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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7-27 16:45
单位名称 靖边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参保登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金的认定、核算、发放和年检认证等相关社会保障工作。
住所 靖边县党政第二办公区A1栋1507室
法定代表人 高小涛
开办资金 9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靖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0.03万元 26.96万元
网上名称 靖边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方面。1、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全覆盖,实现应保尽保。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共353个,参保人员共17927人(其中:在职14104人,退休3515人,暂停终止308人),参保率达到100%,实现了全覆盖。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按月足额征收,实现应收尽收。各参保单位基本都能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截至2021年12底,通过税务部门累计征收养老保险费25133.38万元(其中:征收本年度养老保险费22556.83万元),养老保险费按月足额征收,保证了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办理转移接续3413人,转移收入基金1.13亿元,转出8人,转出基金78.52万元;办理退费759.15万元。3、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目前,在我中心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共3515人(其中:退休“老人”2038人,退休“中人”1477人),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月底通过社银平台系统按时足额发放。今年累计发放1--12月份养老金共计25794.10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23771.09万元,财政代发项2023.01万元)。共为262名退休“中人”按时核定了养老金待遇并通过系统发放。同时,完成了退休人员2021年待遇调整,对3269名2020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人员进行了待遇调整,并全部发放到位。登记停发死亡人员待遇46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4、启动职业年金发放工作。我县2014年10月至2019年9月职业年金利息1933万元归集到位,退休人员单位虚账部分逐步记实,我中心从2021年7月开始为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按月发放职业年金,目前,已有61人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办理职业年金支付申请11次,共为134家单位497人次办理职业年金支付104.24万元(其中;年金待遇7.48万元,退费79.59万元,一次性清退17.17万元)。职业年金的发放,标志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规范运行。5、加强职业年金征收。职业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直接关系到每个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为了确保职业年金应收尽收和保值增值,我中心按月向参保单位征收职业年金并及时登账、按时归集,每月给经办人员发送一条缴费提示短信,并对缴费缓慢的参保单位,及时给予提醒和催缴,截至2021年12月,全年共征收职业年金8978.54万元(其中:征收本年度职业年金4183.32万元),向省上上解8523.08万元。目前,累计已向省上上解30561.17万元。(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稳步提升,扩面效果显著。截至12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共147319人,其中:领取待遇人员45342人(12月份发放44847人),缴费人数101977人,当年缴费人数89192人,较去年扩面168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2%(2020年缴费人数87504人),全年累计收缴养老保险费3245.09万元。为157名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移收入33.75万元,转移支出12.33万元。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1505人144.86万元,清退重复缴费27人1.25万元。2、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和“八大员”工龄补助。目前,在我中心领取养老金的到龄人员45342人,发放1—12月份养老金共计8615.11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8117.71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497.4万元);为116名“两参”人员发放养老金28.2万元;发放2070名死亡人员丧葬补助金163.42万元。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从2021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4元(提高到154.5元),已全部调整并补发到位。为民办教师、乡村医生、老电影放映员、农技员、林管员、双代员、水利人员、公路养护员和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农村户籍人员等九类人员共2909人发放工龄补助416万元。3、贫困人员应保尽保。今年我县继续为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实行代缴费政策,我中心积极与民政局、残联、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对接,确保代缴人员信息精准,应保尽保。截至12月,符合缴费条件的9014人全部参保缴费(其中:已脱贫人员4957人,低保、特困人员4057人),由县财政每人代缴50元,共代缴450700。特殊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充分体现我县对困难人员的关心与重视。满60周岁以上的4399人全部享受养老金待遇(其中:已脱贫人员1943人,低保人员2433人,特困人员23人)。为了方便易地搬迁人员缴费和领取待遇,我中心为五个易地搬迁移民点配备了代办员,目前,符合缴费条件的4626名搬迁人员全部参保缴费。4、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应收尽收。我中心积极与财政、国土部门配合,今年共征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91858410元,目前已累计征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277990850元。(三)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有序推进(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年检认证工作圆满完成。(五)深入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二、强化工作措施,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各项工作(一)加强学习,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二)加强宣传,提高参保人员对养老保险政策知晓率。(三)提升服务,增强参保人员的满意度。(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五)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保障基金安全。(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七)、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统领中心工作。二.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方面:共核查疑点数据57条,发现问题数据44条,其中:死亡43人,多领养老金544277.2元,服刑人员1人,违规领取养老金246933元。目前,已处理43条,追回金额711729.2元,下剩79481元正通过纪委、法院进行追缴。居民养老保险方面:对照10个方面45个风险点进行了全面自查,通过自查整改,消除了基金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了业务流程,提高了服务水平。我中心对2013年以来暂停领取待遇的1911人进行了逐一核查,通过自查,发现违规领取养老金212起(其中:服刑人员11人违规领取4.13万元,重复领取待遇人员14人,涉及基金10.9万元,死亡人员187人,涉及基金22.69万元),共涉及金额37.72万元,已全部追回。三、存在的问题(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方面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准备期差额结算额9976万元应由财政承担,系统已做记账处理,但县财政至今未划转到位。二是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采取记虚账管理,在参保人员退休前由财政一次性记实,但记虚账会导致越往后期财政压力越大。建议从本年度开始单位部分也记实账管理,既可以减轻财政后期压力,又可增加个人账户积累。三是部分参保单位重视不够,不能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不仅影响个人权益,更存在极大的基金安全风险。四是职业年金虚账部分记实不及时,影响退休“中人”职业年金发放和调动人员办理转移接续业务。(二)居民养老保险方面一是部分乡镇重视不足,宣传动员不到位,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中断参保的人数较多,扩面工作困难。二是乡、村代办员大都是协管员或村干部兼,而且更换频繁,待遇低,责任性不强,到龄人员和死亡人员花名上报不及时,导致到龄人员不能按时享受养老金待遇,死亡人员存在多领、冒领养老金现象,造成追缴困难。三是由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使用办法未出台,被征地农民补助无法落实,导致资金闲置。四是由于居民对社保卡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次性批量制卡数量大,导致社保卡发放难度较大。五是易地搬迁群众缴费和领取待遇存在“两头跑”的问题。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继续保障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中人”养老金正常测算;(二)继续保障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龄人员及时享受养老金待遇。(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四)加大稽核力度,提高待遇领取人员年检认证率,坚决杜绝虚报冒领现象。(五)加强职业年金征收力度,按月完成征收任务,并按时上解资金。全面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职业年金发放。(六)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七)提高社保卡使用率,确保所有待遇领取人员全部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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