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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环境监测站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2-07-26 15:25
单位名称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环境质量检测·辖区内废气、废水、噪声、空气质量、粉尘等因素的监测分析·环境保护质量课题研究,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为环境建立提供依据
住所
西安市莲湖区劳动路57号
法定代表人
孙辉
开办资金
46.7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9.3万元
59.67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环境监测站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扎实推进各项监测任务1、例行监测一是水质监测:完成了每月两次的皂河莲湖段和护城河水质监测,出具数据报表21份(9月下旬因连续下雨天气不能采样监测);二是降尘监测:完成每月辖区三个市控点位的降尘监测,出具数据报表11份;三是功能区噪声监测:完成前两个季度功能区噪声24小时监测(两个点位)出具数据报表2份,7月份以后,按照市局安排部署,改为每月监测一次,出具数据报表4份;四是区域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已完成区域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共93个。2、重点污染源监测完成了一家企业的废气监测和7家企业的废水监测,共出具监测报告11份,均能稳定达标排放,圆满完成年度重点源监测工作。3、执法性监测我站全力保障执法性监测,接受分局监理大队委托共进行噪声及水质监测30余次,所有监测均能保证在信访回复要求时间段内完成并出具监测报告,共出具监测报告22份。以上各项监测均能按照监测技术规范,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措施,落实三级审核制度,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二)全力配合子站运维保障一时紧盯空气质量数据变化,发现异常数据及时分析,保持与省环境监测站和子站运维公司联系,及时排除设备故障;二是每月积极与市局省厅协调,获取全市各区县空气质量状况数据,并根据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三)牵头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和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公开工作截止2021年底,辖区共有排污许可证企业56家。按照分局安排,我站负责前头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和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公开工作,负责逐一审核完成了各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制定,帮助企业完善方案内容,监督其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公开。同时,每月配合分局综合执法大队随机抽取两家排污许可证企业进行检查,检查企业的自行监测方案的有效落实情况。辖区排污许可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公开联网率达到98.2%(有一家企业年底前刚纳入系统),全年的月度“绿色发展”和“十四运保障”两项考核中均为满分。亮点工作一是功能区噪声,莲湖辖区两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监测四个季度昼夜间监测结果均达到标准要求,为全市功能区噪声达标率的提高做出较大贡献;二是全省网上大题大练兵活动,分局监测站获得全省第8名的优异成绩,有5名同志分别获得二等奖和三等奖,包揽了西安市获奖人员的全部名额;三是全省环境监测机构报告评审中,取得了全省第一名的优异成绩。2022年工作计划监测站在一如既往的完成各项例行监测任务,保障执法性监测任务的同时,将着重聚焦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加强对辖区空气质量状况的趋势分析和重点阶段时段的分析,分析污染成因,提出切实有效的管控建议;2、加强人员内部、外部培训,对近5年的技术资料查漏补缺,完善质量体系文件,有效开展内部监测能力考核,6月份前完成资质认定复评审工作。3、科学合理规划实验室布局,争取省市资金,按照市局要求完成实验室基础能力建设。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62712050094有效期至:2022年6月23日发证机关: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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