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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9-13 09:40
单位名称 武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按规定收取本辖区内农民的养老保险金,给予增值保值,发放养老金,以保障农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住所 武功县普集镇人民路
法定代表人 张新春
开办资金 8.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武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08万元 9.99万元
网上名称 武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社局和市经办中心的悉心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居保各项惠民政策,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扎实开展政策宣传、待遇发放、资格认证、基金管理、稽核督导等工作,全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业务情况。截止2021年末,全县参保人数为183300人,其中缴费人数为113891人,共征缴养老保险费2953.925元万元;利用金融管控A++平台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1.13元,共计69409人。同时发放“参战、涉核”人员养老补助金118.67万元,共计436人;发放“特定人员”工龄补助299.95万元,共计5653人;发放“八大员”工龄补贴409.01万元,共计2608人。发放丧葬费补助金224.6万元,共计1905人。二、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一)加强政策宣传,主动服务解读。我们坚持把政策宣传作为做好经办工作的首要前提。编制了《您最关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都在这里》彩页、《武功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海报、《“陕西养老保险”APP居保业务简介》说明书,录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音频资料通过村广播站定时循环播放,为村级经办点制作政策宣传报栏定点宣传,印制手提袋、一次性纸杯、围裙等宣传用品进村入户发放,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多点投放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同时,针对缴费标准提高、基础养老金调整、待遇发放失败、启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等阶段性重点工作,我们通过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专题推送政策信息,确保落实政策不迟到、不打折。(二)明确目标任务,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多措并举,经办防控两不误。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的公告》,全面推行不见面服务。同时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对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各项业务经办工作以及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认真落实“三个全面取消”工作。全面实现取消手工办理、现金业务以及社银人工报盘。“三个全面取消”的实行减轻了办事群众负担,提高了经办效率,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路”。三是组织业务培训,强化规范操作。采取分组分批、“上门服务”的方式,举办了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镇、村经办人员业务培训会,通过课堂讲解与课后答疑相结合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为各镇(办)、社区经办人员提供了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进一步加深了经办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实际运用,同时也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夯实了基础。(三)基金专款专用,确保运行平衡。一是按照基金会计管理要求,设立了基金会计、出纳和财务会计、出纳,及时开展对账、分账、信息传递等工作,保费实行日清日结及时上解,确保基金到账信息数据的一致性,使财务与业务间相互联系、相互监督。二是坚持执行“三方”对账和“五签字”机制,即每月经办中心、财政、银行定期进行一次收入、支出、结余、记息对账,做到帐帐、帐实、帐证相符;每月待遇发放支出需要经办、复核、财务、业务主管、单位负责人与主要领导“五签字”后方可支出发放。三是加大各岗位不同职责之间的互相牵制作用,保障经办人员严格依照规章制度,遵循工作流程,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业务,财务经办范围,杜绝互相交叉及职责模糊现象。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大与财政部门、信用社等部门的配合力度,始终坚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原则,切实加强基金的审核管理,确保基金按时足额发放,杜绝截留和挤占。(四)加大稽核力度,杜绝基金流失。一是我中心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在已有的业务规范、工作流程基础上,建立经办流程运行分析制度,经办中心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召开会议,财务、业务、稽核、信息管理等相关人员参加,工作人员结合各自职责,对当期工作流程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逐条梳理,对发现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流程,及时进行修改,从而保证了工作流程的严密性和适用性。二是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各业务股室贯彻落实政策、工作经办流程情况以及业务资料进行稽核审查,对稽核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和分析梳理,并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办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三是建立完善的数据比对制度,定期与与司法、公安、残联、职工养老经办中心、机关事业养老经办中心等部门沟通对接,对于死亡冒领和重复领取现象发现一例核查一例,核实一例追缴一例。先后对5名疑似重复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进行核查,追回重复领取养老金共计38218元;对300名终止发放、长期暂停人员疑似死亡冒领情况进行稽核,追回死亡冒领375元,追回重户冒领6676元;对4名疑似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养老金人员进行稽核,追回3220.1元。对于未追回人员采取养老金抵扣的方式进行抵扣,目前已抵扣2619元。三、存在问题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现阶段缴纳保费处于税务划转的过渡期,群众对缴费方式的适应需要一定过程。当前受税务部系统调试的因素影响,参保群众只能通过手机APP缴费功能补缴保费,城居保业务系统与税务部门系统不能实时共享,数据传递需要一定的周期,给参保缴费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二是参保扩面进入困难期。城乡居民中已经达到或接近养老金领取年龄的人群已基本参保。但年轻人多数在外务工,有的觉得自己年轻,暂时还不想参保,特别是城镇居民和失地农民中的青年不愿参保,影响了参保率及相关工作的开展。三是待遇领取人员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都可进行网上自主资格认证,但待遇领取人员年龄偏大加之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网上认证意识不强,导致网上自主认证受到一定的制约。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二是联系税务部门缩短信息传递周期。五、下一年工作计划2021年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巩固参保率、提高续保率。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在继续巩固已有宣传阵地的基础上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标语、简报、动漫、宣传资料、报纸、电台、村有线广播、电视台、多媒体网络等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适龄城乡居民踊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一步巩固参保率。二是持续推动启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工作。我中心将继续积极与社保卡各合作银行、各乡镇、相关部门密切联系沟通,形成合力,通过各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有序加快推进使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工作,使其真正发挥便民、惠民、利民的作用。截至目前,我县已三是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加强镇、村经办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化管理,形成镇级有机构、村级有专人、覆盖无死角的经办网络。依据政策规定和工作实际,规范并细化经办规程,形成统一的工作标准,避免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实际,按时段、按任务采取分期、分批培训的方式,持续加大对基层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一个阶段工作完成,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后,再转入下阶段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四是强化廉政建设,规避经办管理风险。坚决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坚持反腐倡廉建设和经办管理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建立健全经办风险管理制度和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经办队伍的工作执行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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