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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千阳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1-11 09:25
单位名称
千阳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经办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
住所
千阳县东海路
法定代表人
刘秀丽
开办资金
13.8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千阳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5万元
11.8万元
网上名称
千阳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县医疗保障经办工作在县医疗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单位章程情况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完成情况:(一)、全面落实便民措施,夯实服务“底线”。规范经办流程,简化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瓶颈,让群众少跑路。1、精简经办服务程序。2、上门办理门诊慢特病。3、增强医疗机构服务保障能力。(二)、全面落实待遇政策,严守保障“红线”。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全面实现医保政策“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式结算”。1、大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2、强化医疗保障政策落实。3、奋力推进“两病”慢病门诊用药保障全国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三)、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搭建医保服务“网线”。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医保,使用“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便捷的网络办理方式,拓展线上经办服务覆盖面。1、新信息平台助力智能化医保。2、“互联网+”医保便民惠民。(四)、全面强化基金监管,树立欺诈骗保“警线”。充分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形成全社会监督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1、加强医保制度监管。2、开展医保日常监督检查。3、开展医保基金审计。(五)、全面做实预警监测,衔接乡村振兴“主线”。1、建立监测预警长效机制。2、建立助医帮困民情民意数据库。3、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三、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医疗保障行风建设工作全面提升。2、县镇村三级网络建设全面完成。3、驻村工作组助力乡村振兴。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和经办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推动我县医疗保障经办工作全面发展,再上新台阶。二是持续开展医保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三是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认真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强化日常稽核检查,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保障基金安全。四是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总额控制办法,加强医疗机构城乡居民、职工住院总额预付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医保基金平稳运行。五是不断巩固医保乡村振兴成果。围绕做好医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贯彻落实中省市医保政策,对标政策标准,确保脱贫群众病有所依。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批准文件:千编发【2019】23号文件126103287769834703有效期至:2025.03.17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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