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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2-02 14:16
单位名称 志丹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单位用工提供服务。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执行;检查用工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受理对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住所 志丹县人力资源市场
法定代表人 杨张龙
开办资金 32.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1万元 6.9万元
网上名称 志丹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我单位遵守《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无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我们充分利用到用人单位监察、检查的机会,面对面宣传《劳动合同法》(修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放宣传资料,着力提高用人单位自觉守法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充分认识到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以9月、12月以“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及“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为契机,开展了多次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设点宣传,全年累计发放资料12000份,制作宣传横幅30余条,动漫挂画40余份,接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3900人(次)。在全县逐步形成了共同维护劳动者劳动权益的良好氛围。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修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延安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察。开展了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专项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社会保险方面等专项监察和检查,监督检查面达98%以上。一是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对建筑工地进行专项检查,要求用工单位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通农民工工资专户、实名制的落实、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对涉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工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全额付清所欠工资,并制定支付工资的计划且落到实处。对出现集体讨要工钱的行为我们均能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查处。我们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耐心答复、积极协调、调查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2021年,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074人次(其中政策咨询221人次,举报投诉853人次),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170起(其中根治欠薪平台108起、12345热线16起、上级交办案件3起、纪委巡视案件1起、信访案件5起、来访案件30起、两网化案件7起),已办结158起。帮助777名劳动者讨回被拖欠工资1394.43万元。有效的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27号)的落实,将我县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情况有效落实。为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及时预防、纠正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执法大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大队组织人员对县域内的采油厂、各银行、保险企业、建筑工地、餐饮服务、私立幼儿园、建材厂、及其它集中用工主体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检查,共检查用工单位95家,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720份,责令退还劳动者押金9500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专项检查,对劳务派遣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对本级管辖范围内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对其他用工单位进行抽查。共检查劳务派遣单位2家,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用工单位35家,涉及被派遣劳动者5750人,其中国有企业3家,被派遣劳动者4890人,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都超过用工总量的10%,无其他违法、违规现象。为了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切实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大队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会同县总工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共抽查用工单位20家,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各2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5家,私营企业11家,涉及劳动者11095人。从抽查情况看,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都能制定并执行《年度休假计划》,自觉贯彻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私营企业能制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但没有彻底执行。为认真贯彻《关于开展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工作的紧急通知》(延人社函〔2019〕9号),全力维护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督促检查全县18家建筑工地,规范劳动力(劳务)市场的用工行为,严格执行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落实延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延政办函[2017]107号)与《关于志丹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志政办发[2018]7号)的要求,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建设单位缴纳制度。今年农民工工资专户共开通36户,收缴保证金38户,免缴1户,共计160.0504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