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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8-23 10:08
单位名称 周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兽医兽药、饲料与添加剂、种畜禽、畜禽屠宰、动物卫生监督、渔业水产、农业机械、农业资源等方面执法;以县农业农村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住所 周至县二曲街道仙游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 刘胜卫
开办资金 30.7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周至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0.73万元 38.8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执行本单位章程情况。2021年度,我单位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在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本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执行,各种制度的执行和监督都由专人负责,做到制度明朗化、责任细致化。二、业务开展情况。(一)农资市场监管工作。1、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民众法律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开展多种形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有的放矢开展普查,摸清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底数,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普查率100%。同时发放新《农药管理条例》、《禁限用农药名单》、《给蔬菜种植户的一封信》、《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等宣传资料1700余份;二是在集镇、要道张贴宣传资料320余份;三是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现场进行宣传教育;四是向广大的农民朋友广泛发放宣传资料,积极提高全民农业法治意识,使其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深入人心。2、加大力度,清查和整顿农资市场。开展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是从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对县域平原地区16个镇(街)的农资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并结合关键农时,重点加大对本县区农资批发市场和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在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狠抓种子、农药等重点品种的监管。3、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监督检查,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查农药使用情况,禁止使用高、剧毒和高残留的农药在蔬菜水果上的使用。开展第三方农产品执法抽查检验,全年农产品质量抽样19批次,其中种子3批次、农药4批次、蔬菜6批次、猕猴桃6批次。均检验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2021年农资检查和办案情况。2021年共检查种子门店152家/次、肥料门店141家/次、农药236家/次,其中检查种植基地、果蔬专业合作社82家次,农膜专项检查3次;检查基地11家,出动执法人员12人,出动车辆3次;共出动检查车辆165台次,人数615人次,共检查622家次。全年立案3件(农药3个),共上交罚款资金35340元。(二)畜牧渔政监管工作。1、加强普法宣传与培训,明确监管对象应尽义务。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在宣传内容上,重点突出对新颁布的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宣传;在宣传对象上,重点对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场进行,明确监管对象应尽的义务。对经营者的宣传,增强他们知法守法经营意识;对消费者的宣传,倡导安全消费理念。共悬挂横幅16条、印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二是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进行宣传,同时开展现场普法宣传培训,全年共培训养殖场170余场次,35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三是全年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会5次,培训从业人员340余人,发放资料1700余份。2、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针对我县四个生猪屠宰企业,全年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4次,严格督查屠宰企业非洲猪瘟病毒PCR自检、“瘦肉精”自检、动物及其产品出入场记录、屠宰检疫、肉品品质检验、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3、开展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监管,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重点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证照是否健全、购销台账是否建立、经销的兽药饲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查处是否销售假冒伪劣、违禁、过期药品、二维码是否可追溯等违法行为。督促4家兽药经营门店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正在办理2家,取缔无证经营兽药门店2家。4、加强规模养殖场监管,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深化“预防性监督,常态化监管”的理念,对我县规模养殖场进行地毯式监督检查。主要对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投入品使用、强制免疫、养殖档案、检疫申报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5、开展渔政宣传,有效实施禁渔期。4—6月是禁渔期,禁止一切捕捞行为。通过车辆广播、悬挂横幅、公告和印发彩页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不定期、不定时在黑河、渭河沿线对垂钓人员进行突击检查。全年巡渔禁渔12次,悬挂横幅35条,张贴公告50份,发放禁渔资料500余份;检查渔场18场次;在田峪流域救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娃娃鱼1条。6、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情况。一是配合县动指办扑杀布病检测(+)牲畜9起,拔除疫点7个,共扑杀布病阳性动物153头只。二是主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整顿各镇街牲畜农贸市场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违法交易活体动物9次,发放宣传资料730份。三是完成广济、二曲、富仁3镇街牲畜养殖场“瘦肉精”抽检工作,检测结果全部阴性。四是开展畜产品、兽药、饲料、水产品执法抽样监测,出动车辆3台次,执法人员12人次,抽样10个,全部检测均合格(或阴性)。五是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全年办理案件总共6起。其中已结案3起,上缴罚款12000元,3起案件正在办理中。参加全省优秀案卷评查1次,被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评选为优秀案卷。共出动执法人员552人/次,检查屠宰企业、兽药饲料经营企业、种养殖场、定点屠宰场、水产养殖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企业共350家,出动执法车辆138台次。三、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在投诉、举报和违法案件办理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案,准确运用《行政诉讼法》、《种子法》、《畜牧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全年我大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起,其中一般程序6起。累计上交罚款47342元。全年共受理农民投诉案件17起,调解办结17起,取得较好的成效,受到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好评。通过开展各项专项行动,有效地净化了我县农药、种子、肥料、兽药、饲料、生猪屠宰、农业机械维修市场,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推进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四、存在的问题及不足。1、办案水平参差不齐,执法能力有待提高。2、宣传力度不够。我们投入的人力、财力有限,一些监管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到位,不能完全做到守法经营。3、业务范围广,执法人员少,执法车辆缺乏。4、行政执法成本大,经费紧张。5、办案量相对不足。五、改进措施。1、加大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及执法监管工作力度。2、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综合能力。六、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加强对农资、畜牧渔政、农机具、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2、全力配合做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3、积极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学习和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4、组织开展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使公民知法、懂法,经营者守法、不违法,营造守法经营浓厚氛围。5、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办案水平。2022年立案不少于20起。2022年,我们将为致力构建一支“作风优良、能打胜仗”的新时期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奋斗,更好地服务于“三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陕西省罚没登记证》登记证编号:陕财证字61012463号有效期:2021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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