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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1-10 09:21
单位名称 乾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新农保和城居保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制卡发证、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
住所 乾县工业区兴业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 冯耀文
开办资金 16.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83万元 19.4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县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城乡居保工作完成情况1、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截止本月初,城乡居保参保总人数为29.67万人,其中:参保缴费19.92万人;领取养老待遇金9.75万人,养老待遇金按时足额发放,发放率100%。社保基金专户基金累存3.45亿元,基金安全管理工作平稳运行。按照上级安排,从今年7月份开始,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在原来的139.5元/人/月的基础上增发5元,全县月增发48.75万元,8月份已按新标准发放到位。2、特定人群工龄补贴金发放情况各大系统临时受聘人员共分14类人群,发放军龄工龄补贴金人数为11.76万人次,发放补贴金总计984万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从1月份开始,特定人群工龄补助金在原发放标准上上调,计划本月调整发放到位。3、享受待遇人员丧葬补助金发放情况为2983名亡故人员办理了丧葬费审批手续,共计发放丧葬费357.96万元,已经按月足额发放到位。二、享受待遇人员生存认证情况2022年初享受城乡居保养老待遇金人数为9.72万人,按照有关政策要求,需对上述人员待遇发放资格进行认证。此项工作由人社局党委统筹安排,县城乡居保中心具体实施,协同各镇办社会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利用网络媒体宣传生存认证相关政策,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利用村委广播,督促引导,在4月底,城乡居保年检认证率达到98.76%。对于长期随子女在外居住和务工人员,经过各方面联系,仍未办理生存认证业务人员,按政策规定暂停发放养老待遇金,待补检后予以恢复发放并补发。三、启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待遇金情况从5月份开始,按照上级部门工作安排,逐步推进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金。结合“学党史、我为群众办事实”工作要求,居保中心先后在注泔镇、峰阳镇、周城镇、姜村镇、马连镇、临平镇等镇村两级开展社保卡替换银行卡政策宣传活动共计11场次,共计悬挂横幅5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上门为40余名行动不便得老人办理了卡号变更和生存认证业务等。通过宣传活动,提高了社保政策的知晓率,让他们足不出户就能掌握和享受国家的相关政策截止12月底已经为8.32万名待遇金领取人员办理了换卡业务,工作进度已达到上级要求。四、社会保险乡村振兴与扶贫工作衔接情况截至12月底,乾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系统认定低保对象、贫困人员共计1.09万人(低保对象10326人,特困人员619人);其中待遇领取人员0.4万人(低保对象3530人,特困人员472人);本年度应代缴保费0.69万人(低保对象6796人,特困人员147人);实际代缴0.64万人37.74万元(优先享受重度残疾代缴1168人116800元,优先享受重度残疾代缴632人31600元,享受低保对象身份代缴4563人228150元,享受特困人员身份代缴16人800元);代缴率91.8%。五、基金风险防控整治工作情况5-8月份,按照人社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以“排查不出问题就是最大问题”为原则,围绕27530条疑点数据、社保基金风险防控10个方面45项内容、制度建立及长效机制、重点岗位人员设置、业务系统权限分配等方面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排查:我们先后开展了社保基金管理工作“自查”、“盲查”、股室之间“交叉检查”;排查期间一并接受了兄弟县区2次的“循环排查”;接受了上级部门3次“专项复查”等。复印整理佐证资料4万余份,建立问题排查清单和整改责任台账13份,修订完善相关制度14份等。9月初,社保基金整治工作接受人社部督导调研组验收评估,工作完成情况达到上级验收评估标准。9-12月份,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咸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上级针对城乡居保“待遇暂停人员清理”工作安排,对城乡居保业务和基金管理工作进行无死角、全覆盖全面排查整改。共排查筛查城乡居保业务数据3254条,建立社保基金排查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台账4份,修订完善相关制度6份等。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明确责任分工,排出时间节点,责任到人,实行菜单式管理和项目化推进,确保风险排查和整改落实不漏环节、不落重点、不走过场,切实规范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六、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来,在县政府的支持下局党委的领导下及经办中心全体同志的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进一步发展。每月按时足额为参保群众发放基本养老金,并按上级要求完成“应保尽保,应发尽发、不漏一人”。确保建立健全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促进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基本养老金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大力发展养老保险,解决老年人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切实改善民生。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七、存在的问题县级经办机构基金财务、信息技术等高风险岗位人员不足,缺乏专业培训;群众对待违规死亡冒领、死亡超领问题意识不足;对于镇级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建设问题,体现在经办人手不足,业务开展缓慢;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欠缺。八、整改措施定期开展县级经办机构基金财务、信息技术人员业务经办规程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确保工作水平;加强业务流程规章制度及政策宣传工作,开展政策宣传月活动,让群众对养老保险政策足够了解;建议市人社局协调市编办重新设立镇社会劳动事务保障所,给予专门的编制,延伸社会保障工作的管理和覆盖面;按要求组织开展县镇村级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提升学习教育活动并交流心得。九、下一步工作计划1、积极宣传,开展待遇金享受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守牢工作底线,严防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2、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完成2023年度养老保险征收工作。3、针对社保领域的基金安全问题,持续自查自纠,严格执行社保基金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守牢基金安全红线,防止基金微腐败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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