱桃、富硒水蜜桃生产取得成效,通过宣传,产品供不应求,收益大幅提升。5、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2022年全区申报宅基地需求16个街办共85户,拟用地23.1亩,其中涉及“农转用”6亩,我局主动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按照“定地定量”的要求,委托第三方进行实际测绘勘察,做好指标申报、组卷、落实、分解工作;探索试点,将农经站作为宅基地用地申报单位,和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农转用协议,申请区财政指标费30万元,其中占用耕地指标费14.5万元,粮食产能指标费15万余元,目前资金已到位,自然资源部门组卷上报中。我区是唯一落实全市农转用指标的区县。二、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1、、强化监管规范村集体资产。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摸底排查工作,临潼区以盘活农村集体资源为出发点,以清理规范村级集体经济合同为切入点,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落脚点,扎实做好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区23个街道226个行政村共排查收集村集体经济合同10141份,其中:资源类合同8285份、资产类合同1305份、资金类合同225份、建筑工程类合同88份、其他类合同238份。合同收集数量排名全市第一。2、切实化解群众权属纠纷。三年来,办理人大代表、政协提案4件,接受人大执法督察1次,答复涉及农村宅基地问题市民热线120余次,回复网民留言80余次,接受政策咨询300余件,调查处理宅基地权属纠纷88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1起,有利于遗留问题得到依法化解。在疫情常态化管控期间,开展线上集中签约2场次,交易备案7宗面积1800余亩,全区土地流转累计面积12.5万亩,有力推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为乡村振兴释放了新的动能。三、存在问题1、由于历史原因,农村土地矛盾纠纷较多,调查处理难度较大。合同收集数量较大,口头合同比较多。2、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经营管理能力欠缺,发展村级产业积极性、主动性不强。缺乏发展产业启动资金。四、今后工作打算1、加大农村产权交易培训力度。积极邀请市级专家对新型经营主体和村理事长开展集中培训。2、规范产权交易和土地流转。加快完成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收集录入工作,有序引导确权后农村土地、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资源使用权、农业生产性设施使用权、设备所有权等各类产权进入平台流转交易。3、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高质量指导工作,积极开展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创建评定工作,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4、积极与区财政沟通对接,落实好中省市财政资金。加强与省市上级相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项目扶持资金,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努力提高村集体收入,培育发展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5、坚持分类指导,增强措施,继续做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回头看”工作,妥善化解确权登记及宅基地矛盾纠纷。切实增强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开展好各类合同清查工作,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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