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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扶贫经济合作社

发布时间: 2022-07-22 18:32
单位名称 吴堡县扶贫经济合作社
宗旨和业务范围 编制全县小额信贷扶贫到户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小额信贷扶贫到户工作政策和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资金审计监察。
住所 吴堡县宋家川镇新建街155号政府大楼五层
法定代表人 任建龙
开办资金 4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吴堡县乡村振兴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8万元 5.4万元
网上名称 吴堡县扶贫经济合作社.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工作。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乡村振兴局的具体指导下,我社能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文件精神和批示指示精神,工作周密安排有序推进,工作推进扎实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明显。2021年,我社主要负责的工作有光伏帮扶、互助资金借款,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开展的主要工作1、光伏扶贫项目吴堡县共有光伏扶贫电站11个,其中联村电站3个,村级电站8个,总规模7600千瓦,覆盖70个村(其中66个贫困村全覆盖,4个非贫困村)。截止2021年底,全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共计1836.52万元,现已分配1421.64万元,分配率为77.4%。2、扶贫互助资金项目全县81个扶贫互助协会,共有资金4903万元,目前发放借款3649.76万元,借款率为74.44%。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2021年10月11日,组织全县第一书记、包村干部、村书记、乡镇分管领导和业务干事、扶贫社全体人员,就针对小额信贷、互助资金、光伏扶贫工作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培训效果明显。1、光伏收益分配。一是2021年,结合省市文件要求,我社研究制定了《吴堡县光伏收益分配指导意见》,各村按照文件要求,光伏收益的80%用于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村小型公益事业,10%用于村内奖励补助,10%可村集体留存用于应急公益事业的总体思路,进一步细化了村级收益分配方案。二是研究制定了县、镇、村光伏帮扶档案资料目录清单,镇村根据县级制定的目录清单,规范了档案资料。三是2021年,398户脱贫户及“三类户”通过聘用为公益性岗位的方式收益72.2万元,200余户通过参与村小型公益事业收益150余万元。2、扶贫互助项目。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组织管理。围绕互助资金规范化管理,先后出台了《吴堡县村级互助资金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村级互助资金管理的通知》和《吴堡县村级互助资金考核办法》,督促各协会依规运作管理,从借款程序、资金管理等环节作了规定。二是加强业务指导,规范运行规则。针对互助资金发放及回收程序、账务规范建立等内容,组织村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印发了相关表册,做到“清单服务、模板伺候”。三是加强督导检查,规范组织建设。全年组织了3次专项督导,发现问题并指导完善,保障了协会的高效运行,保障了互助资金用于发展生产的效益最大化,保障了贫困户利用互助资金增产增收。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管理队伍需进一步加强。一是个别村管理人员工作责任意识不强,业务工作不主动;二是风险意识不强,借款资料不齐备,借款对象甄别不准。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让小额信贷深入到各村组,切实解决贫困户贷款难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让贫困户在贷款的过程中感受到方便与快捷。三是进一步加大与金融机构联系,扩大贫困户贷款途径。四是进一步加强与保险公司对接,选择最佳保险方案,降低风险,更好地为贫困户增收服务。加强宣传发动印发《扶贫互助资金政策问答》宣传资料,就互助资金的用途、使用、偿还、监管、不良贷款的预防等做了详尽的介绍。通过发放宣传单,四支队伍、联户干部入户讲解及村内广播等途径进行宣传,提高贫困农户对互助资金政策的知晓率。规范信贷流程及时与乡镇信用社沟通,加强每个环节的管理,做到有效、高效,使贫困农户能够及时获得发展产业所需资金,促进增产增收。加强监督检查村级风控小组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监督互助资金每个运行环节。对获贷贫困户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随时抽查,严格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严厉打击不良贷款,对逾期收不回的贷款,采取公益诉讼的方式,确保互助资金平稳运行。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