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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7-22 17:07
单位名称 吴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就业培训、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维护、培树典型等服务保障工作;退役军人行政、组织、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信息平台建设、维护和数据更新管理;解决军烈属实际困难等工作。
住所 吴堡县宋家川街道二道街原商贸办一楼
法定代表人 霍建兵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预算
举办单位 吴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万元 20.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完成的工作(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中、省、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和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三)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四)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工作。(五)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实施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军供服务保障工作。(六)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七)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九)承担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二、取得的效益(一)着力构建政府强力主导,服务体系积极作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退役军人创业就业“三驾马车”新格局,成立稳就业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县退役军人疫情期间的稳就业工作,健全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台帐,完善实名登记制度,充分发挥基层服务站的优势,对16周岁到60周岁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进行建册建档,全面掌握本人及其家庭就业状况、就业需求等信息,动态掌握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情况,为创业就业服务提供数据保障。利用开展“2021年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季”活动的时机,把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季活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积极筹划,精心部署,将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季活动作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的有力举措认真推进落实。(二)成功举行三次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每年9月30日全体县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及社会各界代表在吴堡县烈士陵园向英勇牺牲的烈士默哀、献花,深切缅怀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英勇献身的烈士。以慕嘉绩烈士纪念亭、贾仰清烈士墓、红湾战斗遗址和吴堡县烈士陵园为主阵地,以革命烈士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为主要内容,组织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祭奠活动。热情做好各项的服务工作,保障活动顺利开展。(三)认真开展残疾人员换证工作,按照换证工作要求,残疾档案一人一档,完成现有伤残人员按照时间顺序和归档范围重新进行了纸质档案登记造册工作,为全县53名伤残人员完成换证工作。三、存在的不足1、基层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仍需加强。基层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离“五有”标准相比,仍有差距。干部队伍有待加强,乡镇服务站人员流动较大,编制内人员不到位,不少乡镇服务站工作人员存在兼职现象。基层工作人员对退役军人政策不注意学习,不掌握或不熟悉,在政策的宣传落实上显得不得心应手,应对退役军人的咨询、诉求能力弱。宋家川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由于机构改革划到党群服务中心,人员配备变化导致业务不能顺利开展,我县退役军人一半以上集中在宋家川街道,需要加快配备工作人员。2、当前就业创业政策还不能完全结合退役军人自身特点,切实解决退役军人实际需求。退役军人由于受自身学历等条件的限制,往往存在就业起点低、择业难度大、岗位门槛高等问题,退役军人自身良好的作风素养、团队荣誉意识、坚韧不拔的意志等优势得不到有效的发挥。技能培训存在薄弱环节。培训技能不能迅速转化为稳步就业的能力,在推深做实上需要持续发力。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健全教育管理机制。一是加强退役军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政府网、新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教育针对性和感染力,巩固提升退役军人听党话、跟党走、加油干的思想自觉。组织开展面向退役军人的专项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倡导退役军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服务社会、乐于助人的良好形象。(二)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设,充实人员力量,突出“军”的特色,将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建设成为退役军人的“家”。不断推进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建设全覆盖,厘清工作职责,今年五镇一街道服务站一律达到“五有”标准。  (三)做好安置就业工作,不断提高安置质量。一是增强安置政策刚性,压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军人主体责任,优化接收结构比例。创新安置方式,简化安置流程,改进安置办法,加快当前安置工作进度。创新激励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退役军人到乡镇等基层工作。二是大力支持自主创业,落实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各类创业平台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三是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培训,不断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四)提高优抚保障水平,做好优待抚恤工作。做好参战参试等人员身份精准核查认定工作,同时,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困难,完善优抚医疗保障办法和医疗救助政策。关心关爱生活困难退役军人,精准识别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叠加各种普惠与优待政策措施,加大对遇到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关爱工作力度,确保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生活水平稳步提升。(五)维护合法权益,全力推进政策落实。一是认真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社保接续等工作,解决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二是畅通依法维权渠道,拓宽退役军人信访渠道,搭建网上信访、电话信访和现场接访平台,引导退役军人依法逐级信访。加强信访件办理跟踪问效,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事项,引导和帮助退役军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六)认真做好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坚持以“以人为本”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全面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充分认清优抚数据核查更新工作的重要性,将优抚对象数据定期核查工作机制落细落小落实,全面、准确、及时掌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底数,进一步提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数据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严防管理漏洞和审计风险,提高各级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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