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伤残鉴定、尸体鉴定、血痕检验以及骨龄鉴定;交通违法案件中的血醇检验鉴定等工作。 | |
住所 |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长城北路34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锟 | |
开办资金 | 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差额预算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9.45万元 | 22.3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榆林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在支队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以“依法鉴定、独立鉴定、客观鉴定、公正鉴定”为原则,高效开展血液中乙醇含量鉴定、法医损伤检验、法医学物证检验等鉴定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深化理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2021年,中心全体人员按照政法教育整顿要求对标对表,查找不足,补齐自身短板。按照《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积极响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各项安排部署,在政法教育中加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政法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的实际行动。中心人员始终把学习放在突出位置,致力于学用结合,以学促用。不断加强党史学习,深化业务学习,采取集体学与自学相结合、定期学与平时学相结合的方式,营造学习型中心。同时,加强业务学习与培训,制定培训计划;今年4月份中心安排中心人员参加“中认科研标准化技术研究院”举办的专题培训班,不断提升中心人员专业技能。二、建立标准体系,完善中心规章制度。司法鉴定是一项科学实证活动,鉴定结论直接影响案件性质,中心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014-2017)等规定,分别制定司法鉴定中心《质量手册》、《程序手册》、《作业文件》、《记录表格》等四个层次的体系文件,严格管理检验鉴定的全环节、全流程。同时,针对检验检测机构多头管理以及涉及的法律法规、国标意见、规则规范、检验方法纷杂的特点,中心制定将相关资料归纳分类并制定索引目录,逐一归纳成册,切实提高制度的可查找性和可执行力。三、强化创新引领,科技赋能鉴定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鉴定流程,构建新型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为进一步提升公安交通司法检验鉴定工作信息化水平,我中心积极与支队科技处协调,顺利开发建成实验室新型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全面优化检验鉴定管理流程,实现检测鉴定工作由传统线下受理向网上受理的转变,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民警少跑腿”的工作目标。同时,新型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具有网上预约、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核发鉴定报告及案卷档案电子化管理、数据分析研判报告自动生成等优点,真正实现“人、机、料、法、环”的系统管理,极大提高了中心鉴定工作效率。四、严格规范公物财务管理中心按照支队党委要求,对中心固定资产进行了详细盘点,所有资产全部登记、建账,并指定专人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防止造成资产流失。同时按照支队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中心各项差旅费、培训费等费用的报销。五、取得的效益中心严格按照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鉴定规则》及《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理酒驾案件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高质量完成各项鉴定工作,并于11月顺利通过了省级专家组的监督检查。(一)酒检开展情况据统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心开展酒检3054例。其中,涉及交通事故843例(未检出359例,饮酒驾驶53例,醉酒驾驶431例);涉及违法酒驾2196例(未检出29例,饮酒驾驶214例,醉酒驾驶1953例);受理检验其他案件15件(未检出6例,达到醉酒案件5例,达到饮酒案件4例)。与上年度相比,我中心开展酒检总数与去年同比上升24.65%;其中,醉酒驾驶上升33.48%,饮酒驾驶下降14.07%,从数据分析研判来看,全市醉驾发生总体呈上升趋势。按照支队片区划分规则,全市分为南部片区、北部片区、中部片区、高交片区等四个片区。佳县、米脂、吴堡、绥德、子洲和清涧六县为南部片区;神木、府谷、定边、靖边和横山五县为北部片区;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榆横大队、榆神大队、绕城大队、特勤大队和机场大八个大队为中部片区;高交大队八个中队为高交片区。分析发现,从血检的区域分布来看,北部片区大于南部片区,呈现区域查处不均衡的特点,其中全年送检排名第一的是北部片区的神木大队,共送检650余例,排名第二的是中部片区的二大队,送检500余例,排名第三的是南部片区的靖边大队,共送检400余例。(1)县区大队:各县大队送检1900余例,约占全市总量的60%。其中,醉酒占比75%;饮酒占比25%。(2)直属大队:直属各大队送检1100余例,约占全市总量的40%。其中,醉酒占比70%;饮酒占比30%。(二)节假日工作量司法鉴定中心按照支队党委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实行24小时勤务机制,全年度无休假,确保所有送检血样及时受理、快速检定。据统计,中心在周末、法定节假日工作完成酒检共计约1000例,约占全年总量的33%。(三)法医鉴定工作受全市各交警大队委托,2021年共出具尸体检验报告179余份,与去年基本持平,反映出我市“减量控大”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需进一步加强防范道路亡人事故的管理。六、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中心在支队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各项鉴定工作扎实、有序开展,高质量完成了全年司法鉴定任务。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中心专业鉴定人员人数不充足;二是部分鉴定人员专业能力不扎实,需进一步强化职业资格能力的学习培训。七、整改措施一是通过与支队党委沟通补充中心专业鉴定人员数量,扩充中心鉴定队伍;二是加大大中心鉴定人员的综合能力的培养,通过组织本中心定期召开专业能力研讨会,并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中心人员的专业能力。八、2022年工作计划总结今年取得的工作成绩及分析存在的不足,2022年司法鉴定中心将继续围绕理化鉴定、法医鉴定扎实开展工作,切实服务各大队;加强中心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中心在全面完成好日常鉴定工作的基础上,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加强理论学习,打造学习型中心。制定学习计划,重点学习总书记讲话重要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同时加强业务学习,组织人员参与培训,全面提升中心人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二)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中心规章制度、内控体系建设;同时加强对涉嫌酒驾、醉驾案卷及尸检报告的规范管理与保存;强化对涉酒案件的分析,为支队预防酒驾、醉驾等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数据支撑。(三)严格落实规章制度,规范操作检验检测全流程。中心全体人员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分析鉴定中发现的问题,更加全面熟悉、掌握鉴定全环节,规范操作全流程;定期检验检测设备,加强检测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鉴定结论客观真实有效。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