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吴堡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住所 | 吴堡县宋家川镇人民路一路顺家属楼 | |
法定代表人 | 霍志斌 | |
开办资金 | 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2万元 | 4.2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来,在分局的正确领导和市支队的业务指导下,以及其他科室的协作配合下,我大队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分工,以大气、水环境治理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监察执法和环保专项行动。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项任务高效进行。现将工作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职责负责行政执法、环境投诉受理及回复、环境应急、安全生产、安全维稳、扫黑除恶、治污降尘、疫情防控、排污口排查及整治、环境督查、防汛及河长制相关工作、禁放烟花爆竹、散乱污企业整治、铁腕治污、城区禁煤、企业燃煤锅炉拆除、检查建议书受理回复、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检测、固废和危废的环境管理等工作,承办市局和市支队交办的其他执法工作任务。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一)大队日常工作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915人余次,检查企业290家次,就发现问题约谈企业数20家。共立案3起,采取行政处罚3起,共计罚款14万元,交回14万元。1.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每月定期对两场一厂开展不少于两次检查,确认其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要求定期上报,健全台账,做好存档工作。2.裸露土地排查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共对城区及周边裸露土地开展排查12次,基本均于去年12月份整治到位,保持常态化覆盖;检查中发现4处裸露土地存在抑尘网破损已及时对接主管部门完成整治。3.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行动。对城区及周边所有建筑工地开展4次扬尘污染专项检查,发现5家建筑工地(分别为吴堡沿黄二期主管网升级改造工程、干部周转房周边绿化工程、猴桥三岔口平整土地绿化工程、高速引线工地、馨园小区东侧建筑工地)全部或部分存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渣土未及时回填、渣土未采取临时覆盖措施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要求工地负责人立即整改并已形成问题清单汇报局办公室,由局办上报县政府进一步责成主管部门整改,后续核查时均已完成整改。4.秸秆禁烧方面。今年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春耕备耕期间秸秆禁烧通知,发布《吴堡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春耕备耕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并在日常执法过程开展5次排查,发现3起村民露天焚烧秸秆及垃圾等现象,现场制止并耐心向村民讲解焚烧秸秆的危害以及禁烧秸秆的必要性。5.开展加油站、加气站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我队今年共开展两次加油、加气站专项检查(包括与县工业商贸局联合抽查一次)。目前我县在营业的11家加油站已全部完成双层罐及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剩余1家吴堡县宏鑫加油站2019年因未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加上市场因素自行停业拆除改造,目前新厂房已建成,正在规划设备安装部位及采购。具体改造完成时间未定,负责人保证在后期投运前一定完成油气回收及双层罐改造。6.餐饮油烟方面。今年共抽查8家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均正常运行,油烟设备清洗记录均记录详细。7.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为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杜绝医疗废弃物非法处置案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疫情期间医疗卫生行业环境管理要求,我队对县城内3家医院、6个乡镇卫生院及1家医疗废物临时收集中转站共开展7次专项执法检查。所有医院医疗废弃物均做到了分类收集、制定了管理台账,均与榆林市九鼎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转移联单及时更新且记录内容详实。同时确保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做到了“日产目清”,医疗废物可以48 小时内完成清运。8.开展水源地及黄河干支流“清废行动2022”专项行动。按照市局文件《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水源地及黄河干支流“清废行动2022”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已完成12个点位整改工作。对“黄河清废”行动APP反馈下来的6个点位及时核查并按时上传信息。9.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排查佳吴界—绥吴界黄河干流及支流(包括农村养殖废水乱排问题)排污口问题18次,共计摸排出14个排污问题汇报县局后以吴堡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名义致函主管部门督促整治,并由县局将每次排查问题清单上报县政府进一步责成各主管部门进行整治,我队执法人员不定期现场核查整改情况。目前14个排污问题均得到有效整治。10.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工作。对全县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查,重点对各镇重点建筑工地项目和企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统计,累计完成编码登记非移动道路机械96台,完成检测16台。2022年1至5月新增检测两台。(因我县近几年工程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流动性强、工作场所不固定等原因,导致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底数不清、污染物排放状况不明难以统计)11.严厉打击擅自拆除三元催化器行为。根据《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堡县道路交通安全全面核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吴堡县重点车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按照县局指示,由我队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联合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道路上的国六重型燃气车进行现场检查,严肃查处擅自拆除三元催化器的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检查了两家重型车辆维修点和一处大车停放点,共20辆国六重型燃气车。暂未发现违法行为。12.环境隐患排查防风险、保安全、保稳定。把“坚定扛起政治责任,牢牢守住环境安全底线”作为政治承诺,扎实开展汛期、国家重要活动等关键节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严格应急值守。2022年以来应急备案企业26家,近期将开展应急演练,督促企业储备围油栏、吸油毡、活性炭等应急物资。13.强化长效常治扫黑除恶。一是扫黑除恶开展了“无黑无恶宣传活动”,现已建立无黑无恶线索台账,共发现问题9条,已全部进行整治。二是结合6.5环境日,下乡镇、进企业及人流量大的广场对扫黑除恶进行宣传,共发放扫黑除恶传单1000份。14.环保宣传活动。配合县局联合吴堡县检察院开展以“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的纪念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社会各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入镇村、进校园,向辖区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榆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文本以及环保抽纸、购物袋、书包等纪念品。让广大居民充分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激发公众参与保护生态环境的热情,增强了全县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营造了生态文明建设良好氛围。15.高考禁噪,全力保障考生考试和休息环境。应县局安排,联合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发布关于2022年高考期间禁噪和交通管制的通知。6月6日联合公安局对城区所有餐饮店、建筑工地(包括老旧小区改造)及个体户切割木材等开展巡查,再次通知高考禁噪要求,为保障考生安静的休憩环境,现场叫停两家工地和两家门店音响噪音问题;6月7日至8日期间,执法人员加强考试期间巡查,现场叫停一处药店音响噪音问题和一处不锈钢加工噪音问题,为我县莘莘学子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和休息环境。(二)环境信访情况今年以来我队共受理31起环境信访投诉,其中涉及大气环境污染15起,水环境污染5起,噪声污染10起,其它1起。我队受理环境信访投诉后及时检查,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人,投诉问题办结率100%,群众环境权益得到全面维护。(三)督办情况今年共接收到9份《环境违法行为检察建议书》,目前均已处理完毕并回复县检察院。我队承担环委会办公室拟稿任务,2022年以来下发督办、通知、交办函共计46份,其中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通知16份、环保问题提醒函、督办函30份。推动解决固废问题2件、水污染问题11件、大气污染问题13件、土壤污染隐患2件、企业环保问题2件次,极大地维护了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三、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吴堡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实施罚款共计14万元,均已全部缴纳。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对国家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要求贯彻执行不够到位,2023年将加强排污企业环境监管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环保各项目标任务。五、下年工作计划一是继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通过日常练兵与专项执法相结合,执法业务培训与现场执法练兵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本领过硬的环保铁军。二是严格落实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监管责任,加大对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违法排放污染物、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环评文件弄虚作假和粗制滥造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压实整改政治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折不扣、见底到位;不断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力保障县域生态环境安全,服务经济绿色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