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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矿产资源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2-07-21 16:51
单位名称 志丹县矿产资源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本县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办理采矿证发放、变更、缴费。
住所 志丹县农业综合大楼404室
法定代表人 王玮彪
开办资金 4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志丹县国土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8.42万元 48.42万元
网上名称 志丹县矿产资源工作站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矿业权布局和资源利用情况志丹县辖7镇1街道办5便民服务中心,全县矿业权由“十三五”初的37个整合压缩到目前的18个,其中粘土砖厂11个、采石场3个、采砂场4个。东、中、西川均有分布。目前,在产粘土砖厂6个,砂场1个,石场1个。采矿权设置符合市局下达的考核指标。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一)年报年检工作按时完成。每年初,由企业对上年度资源开发利用和储量统计自查、上报,我站审查并顺利通过上级审核;各企业按照要求开展年度检查、网上申报,我站实地核查,网上审核,全部通过年检公示。(二)矿证延续注销如期进行。经审查核查,对提交了采矿许可证延续申请,资源可开采储量充足、开发利用比较规范、生态影响较小、无明显安全生产隐患矿山,建议予以延续采矿许可证;对未提交延续申请的企业,经调查分析,企业无力继续办矿等,已停产两年以上;个别企业保有储量不足,不符合《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资源整合、城乡规划、生态保护等政策性规定,建议注销采矿许可证。经县局批准,及时办理了延续、注销手续。今年,我县12个矿山企业(砖厂5个、砂厂6个、石厂1个)采矿许可证到期,6个矿山企业(砖厂4个、砂厂1个、石厂1个)提交了采矿许可证延续申请及有关证件、资料、数据;6个矿山企业(砖厂1个、砂厂5个)未提交采矿许可证延续申请及有关证件、资料、数据。(三)露天矿山整治有序推进,执法检查得到加强。一是企业复工复产进展较好,信息报送机制初步建立并得到坚持。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人民生产生活、国民经济受到严重影响。四月份,在新冠肺炎疫情趋稳,各项工作步入正轨的当下,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矿产品市场供给,拉动企业经济效益。年内,复工复产企业由6个增加到8个,满足了市场需求,同时建立了砂石土矿开采信息报送机制,每双月报送一次,适时掌握矿产资源开发生产、市场供需动态,适当调整年度矿山投放计划。二是日常检查和动态巡查有效结合。多年来坚持全面检查、动态巡查相结合,均建立台账,多数矿山能够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依法开采,合法经营,积极配合检查,主动履行义务。也发现超层越界开采、证件过期开采行为,及时下发整改、督办文书,现场限期落实。先后责令纠正越界开采4件,延续相关证件6件;今年处理越界开采1件.三是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通过上级验收。每年能够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立案查处2宗,顺利结案。今年,部下发我县矿产卫片无证转违法开采建筑用砂岩疑似图斑1宗,经查阅证件资料,实地核查认定为持证越界开采,配合监察大队立案查处,已结案。四是矿山损毁土地面积卫片图斑核查按时完成。这是今年开展的一项新工作。5月份,部下发我县矿山损毁土地面积卫片图斑5起,经技术人员实地核查,上级下发的损毁面积出入较大,现场取证、测算、网报,通过上级认可。五是安全监管责任得到履行。按照上级安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明确、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年初与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发现安全隐患落实现场、限期整改,今年排除安全隐患3处。六是矿山环境治理得到落实。全面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基本情况调查及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企业合理安排厂区原料、成品、半成品、废料的堆放、倾倒,杜绝安全风险;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及时修复矿区生态。先后落实企业治理损毁植被11632余平方米,植树5420余株,种草5701余平方米;今年落实企业治理损毁植被1120余平方米,植树800余株,种草460余平方米。(四)专项治理有力推动,违法违规行为得到遏制。近年来,先后开展了“粘土砖厂”、“开山采石”、“打非治违”、“六保六治”专项整治,特别是今年开展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矿产开发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专项整治,促进了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明显好转。一是开展粘土砖厂专项整治行动。依据全县总体规划优化布局结构,大力整合压缩数量,提高资源利用率。坚决杜绝企业超层越界乱采乱挖、证照不全开采,违法转让矿权。先后关停注销砖厂8个,并落实复垦土地,治理矿区。二是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行动。对持证采砂、采石企业予以规范,限期办理短缺的证件;对5家无证采石点现场关停,监督撤离了人员和机械设施,并报县局立案查处,全部结案。今年未发现无证采矿现象。三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矿产开发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推进。此项工作是今明两年矿产开发领域的重中之重。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制定方案,建立清单;扩大宣传,畅通渠道的基础上,从三大项(插手干预矿业权审批和出让问题;插手干预矿产开发经营问题;利用职权职务影响,本人及其家属或以其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矿产开发谋取利益等问题)四小项(矿权整合、开发监管、矿证管理、规费收缴)入手,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具体情况是:1、矿权整合。党的“十八大”以来(2012年11月)除石油企业外,全县在册矿山企业54个,其中:砖瓦粘土27个,建筑用砂26个,建筑用砂岩1个。党的“十九大”(2017年12月)以来,志丹县矿山企业37个,其中:砖瓦粘土开发企业18个,建筑用砂16个,建筑用砂岩3个。目前,志丹县境内矿山企业18个,其中:砖瓦粘土开发企业11个,建筑用砂4个,建筑用砂岩3个。2、开发监管。近年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牢固树立合理开发、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全面落实矿山安全的主体责任,坚持矿区范围内边开采边治理,强力推进开山采石、砖瓦粘土等重要领域专项整治,资源整合,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确保矿产资源开发“三保三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保障安全生产,促进生态建设,逐步建立了“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县级抽查、市级督导”的矿山排查机制,扎实开展粘土砖厂专项整治和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坚决打击无证开采、超界开采违法行为,矿山区域生态环境和矿山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截止2020年8月31日,志丹县境内矿山企业18个,其中:砖瓦粘土开发企业11个,建筑用砂4个,建筑用砂岩3个。开山采石、粘土砖厂企业控制数量达到市局考核指标。3、矿证管理。5月份以来,对2013年以来出让的采矿权进行清理。挂牌出让采矿权6个(建筑用砂3个,建筑用砂岩3个);每年对证件到期的采矿权,在企业证件资料齐全,主动履行义务,接受监督,储量充足,服务年限未到条件下,经企业申请,予以延续。挂牌或延续做到程序规范,合法合规。4、规费收缴。2013年以来,对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各项规费足额征收,年底上缴,没有出现截留、挪用;2018年10月,根据上级统一安排,矿产资源开发各项规费征收移交县税务部门承担。5、完善制度。专项整治中,也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及制度不完善不健全,制定完善了业务工作制度、流程5项。通过多种形式专项整治,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总体比较好,矿产开发秩序明显好转。今年以来未发现越界采矿、非法转让采矿权行为;未发现较大的安全隐患,矿山企业生产健康发展;矿山地质环境、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得到加强,无证采矿得到有效遏制。二、下年工作重点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矿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条梳理,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逐条整改,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严格执行,保障各项工作运行规范高效。二是严格执行矿产审批管理制度,公开审批程序和办证流程,实行阳光行政。三是加强矿产开发监管,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采行为,提高资源有效利用,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市场供给。四是多方协调落实资金,启动采矿权出让收益金评估和矿山储量检测。五是强化党建工作,推动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