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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土地储备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7-26 15:23
单位名称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土地储备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土地储备管理,促进碑林区发展。拟定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征收、储备·储备用地征收补偿、安置·国有土地存量调查·储备国有土地前期开发、管护和临时利用
住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69号
法定代表人 吴皎
开办资金 10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6.2万元 166.7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因机构调整单位名称发生变化,已按要求申请上报相关材料,并通过审核。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思想认识一年来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有力有序推进,保证学习活动求实、务实、扎实开展,达到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篇的目的。认真落实市级部门各项工作要求,为十四运圆满收官提供有力保障。坚决执行上级对疫情防控的要求,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协助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的工作任务。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增强纪律观念,坚持秉公用权,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在执行公务中能够做到依法办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营造了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良好氛围。开展工作1、组织编制了《碑林区2022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该计划经碑林区政府审核通过后按要求进行了上报。2、按照碑林区2021年度储备土地计划工作任务,组织区政府和项目实施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3、配合局领导完成了碑林区2021年度市考指标土地储备项目的实地巡查、指导工作。4、上报区考核办关于碑林区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落实自查报告,上报区考核办落实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工作建议,向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发送工作提醒函,积极协调市级业务处室指导项目单位用地手续资料办理及存在问题的处置,建立了土地储备计划周报制度。5、完成了碑林区工业用地和低效用地普查统计上报,建立了工业用地、城镇低效用地台账和对应的矢量数据。6、完成了《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省级以上园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统计上报工作。7、完成了碑林博物馆改扩建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收储。8、协调处置了张家五村项目与西北大学的土地权属纠纷。9、积极推进各项目用地手续办理。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遗留项目用地手续办理进展缓慢,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存在问题较多难以解决,二是业务知识的欠缺,不能有效的指导业务开展。2、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市考指标任务完成不好,主要原因一是征收工作没有按期完成,前期资料不全,存在司法纠纷等,二是作为牵头部门工作推进力度不够。五、2022年工作计划1、深刻领会省市出台的新政策、新措施,积极推行“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深化“一码管地”系统应用,加快推进“多测合一”落地实施。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以提升科室整体业务水平为抓手,熟练掌握土地组卷报批全要件全流程,及时关注市局新动态新要求,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能,提升服务效能,全力服务保障用地,促进经济恢复发展。3、继续巩固学习教育活动成果,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着力点,切实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从科室业务实际出发,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办好事解难事,为驻地单位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在疫情过后真正让企业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亲商助企的诚意,帮助企业摆脱困境。4、继续做好土地储备计划遗留项目的报批工作,积极对接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区城改事务中心,取得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针对遗留项目遗留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加快推动遗留项目的报批和供应。5、主动对接项目主体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做好动态监管,随时掌握项目进展,做到成熟一宗报批一宗,加快推进项目手续办理,做到土地储备计划报的上,土地供应计划供得上,确保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按期完成。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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