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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2-02 09:56
单位名称 子洲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劳动复合法权益,对全县范围内用工单位等实施监察。
住所 子洲县丰庆路人力资源大楼
法定代表人 白锦武
开办资金 12.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67万元 11.06万元
网上名称 子洲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始终坚持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查处各类拖欠农民工工资为重点,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有力遏制农民工欠薪现象。有序规范用工行为,有效通畅欠薪处理渠道,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业务开展情况(一)依法实施劳动用工执法检查。2022年我单位共检查用人单位46家(其中工程类6家,其余领域40家)。排查农民工工资问题隐患3条,对查处的隐患及时改正,做到防患于未然。2022年我单位办理案件合计5件,涉及农民工21人,解决金额合计17.9万元。(二)积极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工作。为切实做好全县欠薪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欠薪、信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的具体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县积极开展欠薪隐患欠薪苗头及欠薪信访案件大排查大化解大处置工作。检查人员走进企业、快递外卖、校外培训机构、工地等劳动密集型用人单位,对可能存在的欠薪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三)开展“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工作。我单位在调查摸底、好中选优的基础上,与企业沟通协商,填报培育申请表,最终选定子洲县颐河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作为我县培育企业。针对培育企业实际情况,通过集中培训、现场会、视频会等形式,开展“和谐同行”企业培训,通过培训、答疑等形式,进行服务指导,力争让所选取的企业达到用工管理依法规范、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和谐共赢。通过点对点指导、面对面帮扶,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提高了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增强了“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和谐理念,为打造双方合作共赢、共谋发展的和谐劳动关系夯实了基础。二、取得效益我单位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中,坚持“提早介入,教育疏导,区别对待,快速处理,就地解决”的原则,对特殊案件优先处理,提早判断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和状态。严格按照中省市的有关要求,切实解决好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及时维护全县稳定。采取灵活务实的方法,及时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社会经济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三、存在问题我县部分企业的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资金压力大,出现困难。尽管目前国家已经采取了减免房租、职工社保等一系列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的措施,但由于企业人工成本普遍较高,劳动报酬的支出对于企业的压力依然巨大,使得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再加上部分劳动者的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四、整改措施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劳动法》《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工厂、进工地、进社区、进农村、进家户“五进”活动,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子洲微讯,QQ、微信群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和法律宣传,积极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放《用工须知》《劳动者维权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提供政策和维权咨询,引导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劳动报酬权益。二是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订立集体合同的形式来迫使用工企业将各种劳动制度固定在劳动合同中,提高农民工的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有效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继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是有效防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重要途径。我单位将结合实际,重点对建筑工程领域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和执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同时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努力营造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社会氛围。(二)做好重点领域监察工作。全面排查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落地情况;依托“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信息系统,强化项目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管;加大“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欠薪线索核处力度;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对欠薪行为特别是恶意欠薪行为从严惩处。(三)依法强化联合惩戒力度。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逐步完善建筑领域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失信企业”台账建立工作,但凡因工程款拖欠、工程决算纠纷、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引发的各类欠薪问题,将联合有关部门在今后的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市场准入等方面予以限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