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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8-01 11:56
单位名称 咸阳市秦都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城乡养老保险保费收缴及待遇发放。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基金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关系转移接续。
住所 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秦都区市民服务中心大厦8楼811室
法定代表人 刘红
开办资金 23.78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78万元 23.78万元
网上名称 咸阳市秦都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从业人数  3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区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严格按照等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具体工作。(一)精准发力、提升宣传实效。为全面推进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确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021年,我中心持续发力推进城乡民养老宣传工作。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高度重视城乡居保这一惠民便民利民的好政策。今年以来,分别召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推进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培训会等一系列会议,重点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切实保障实现村、社区政策宣传全覆盖。2、拓宽媒体宣传广度。为切实提高城乡居保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公布政策咨询电话,接受群众来电咨询,鼓励引导群众选择高档次缴费。3、扩展答疑解惑深度。一是全区劳动保障事务所业务经办人员在辖区人口居住密集的广场或流动人口较多的场地设立宣传咨询台,常态化发放宣传资料,解惑答疑,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咨询服务活动。二是深入贫困户家庭有针对地开展宣传,让贫困群众切实感受到扶贫惠民政策好处,推动应保尽保;特别是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宣传好城乡居保保费代缴政策,调动他们的参保续费主动性。三是针对一些重度残疾、面部识别效果差、行动不便的老人进行入户宣传,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应用,帮助特殊人群做认证,送温暖送政策,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获得感。截止12月底,共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单20000余份,协助村、社区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100余次,接受咨询3500余人,将相关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群众积极参与积极参保的良好社会氛围。(二)做好贫困代缴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养老待遇。始终坚持保发放是红线、底线,认真执行养老金财政拨付制度,确保每月25日前足额发放到位。2021年全区领取养老金待遇285963人次,累计发放金额4980.44万元;领取被征地养老补贴147454人次,累计发放金额6173.47万元;178、八大员工龄补贴累计发放金额382.84万元。为减轻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实现精准脱贫,我中心按照省、市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主动与民政、残联、扶贫办等部门联系配合,进行数据比对,为贫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和养老保险费代缴。截至2021年底,为全区613名贫困人员代缴保费61300元,全区参保缴费39071人,缴费金额1397.04万元;双照参保缴费13680人,缴费金额362.44万元。2021年底疫情大爆发,省、市、区三级经办中心工作人员被封锁在家,为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有序开展,我中心启动“安全模式”办公,开通线上申报办理业务,全面推行“不见面”服务,坚持抗击疫情和业务工作两不误。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为了疫情期间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养老金“不漏一人、不少一分、不拖一天”,我们积极与上级经办中心、财政、发放银行等部门联系,无缝对接,及时申请,保障疫情期间发放资金落实到位。(三)按要求完成西咸双照划转对接工作。自双照街道办业务移交至我中心后,经过近一个月的数据分析、系统操作及其它工作事项的调整衔接,发现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存在双照共管区与秦都区两个业务系统中各类补贴标准不一致及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问题与上级养老经办中心进行协调沟通。最终依据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年第9次),决定从2021年9月1日起,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统一调整为175.5元/月,目前已增补至179.5元/月。进一步理顺系统管理及操作,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四)全面推广“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应用。为了进一步优化经办中心流程、规范服务清单,完善“减证便民”举措,在全区全面推广手机APP网上业务经办工作,通过手机APP网上认证,提高网上自助认证率,在2021年待遇领取人员进行生存认证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手机APP网上认证,提高网上自助认证率,近90%的领取待遇人员使用手机APP完成生存认证,认证率达到100%,真正实现了参保人员办理业务由“不出村”迈向了“不出户”的经办服务目标。(五)扎实开展基金管理问题排查整治。为了进一步落实部、省、市对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基金管理问题排查整治,切实提高基金安全保障。全年通过五次专项检查、四批数据核查,对我中心的制度落实、业务运行、基金财务管理等进行了全方位排查整治。认真梳理中心工作,积极动员,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稽核内部管理,强化监督,加强管理,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及专项资金的监督制约机制,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更好地推进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真正惠及人民群众。(六)强化经办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进一步细化完善经办中心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落实各岗位、环节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数据稽核,不定期对业务、资金、账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所有数据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二、单位取得的主要收益一年来,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下,养老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圆满完成,2021年秦都参保缴费39071人,收缴保费1397万余元;双照参保缴费13680人,收缴保费362.44万元;为全区613名贫困人员代缴保费61300元;按时完成养老金、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八大员工龄补贴的发放工作,2021年全区领取养老金待遇285963人次,累计发放金额4980.44万元;领取被征地养老补贴147454人次,累计发放金额6173.47万元;发放178、八大员工龄补贴累计金额328.84万元,确保了符合条件人员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发放率已达100%。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干部队伍要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用优质、高效、和谐的手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创新能力、驾驭能力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人社经办工作队伍。四、整改措施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业务中讲政治。结合局机关开展“微笑服务和谐人社”主题活动,在抓学习、求实效、强规范、促创新上下功夫,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用优质、高效、和谐的手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创新能力、驾驭能力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人社经办工作队伍。中心将加大对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工作技能和信息化建设培训,并做好对基层经办机构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保证各项工作都能按时完成。五、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做好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工作。确保辖区内所有参保人,尤其是贫困人员、残疾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全部参加养老保险。(二)切实加强基金和个人账户管理。严格执行基金管理制度,规范基金财务管理,抓好基金年度预算、决算和结算。加强基金管理信息化,充分发挥基金财务金融管控平台作用,防范基金风险。(三)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落实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加强预算管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政策等内容的学习,深入街办、村(社区),组织各级经办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升各级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和成效取信于人民,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脚踏实地地干好本职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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