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府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以保护环境为宗旨。辖区范围内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纠纷、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调查处理;排污费征收等工作。 | |
住所 | 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河滨西路 | |
法定代表人 | 张荣华 | |
开办资金 | 50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府谷县环境保护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25.7万元 | 283.27万元 | |
网上名称 | 府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3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涉及变更登记事项一项:原单位名称为“府谷县环境监察大队”,变更为“府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没有其它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市局和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市局及我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持续推进执法大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三会一课”学习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加强警示教育。二是加强制度管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严格执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的规定,严禁环境监察人员向监管企业吃、拿、卡、要,以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助推环保执法工作开展。二、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根据省市县各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企业排污的实际情况,去年我队开展九项环保专项行动。(一)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根据《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大检查方案》及《府谷县2021年铁腕治污三十七项攻坚行动方案》文件要求,检查发现有14户企业原料、产品部分露天堆存,我局要求企业立即改正了违法行为。(二)固(危)废专项执法检查。一是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是检查危废库建设及贮存情况。检查发现4户企业渣场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局要求企业立即停止使用并立案处罚。(三)医疗废弃物专项执法检查。我县56户医疗机构、卫生院、个人诊所都落实了医疗废物处置合同。2021年共收集感染性医疗废物111366.764Kg,损伤性医疗废物19238.576Kg,由榆林市九鼎环保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全县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并出具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四)秋冬季加油站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检查我县79户加油站(其中3户长期停业),检查发现佳好佳加油站和东梁加油站因油气回收装置停运,我局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五)水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检查发现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无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无堆置和存放垃圾、废渣、粪便,无从事放养禽畜等可能污染水源以及水源地水质量情况,无排污口等;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六)排污许可证后专项执法检查。结合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贯彻落实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行排污许可证后审查。专项检查共排查出各类问题35个,其中,金属镁、铁合金生产加工企业17个,煤化工企业3个,煤炭开采及洗选煤企业13个,其他行业2个。共处罚款65万元。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检查。检查我县6户使用放射源企业。(八)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对我县辖区120户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涉及化工行业2户、兰炭行业34户、加油站84户。已建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控设施34套,其中化工行业1套、兰炭行业33套。(九)黏土砖厂专项执法检查。此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砖厂6家,都处于停产状态。三、全力配合规上企业检查及省委环保督查(一)市重点项目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项核查问题整改销号工作。(二)西北督察局调研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调研组累计现场检查企业18户,反馈问题企业15户,共反馈问题48个,涉及环保方面有2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2个。(三)第二轮省委环保督察工作省委督察我县期间总共受理信访交办案件15个,截止目前,15个交办案件均已回复上报。四、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工作按照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大练兵工作,坚持“全员、全年、全过程”,在执法中练兵,在练兵中执法。我队积极参加省、市各项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全省组织的执法大练兵知识竞赛,将执法大练兵工作贯穿始终。五、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日常管理及实施情况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范围。截至目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共有77家企业备案。同时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截至目前,企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21次,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六、强化环保信息报送根据省厅、市局的文件要求,监察大队办公室每月在规定日期内上报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执行情况表、环境执法工作动态信息表和扫黑除恶周报表、月报表等相关的月报表,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要求的其他反馈文件,做到信息共享,上通下达。七、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全年我队共受理各类投诉案件370起,其中大气污染137起,水污染23起,固体废物污染29起,噪声污染156起,其他25起,案件的处理率100%,办结率100%。全年累计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769人次,检查企业1028家次,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实际182起,四个配套办法案件5起,其中实施查封扣押1起,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2起,按日计罚2起;移送公安1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起。共处罚款1844.2099万元。通过检查,执法规范了企业的生产,为全县人民提供了更安全清洁美好的生活环境。八、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2、部门之间的协作不密切;3、宣传力度不足。九、整改措施1、开展集体学习、小组学习、个别交流探讨等方式,提高整体执法水平。2、加强同政府部门和本单位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使执法、检查更细致完善,威慑力更大,效果更好。3、加强宣传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为各类环保违法行为积极提供线索。十、2022年度工作计划一是持续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执法队伍的纯洁性、战斗力。二是继续加大企业整改力度,确保企业在大气污染、废水外排、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污染防治方面整改到位;三是做好重点排污企业和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工作;四是继续开展各项专项行动,把各项治理推向纵深;五是落实《府谷县2022年环境保护五十二项攻坚行动方案》计划,使我县环境质量再上一个台阶;六是完成中、省、市、县各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七是做好日常职能工作和其它应急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