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1年公证业务活动概述:陕西省周至县公证处根据县司法局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安排,结合公证处工作实际,踏踏实实的做好公证工作,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使我县的公证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了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得到当事人的好评,为构建我县和谐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充分发挥了公证机构的服务、证明、沟通、监督职能作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止,我处共办理公证1098件,其中民事类642件、经济类456件。1、为广大当事人办理继承、赠与、声明、委托、遗嘱、亲属关系、无犯罪记录、现场保全证据等公证事项,仅仅围绕普通公民对公证法律服务的要求,促进和保障民生问题的解决。切实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与安定团结。2、2021年由于疫情的影响,“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办证数量比去年减少,疫情期间我处通过电话、公众号等方式为广大群众解决公证问题,做到公证工作“零”投诉。申请法律援助,公证机构免收费用。3、我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减免公证费公证20多件。对于是贫困户的当事人,我处减免公证费,一定程度上为经济困难人员提供了帮助,缓解了社会压力。对于农村户籍贰万元以内的小额继承事项,按照小额继承与保管办理,简化了办证程序、减少了负担,切实做到了司法为民。二、公证业务取得的社会效益:1、全面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工作、充分体现公证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通过网络宣传、上街现场宣传,将办证流程、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电话公之于众,让广大老百姓在办证前熟悉办证流程、知晓办理各类公证所需的资料,从而避免办事群众多跑路。在当事人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除了必须需核实的公证,当日为当事人办证、出证,做到立等可取公证书。2、开展预约上门服务。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困难群体在有办证需求又确实不能到现场的,可以提前预约,由公证员上门提供公证服务,实现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公证。3、积极参与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公证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我处公证员积极参与了当地政府的征地拆迁、移民搬迁、违建拆除、精准扶贫、旧城改造等中心工作,为全县30户精准贫困户免费办理的公证业务。4、全面使用办证系统办证。在系统里办证,保证了办证质量、规范了办证程序、提高了办证效率;在办证过程要求公证员严格使用易采通人像识别系统,杜绝了人情证。5、加强对公证员的培训,提高了公证业务素质和办证水平。组织全处公证员参加培训,开阔了视野,调动了公证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业务水平。强化监管服务,全面提升公证质量和公信力。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和灵魂。要始终以公证质量为核心,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如果不谈质量不讲公信力,公证工作的健康发展就无从谈起。我处公证从业人员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认真履行审查核实义务,严格使用人像识别系统进行人像识别。按照办证系统规范办证、核查、出证。6、在为使公证处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公证处根据《陕西省公证机构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完善和建立了内部质量监管制度、重大、复杂、疑难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证档案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执业过错追究制度、专用纸管理制度、公证投诉、复查、赔偿及涉诉处理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有效的促进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提高了办证质量。同时要求每一位公证人员在接待和办证的过程中,在认真办证的同时,要热情接待当事人解难答疑,做到百问不厌、热情接待、服务周到、门好进、话好说、事好办、要亲切温暖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公证宣传滞后,现在广大民众对公证的认识仍停留在开奖后的几句公证词中,未能认识到其在民众生活中的重要作用。需要政府部门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促使广大社会公证熟知《公证法》相关规定,让社会公众认识到经过公证的证据更具证明力,从而受到法律的保护。四、2022年工作计划:1、深入“放管服”改革的目标与任务,是涉及理念思路,体别机制,工作模式的深刻变革,允许在实践中探索,敢于实践,敢于创新,重新构造业务流程,推广一窗通办,只跑一次,先照后证等模式,社会服务、公众参与原则,促进公共服务供需高效对接,提供便捷服务,做好服务流程优化,管理机制创新和新型制度建设等工作,提高工作的强度和群众满意度。2、公证员是党领导下的法律服务人员,要自觉加强学习,统一思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要致力于服务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3、积极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搞好服务,做到利民、便民、惠民,在全面发展民事公证业务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民生领域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积极开展公证便民利民正作,树立服务意识。4、深入开展公证宣传活动。我处将本着让公证服务于社会,让社会更了解公证的理念,拓展宣传渠道,提高宣传水平,扩大宣传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