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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地下水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3-02-08 11:19
单位名称 咸阳市地下水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强地下水保护,实现地下水可持续利用。组织开展地下水动态监测、调查评价,拟定保护与利用规划;参与地下水取水工程的监督检查;承担地下水监测信息收集整理及站网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地下水水资源税的计量核定工作。
住所 咸阳市滨河西路1号
法定代表人 罗旭
开办资金 31.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6万元 26万元
网上名称 咸阳市地下水监测站.公益 从业人数  2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工作完成情况1、完成了2022年三期《地下水简报》编制、刊印工作。2、完成了2021年度《咸阳市地下水动态监测技术工作报告》的编制、刊印、发放工作。3、每月按时收集、校核、录入省控监测井125眼、市控29眼、超采区(统测井)14眼监测井的水位监测资料,审核后上报省地下水保护与监测中心,并完成各月蓄变量计算工作。4、审核各县市区编制的《地下水动态监测技术工作报告》及地下水监测资料成果表,提出存在问题,给予现场教学,并进行评比打分。5、参加全省2021年度最严格地下水水位考核工作会议,将2020年度与2021年度资料进行审核、剔除后再行计算,2021年,咸阳市重点区域水位考核基本合格,农灌区合格率达93%。(全市水位考核井100眼)6、完成全市12个县市区年度考核评比工作,并将2021年度地下水监测工作考核结果发送各县市区,并抄送市水利局及陕西省地下水保护与监测中心。7、重新修订了“咸阳市地下水监测工作职责”和“咸阳市地下水监测工作评分标准”,并发送各县市区。8、为反映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和超采区综合治理成效,及时真实掌握超采区地下水动态,为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咸阳经济社会和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我站编发完成了2022年4-12月《超采区水位动态月报》,此月报以后每月5号前编发完成,报送局机关、主管局长以及省监测中心,下发秦都、渭城、兴平、泾阳四个相关单位。9、5月份抽调业务人员,利用1个月时间,对全市13个县市区47眼监测站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监测站现场指导纠正,全部达到规范要求,并将检查结果行文下发各县市区。10、将全市2010-2020年共11年地下水监测资料刊印成册,并绘制全市站网分布图,于今年的5月份刊印成册。11、参加陕西省地下水保护与监测中心组织的全省2021年资料整编会议,会上整编完成了咸阳市148眼监测井的监测资料。12、完成了监测站和水源地20处水质采样工作,协助第三方两次水源地采样工作。13、参加2021年度全省地下水监测站网管理和监测工作测评会议,会上从国家井监测运维完成情况、省级监测站运维情况、以及保障措施三个大的方面进行了工作汇报,经过专家组的现场打分评比,我市在全省13个地市中排名第3。14、对陕西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监测系统安全运行进行了项目维护。分别在9月和12月对76个地下水监测站自动监测仪器开展了两次现场校测,对比通过对比现场人工实测水位数据与自动监测设备采集水位数据的方式对设备进行监测;对设施设备出现损毁、拆迁等问题及时上报处理,保证监测站资产安全;清理监测站周边环境,保证干净整洁,此次项目维护及时掌握了监测站运行状况。15、8月中旬,市水利局成立地下水监测督导检查组,由地下水监测站领导带队,抽调业务骨干,以上次检查及平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采取核查资料、听取汇报、现场实操、综合分析对比等形式对全市省级、国家级监测站61处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16、9月份对全市50个监测站进行了透水灵敏度实验及井深测量,在该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标准》对10个监测站进行了清淤洗井,保证了监测站的正常运行。该项工作是国家级地下水监测工程建成以来首次开展,也是我们今后运行维护的主要工作。17、为了更加规范、有效地管理我市各级监测站,10月份将咸阳地区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监测站进行了归类、审核后,编制了《咸阳市地下水监测信息图册》。18、11月份,我站通过对全市监测站的摸排,组织人员对礼泉县石潭铁罗、永寿北顺什、钟家村站井台进行了修复,并更换标志牌6个,清理监测井周围垃圾及杂草,平整场地,对塌陷的进行了土方回填并夯实。19、收集、汇总全市各县区市地下水取水工程常态化登记数据工作,向各市县区水利局转发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地下水取水工程常态化登记工作的通知》文件,并要求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市地下水取水工程数据登记上报。20、完成单位12名同志水行政执法换证工作。21、参与市水利局“咸阳市碧水保卫战2022年工作”。主要工作是将全市范围内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污染及防控情况及时向建管科汇报,目前,已完成《废弃井回填工作方案》,通过地下水取水工程常态化登记工作,各县区市对废弃井已经进行了初步核查。22、开展了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黄河流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执法行动。我单位及时向各县区市转发了通知文件,并就工作开展作了评估,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开展专项执法大排查,并利用水利部在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开设专项执法行动举报专栏和问题线索直报系统,安排专人专门收集各县的上报信息,建立台帐,确定上报数据和台帐数据一致,报市水利局主管领导审核后上报省级单位。23、完成咸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陕西省政务服务事项中控管理平台开展事项“网上办、一次办”自查工作。24、市水利局水政科将“互联网+监管”系统试运行工作列入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我站完成了:一是常态化录入监管行为,做好数据填报工作;二是动态完善执法人员信息,及时在系统中新增录入持有执法证人员信息。25、上半年,抽调业务骨干参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暨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主要负责查处咸阳市高新区范围内违法取用地下水资源行为。26、按时完成了市级用户2021年第四季度和2022年前三季度的的水量审核和网上申报工作。27、督促企业完成计量设施的正规使用,完成了9家企业计量设施的更换。28、对市级38家用水户逐户进行检查,督促完成计量设施检定、校定工作,要求建立用水台账和计量设施运行记录表。29、接收兴平市移交的7家市级用户的水资源计量工作,对兴平移交的七家企业进行了工作检查,计量设施进行了铅封。30、完成了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秦山秦水公司违法取水事件的后续处理工作,征缴水资源税,安装合格计量设施。对咸阳湖管理处计量设施不合格事件,按照《陕西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处罚。31、参加咸阳市城镇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排查整治工作。在今年供暖季前,与每个企业签署了承诺书,在项目运行期间,诚实守信,不乱排回灌尾水,按规及时回灌,坚决杜绝尾水排入市政管网。开展咸阳市水源热泵企业尾水排放集中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要求用水户立即整改。32、配合省税务局完成水资源税征收管理专项检查调研工作。33、完成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中涉及我单位的整改工作。34、配合审计局完成涉水领域专项审计工作。二、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编发全年三期《地下水简报》为全国编制地下水通报提供基础资料,为各级领导准确决策提供了依据。配合市局完成了上级环保督察组对我市进行的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编制《超采区水位动态月报》及时准确的提供了有关地下水超采区水位监测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为亭口水库、西咸新区等重点工程提供有关地下水位、水质、水温等系列监测资料和成果报告,并进行了分析研究,为工程设计施工和工作顺利开展尽了我们的义务。依据国务院实施《地下水管理条例》及《陕西省地下水条例》开展我市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工作,有力维护了地下水取水工作秩序,确保地下水资源得到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对全市三十八家市级水资源纳税企业进行用水量计量、审核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完成水资源税征收。三、存在问题地下水监测井网布局不合理,满足不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要求,更满足不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对地下水监测工作的要求,需进一步调整完善,监测井质量低、检测工具落后,保证不了监测资料的精度,影响了资料的完整性和使用价值。地下水取用水管理巡查工作还需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普遍不高,执法不规范,须加强培训力度。四、整改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重点加以改进。依据国家《地下水管理条例》继续完善地下水监控体系和监督机制,尽快进行井网规划,增补监测专用井,配置自动化检测设备,提高监测水平。加大对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水资源管理的执法巡查,规范取用地下水工作秩序,确保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五、2023年工作计划(一)动态监测工作1、编制2023年度《地下水简报》、《超采区水位动态月报》、《咸阳市地下水动态监测技术工作报告》。2、每月按时收集、校核、录入各县区上报的水位监测资料,并上报省地下水保护与监测中心。3、继续对全市的国家级、省级监测站网进行优化改造。4、开展2022年全市地下水监测资料整编工作。5、与各县市区地下水业务单位签订《2023年度地下水监测和国家监测站管护协议》。6、配合市水利局做好地下水水位考核工作。(二)监督保护工作1、开展国家《地下水管理条例》、《陕西省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办法》、《陕西省地下水监测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贯彻工作。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全市地下水取水工程常态化登记工作。3、在市水利综合执法支队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日常执法巡查监督和水利执法整治活动,杜绝违法取用地下水资源。(三)水资源税计量工作1、按时完规划区内自备水源井年度水量审核工作。2、对计量审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巡查,并督促用水单位及企业认真整改。3、完成对全部用水单位及企业计量设施的检查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