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洛川县苹果营销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管理苹果营销流通,促进苹果产业发展。苹果外部市场开拓;苹果营销网络建设管理;苹果流通渠道疏通引导;苹果营销宣传策划;苹果销售信息服务。 | |
住所 | 洛川县凤栖镇府前街006号 | |
法定代表人 | 屈志刚 | |
开办资金 | 19.2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洛川县苹果产业管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81万元 | 4.5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苹果产业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我中心严格落实《关于推进洛川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项重点任务》文件的相关要求,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就全年工作总结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1、销售储藏情况。一是2022年我县苹果总产量101.9万吨,截止11月底我县苹果总体销售进度92%以上。入库总量41.6万吨(外地苹果1.91万吨),其中客商存货26.85万吨,企业存货7.5万吨,果农自存6.65万吨。二是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手段进行了全方位的调研,形成了《2022年洛川苹果产销形势分析报告》,为做好2022果季苹果销售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7月15日,会同县金融办,组织县内9家金融部门以及涉果企业召开了《2022年政银企座谈会》,签订苹果授信协议。2、市场拓展情况。一是配合相关单位成功举办第十五届中国﹒陕西(洛川)国际苹果博览会。二是充分借助部省级举办的大型农产品展会,安排了六家公司,分别在无锡、南昌、广州、长沙、贵阳、深圳等地举办洛川苹果县级宣传推介活动场6次;三是参加中省市组织的各类展览展示推介活动2场次;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展览展示活动以及自主举办推介活动10余场次,全年累计举办各类活动20余场次,有力提升了洛川苹果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3、品牌管理情况。一是截止目前洛川苹果累计授权数370家,其中实体授权330家,二是加快“洛川苹果”汉字商标注册。6-7月份,会通第三方机构,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商标注册相关资料,向国家知识产权总局提交了加急函,12月公示。三是坚持在网络平台不定期搜集未经授权使用洛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线索,提交洛川苹果品牌保护专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四是在4月份、9月份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2次“洛川苹果”地理标志品牌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并制定印发了500余份《洛川苹果品牌包装及洛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规范使用通告》下发各乡镇、企业及销售摊点、包装市场,切实维护地标产品品牌形象。4、设施建设情况。全县新建成冷(气)库7200吨,完善提升镇级集货市场12个;深加工企业鲜果转化能力达7.946万吨,引进5.0智能数字化选果线2条;优化提升陕西顶端果业科技有限公司、洛川绿佳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基地+农户”等多种合作模式利益联合体。5、技术培训情况。组织贮藏企业、经纪人员、果农、营销大户开展营销知识、贮藏知识培训21场次,组织企业参加省级千名网红培训4次,编印《营销简报》20期,召开银企对接会2次。6、品牌评选情况。先后组织企业参加了农业农村部组织的2022年农业品牌创新发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2022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第二十九届中国杨凌农高会等大型评选活动,“洛川苹果”成功入选农业部“2022年农业品牌创新发展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品牌,荣获2022杨凌农高会后稷特别奖,入选农业部“2022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名单;参加了由中国果品流通协会主办,浙江大学CARD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协办的2022年果业品牌宣传周暨第七届中国果业品牌大会。我县8家企业参加了“2022年果业质量品牌共建活动”;开展了“2022消费者最喜爱的洛川苹果企业品牌”评选活动。收集16家企业品牌商标参与了《陕西地理标志商标图集》征集,其中红富源果业、红宝果业、王掌柜等8家企业品牌商标入围。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是鲜果均价在4.0元左右,整体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仍高出0.5-0.8元/斤。二是全县8家商业银行计划投放11.6亿元,目前投放收贮贷款9.3亿元;三是8月26日召开了《2022年洛川县苹果营销暨政银企对接工作会》,现场银行授信1.18亿,对并新果季苹果营销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三、目前存在问题1、营销渠道不宽。一是宣传推介模式单一,缺乏目的性和针对性。苹果品牌直营店作用发挥不够好,高端产品的销售市场还没有打开,借用现代化自媒体宣传不充分。二是当前的营销渠道体系,不能有效解决产销环节中存在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2、三产融合不深。全县苹果营销企业普遍规模小、实力弱,销售渠道和市场空间不稳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同时,深加工企业少且小,苹果加工转化能力不高,企业抱团取暖格局没有形成。冷链配送依然是短板,高附加值业态开发不够,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3、维权打假不强。一是洛川苹果区域公用品牌在县内管理较好,但在国内各大市场管理较难,各类虚假宣传,冒名顶替现象屡见不鲜。三是维权打假任重道远,品牌保护用力不够。品牌持有者受政策、经费等制约因素影响,要走出去异地保护品牌难度较大。四是由于资金缺乏,只能在县域内开展维权打假活动,一些异地苹果产区、销地市场冒充和侵害洛川苹果公用品牌现象较多,异地打假维权鞭长莫及,落实困难。4、营销人才缺乏。新时期,农产品营销形势瞬息万变,新的营销手段层出不穷,而洛川苹果营销顶层策划、设计专业人才严重匮乏,造成营销理念滞后,销售手段不多,不能适应现代农产品发展新形势,一定程度制约了产业发展。四、整改措施1、我们针对授权到期和未经授权使用洛川苹果证明商标的电商核查,有效扩大了县内企业使用商标的覆盖面。2、积极开展线上维权打假工作。严格按照《洛川苹果电商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积极与京东、天猫、拼多多、快手、抖音等网络销售平台对接,探索建立洛川苹果网络销售品牌保护合作机制,实行授权准入制,坚决查处非产地、非授权的线上假冒销售行为,净化洛川苹果网上营销环境。五、下年工作计划1、培优扶强龙头企业。一是按照“大企业引领、中小企业支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纽带”的思路,通过项目支持、政策倾斜等办法,加大苹果营销企业扶持力度。二是鼓励企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品牌价值评估机构的评选活动,提升企业自主品牌在国内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外部宣传推介、苹果博览会和现代网络媒体等方式,加大企业品牌的宣传力度,提升企业品牌的影响力。2、拓宽市场营销渠道。一是支持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点企业、合作社,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和“长三角经济带”重点区域主销城市,通过建立洛川苹果品牌形象店、销售专柜、专区,入驻社区团购、知名连锁超市等形式,拓宽洛川苹果营销渠道;鼓励企业与京东、天猫等各大电商平台深度合作,拓宽合作领域,建立前置分仓,实现洛川苹果“全程鲜、当日达”。二是充分发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双品牌体系的引领功能,持续推行“互联网+”现代营销模式,鼓励县内企业与主销城市的兴盛优选、聚美优品、淘菜菜、京喜等社区团购平台合作,借助快手、抖音、微信、今日头条小店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直播带货,不断拓展网上销售渠道,增加线上销售量,年内实现线上销售15万吨以上,实现网上销售额突破20亿元。3、加大品牌宣传推介。一是坚持市场化办会、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的原则,举办好第十六届中国﹒陕西(洛川)国际苹果博览会。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组织县域内规模企业、合作社,参加中省市举办的各类农产品展览展示会、贸易洽谈会、产销对接会等,鼓励企业在线下线上自主举办形式多样的洛川苹果宣传推介活动,全方位扩大企业品牌影响力。二是持续采取县级领导带队,相关职能部门牵头,重点企业、合作社承办,在洛川苹果主销城市开展6场次以上县级洛川苹果宣传推介活动。三是引导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要组织辖区内重点企业、合作社,在洛川苹果主销城市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年内每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至少开展1场次活动。4、强化品牌管理保护。一是围绕千亿级中国民族品牌打造,完成“洛川苹果”汉字商标注册,实施“商标+汉字”捆绑授权使用,为洛川苹果品牌维权奠定法律依据。严格洛川苹果品牌授权经营管理,落实《洛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使用管理办法》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规范授权“洛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标识在包装物料、网页、宣传视频上的使用,严厉查处包装市场、苹果销售市场违规使用证明商标、产地标识不清以及印制外产地标识的包装物行为。三是建立洛川苹果品质标准,加强苹果品质监测监管,完善苹果质量追溯体系,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及网格化智慧监管制度,确保果品质量安全。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4月被陕西省品牌建设促进中心、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授予陕西好商标称号。6月入选国家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9月荣获杨凌农高会“后稷特别奖”。11月入选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2年农业品牌创新发展典型案例。12月荣获品牌农业与市场杂志社颁发的“2022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年度市场竞争力品牌”。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