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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价格认证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1-09 16:04
单位名称 西安市价格认证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地方经济和法制建设提供价格认定服务。行政诉讼、复议和处罚案件价格认定•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价格认定•国家赔偿、补偿事项价格认定
住所 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
法定代表人 付西京
开办资金 17.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03万元 7.22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价格认证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全市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政治思想建设,聚焦主责主业,克服疫情防控不利影响,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有效履行了公共服务职能。现将全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明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一、主要工作开展及取得成效2022年,在省价格认证中心关心、指导下,全市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围绕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做好疫情防控总体要求,认真履行主责主业,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包抓社区、值班值守、党员志愿服务等各项工作,做到了完成各项工作和服务疫情防控全力以赴,努力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一)积极完成涉纪价格认定工作做好涉纪价格认定工作,是价格认定工作肩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2022年,在涉纪价格认定工作中,不管案值大小,我市始终坚守“三强两高”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圆满的完成了纪检监察机关委托的价格认定任务。截止目前,市中心办理涉纪检监察价格认定案件1件,涉案金额22.50万元。(二)积极完成涉刑事价格认定工作做好涉刑事价格认定工作,是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2022年,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在人少、事多,价格认定标的量大、面广、品类杂的情况下,始终保持工作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工作作风,保障了司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价格认证服务中心积极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克服案件跨度时间长、标的品种多、收集资料相对复杂等诸多困难,办理了11起涉黑价格认定案件,涉案金额达730.66万元。目前还有1起涉黑案件正在办理中。高新区在人员少、工作职能多、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完成了333件价格认定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办理涉刑事价格认定案件2245件,涉案金额6273.63万元。全年无复核案件。(三)积极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是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实践和重要举措。2022年各级价格认定机构积极加强与法院、司法机关互联互动,不断提升调解技能,深化调解领域和工作站点,加大工作宣传,有效发挥了“调价格之争、解民生之忧”行政调解职能。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落实价格争议试点工作。2022年按照全省价格认定工作要点,每个设区市至少确定一个试点单位要求,我市确定的蓝田县、周至县已提前完成了调解组织、调解员入驻法院人民调解平台对接,实现了诉前委派调解工作。6月15日,西安市发改委与西安市中院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价格争议纠纷在线诉调对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扩大全市试点工作面,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截止目前,全市14个机构(三个开发区没有法院)已有9个机构完成了与法院调解组织、调解员入驻和人民调解平台认证工作。二是积极开展价格争议宣传活动。为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处社会知晓率,6月2日省、市、区三级价格认证机构在新城区韩森寨街道办新园社区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行,调价格之争,解民生之忧”主题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宣传活动。为庆祝建党101周年,6月30日,市中心党支部深入胡家庙街道碧翠锦华社区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宣传活动,解答咨询15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不断提升了社会知晓率和人民群众使用调解、信任调解、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作为首选发挥积极作用。碑林区结合国家宪法日、西咸新区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积极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宣传活动。三是积极落实省价格争议督查工作。根据省发改委《关于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关于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督查后续事宜的通知》要求,我市积极行动,查找不足,切实抓好整改推进工作。7月26日省督查结束后,7月28日周至县已政府名义成立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了政府对工作的重视程度。9月28日省《省督查后续事宜的通知》印发后,9月29日西安市发改委及时印发了《关于对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按照应检必检、量化考评,以检促整改、抓落实的工作目标,积极落实《通知》要求。通过检查,促进了各机构工作推进和工作提升。四是积极开展价格争议调研工作。9月中旬,西安市组织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部分区价格认定机构负责人前往江苏省徐州市、苏州市调研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开展情况。通过调研,对如何加强与基层法院互联互动,如何有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提升调解工作成效有了一定收获,更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解决了西安市接受市中级人民法院70余件诉前委派,调解难度大、调解成功率低的问题。五是积极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碑林区为不断提升调解成效,积极引入优质资源参与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将律师团队庞大、知名度较高的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聘请为特邀调解组织,将多名律师聘请为特邀调解员,极大地加大了调解队伍建设。区内共完成法院诉前调解10起,调解成功2起。长安区积极发挥景区、街道(社区)全覆盖作用,成功调解站点价格争议17件,法院诉前委托16件中的5件,共计涉案金额22.95万元。鄠邑区积极对接法院委派事项,有效发挥价格认定人员专业优势,成功调解了10起价格争议纠纷事项。周至县成功调解了楼观台文化景区游客停车场车玻璃被砸赔偿纠纷、沙河水街景区和中国.周成景区停车费纠纷,妥善化解了价格争议纠纷,得到了游客和景区经营单位的一致好评。实现了我市景区挂牌后,零的突破。截止目前,全市共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260个,有专兼职调解员310名,2022年成功调解价格争议纠纷65件,累计成功调解136件,涉及金额167.94万元。一年来,在积极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中,西安市虽然付出了努力,西安市发改委在督查中受到了省发改委通报表彰,但对照上级要求仍有差距,仍需继续努力,在新的一年我们将踔厉奋发,加倍努力,争取取得更大成绩。(四)积极推进综合业务平台应用工作做好综合业务平台应用,是增效率、提高工作质量的主攻方向和重要抓手。2022年各级价格认定机构积极对接提出机关,加大培训和工作交流,综合业务平台应用取得阶段成效。6月17日市中心组织召开全市价格认定半年工作会和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培训会,重点对全市提出机关网上提交协助事项进行培训,力争实现全市价格认定网上全过程办理的目标。随后,高陵区、阎良区、高新区、雁塔区、新城区等机构积极推进工作开展,组织辖区公安机关网上受理培训。截止目前,全市90%以上的机构实现了网上受理、办理工作。(五)积极服务“大价格”工作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涉企收费调研工作的通知》(陕发改办〔2022〕595号)文件要求,市中心及时启动调研工作,成立调研小组,向涉企收费单位、缴费企业印发了《关于做好涉企收费调研工作的函》(市发改函〔2022〕21号),通过深入涉企收费单位、缴费企业调研、座谈、资料收集,按时完成了调研报告上报工作。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全年工作有安排、有部属,对重点工作也提出了完成实现,但实际工作取得的成效不是很理想,是近年来我市工作回顾总结中需要不断反思、寻找存在问题的主要方面。通过调研,与区县认定人员工作交流,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人员少。多数机构本轮机改后,人员减少严重,达50%-60%,加之多为新进入认定系统人员,工作经验多有欠缺,造成一些工作推进缓慢、工作人员能否完成好存在思想顾虑。(二)任务重。机改后,承担职能在原有职能上多增加,工作量多数机构处于饱和状态,对主责主业长期开展的能够按时完成,对新品牌业务个别机构只能结合人员、任务具备开展的情况下逐步推进,反映出完成的成效不够明显。三、2023年工作打算(一)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全市工作要点。根据国家、省中心会议精神和价格认定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短板、弱项,有针对性的制定全市价格认定工作要点,确保2023年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二)做好主责主业,确保高质量发展。要扎实做好涉纪、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工作,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交流,不断提升价格认定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并积极推进涉行政(税)事项价格认定工作的开展。同时,持续加强对基层工作业务指导力度,尤其是对人员少、任务重的机构不定期的加强指导,不断提升全市整体工作能力。(三)加大推进力度,不断提高调解处理成效。积极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推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试点工作向更深更实、向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方向发展,切实发挥“调价格之争、解民生之忧”的公共服务职能和“小调解促大和谐”的独特作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价格鉴证机构资质证》证书号:陕610100长期有效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1、绩效情况:无2、受奖惩情况: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开展情况受到省发改委表扬3、涉及诉讼情况:无4、社会投诉情况: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