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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8-04 10:04
单位名称 蓝田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维护文化市场秩序提供综合行政执法保障。 业务范围:以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名义依法实施辖区内有关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电影市场等方面执法工作;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住所 蓝田县东街4号
法定代表人 李军昌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蓝田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万元 20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文旅体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具体业务活动依法行政,做好综合改革和市场监管工作。依据县委编办《关于蓝田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和综合执法改革要求,成功组建蓝田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县文旅体育局执法机构,副科级建制,2021年5月,按照局党委安排,由机关剥离,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地址进行了搬迁(由县政府大院搬至东街老图书馆)。实现了单独办公,并积极申请落实资金20万元,用于购置行政执法设备、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展示执法单位良好形象。狠抓综合执法,净化市场环境。蓝田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立足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实际,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大文化市场执法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全县文化娱乐场所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文旅市场“清浊行动”专项整治、文化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文艺演出市场专项治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专项整治和重点工作。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工作。2021年始终以意识形态管控为主要任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五大专项行动,重点对全县出版物经营单位、印刷厂等进行全面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打击各类政治性有害出版物、无证销售出版物、销售盗版出版物和销售含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等内容的出版物活动;制定《2021年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校园周边的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出版物经营场所等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联合宣传、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执法和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执法行动8次、联合执法检查5次,进一步净化全县文化市场环境。健全长效机制,发挥服务职能。一是抓好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数据报送、宣传报道、简报信息报送等为局领导了解文化市场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二是抓好监管平台管理工作。通过网吧监管平台对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实行专人、专机管理,24小时监管,充分发挥网吧监管平台对网上色情违法游戏和信息的屏蔽过滤作用,为广大网吧上网消费者创造了健康、文明的网络文化环境;三是抓好网吧实名制登记工作。充分利用陕西网吧技术与监管平台在全县网吧安装使用,有效杜绝未成年人和不登记身份信息的人进入网吧上网,构筑严密高效的网络防控阵地。认真做好登记、查验工作,拒绝未成年人上网;四是抓好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管工作。重点抓好利用建党100周年契机,非法搞营业性演出,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行为。对批准的营业性演出,安排专人到现场对演出节目内容进行监督和审核,对是否有假唱、假演奏行为进行重点监控,严肃查处违法演出行为;五是抓好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移交工作。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并移交行政审批局,确保规范起步,守法运营,促进全县文化娱乐市场健康发展。二、主要成效加强执法培训,提升办案水平。一年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坚持把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公正执法、廉洁奉公作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的重点。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监管平台等集中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梳理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事项清单190项。开展了三期经营业主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能力培训及长沙与西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文化执法工作,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狠抓制度建设,确保办案质量。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县局安排和要求,在法定的职责权限内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建立和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举报受理制度》、《执法办案流程》等,统一了执法办案文书格式,对举报、检查、立案、调查、处罚、结案等各个环节做出了严格规定,确保办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依据正确,处罚内容适当。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强化市场监管,执法成效显著案。2021年执法大队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590家次、重点查处和办理执法案件12起,停业整顿7家,行政处罚3.5万元。3个行政处罚案卷参加县司法局2021年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案卷完整规范、质量较高,执法程序规范化,被评为“优秀单位”。其中一个优秀案卷被市支队推荐在全省2021年度文化旅游市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参评。实施清单化监管,夯实责任倒查机制。结合县域文旅市场实际,制定了市场主体一对一日常监管、联合执法工作方案,进一步了明确每名执法人员的监管对象和执法责任。由中队长包行业、执法人员一对一监管经营主体,确保文旅市场有人管、管得住,无缝对接。同时,监管执法责任和绩效工资挂钩,月小结、季排名、年度考核,奖优罚劣,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积极性。对排名靠后、监管不到位,上报局党委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三、存在的问题。虽然2021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做了大量的工作,推出卓有成效的执法措施,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进入新征程。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机构还未完全组建。因县委编办未对综合执法大队性质定性,执法人员主体不合法,一旦行政复议发生,比较被动;另外不能及时补充招录新人员充实执法办案人员;二是执法装备设施不足。按照综合执法装备配备验收标准,至少配备专用执法巡查车辆2辆、摄像机2台、暗访设备1套、远程监控系统1套。移动办案、调查取证和日常执法受到制约;三是执法人员素质亟待提升。11名执法人员整体文化水平不高(工人身份8人、干部身份仅3人),内勤内务、执法文书、独立办案人员不足,影响执法办案水平、巡查市场精力不足。四、改进措施。持续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逐步落实组织机构、编制和人员划转问题,使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严谨。争取市县财政将执法服装、办案经费、执法车辆等列入县级财政预算配套执法经费。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执法办案水平。通过建立系统的执法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办案效果,实现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快速提升。坚持周一集中学习、学法,周五点评培训学习制度。举办印刷行业法律学习培训班、旅游执法、法律文书、执法平台应用集中培训等;并开展执法人员“执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加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综合执法改革,一是抓业务规范。完善制度,细化执法流程,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二是抓形象规范。统一执法标识,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服装、统一执法装备、统一执法文书;三是抓行为规范,推进行为和作风建设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大力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结合文化市场特点,以文化旅游市场疫情常态化防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为主线,以规范执法行为为核心,促进市场依法安全运营为重点,立足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工作实际,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市场执法力度;转变执法方式,集中执法力量对全县文旅市场采取“突击检查”和“零点行动”,实现全覆盖执法检查。持续推进文化旅游市场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健全完善监管措施,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和社会举报监督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夯实工作责任,凸显治理成效,实现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有序。破解“管办”瓶颈。打破文旅市场“管办”不分的现状,剥离文旅市场规范管理、扶持发展与行政执法办案相分离,双管齐下,强化市场秩序管理、积极推进文旅市场转型升级、增强文旅市场活力、促进文旅产业发展。完善细化考核评比机制。推行执法办案考核,签订办案目标责任书,月考核、季通报、年度评比。年度每个执法人员至少办理处罚案件2件、一般案件3件(含警告),推行办案能力和事业干部绩效工资挂钩,加大奖补、处罚和考核力度,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建立健全执法体系。整合旅游、文物和体育执法职权,将文物、旅游和体育执法对象录入执法监管平台,动态巡查监管,确保执法监管全覆盖。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完善视频监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移动执法系统等。持续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点工作。加强文化市场技术服务与监管平台应用,强化网上办案力度;完成“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强化文旅市场安全监管、持续深入抓好平安创建、综治维稳、常态化疫情防控、双随机一公开、艺术考级和文旅融合等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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